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如何在合作社公平的产权制度上再造富有效率的经营机制,是科学推动合作社加快成长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任务。
现实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亟需创新经营机制
从2000 年全国第一家工商登记的温岭市石桥头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0 年底,全省合作社总数达到20678 家,约占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的75%,入社农户76.8万个,服务带动非社员农户375.9 万个,两者合计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48.6%、占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户数的74.3%。客观审视发展历程和现状,取得的成绩很辉煌,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也很严峻,亟需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来破解和应对。
合作社突破自身发展困境,需要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当前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引入农业各产业和各生产经营环节,但“成长的烦恼”也“如期而至”。一是发展形态小、弱、散问题凸显。平均每个合作社社员不到40 个,社均净资产仅为56.0 万元,普遍缺乏可支配的法人财产和资金,个小力弱,且“村村办合”、“一品多社”各自为战,后续发展力不足。二是经营方式单调问题凸显。业务模式原始低级,大多是以简单生产-收购- 销售为主的低水平循环,缺少加工、营销和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及相应规划,与国外合作社大规模参与发展农业“六次产业”的水平相距甚远,价值和利润创造力不足。三是管理效率低下问题凸显。达到运行规范化标准的合作社比重仅占26.2%,社员大会议事成本高、效率低,大多依靠社长个人威望和经验进行管理,而社长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的占了76.5%,学历偏低、能力偏低。破解上述“成长的烦恼”,唯有创新经营机制。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需要推进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重要主体,但其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建设状况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产业链细而短,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社均基地面积仅为179 亩,并以生产销售田头初级农产品为主,难以达到技术、资本良好投入的有效规模。二是价值链离散而不完全,不利于农业的标准化、生态化发展。生产经营各环节组织化水平低、缺少统一协同,实现产品统一销售的合作社比例仅为38.9%,统一购买投入品的仅占32.7%,统一实施标准化生产的仅占18.2%,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和安全检测体系的仅占15.6%。三是服务链短而小,不利于农业的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对社员的服务主要限于投入品购买、产品销售和代耕代收、统防统治上,信息、技术、资金、保险等服务不足,对非社员主要以收购销售为主、辅之以代耕代收的土地“准租赁”经营服务,缺少全程式的社会化服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亟需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来拉长做粗产业链、健全完善价值链、拓展壮大服务链。
适应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需要推进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创新已成为挺进这个时代的通行证,合作社必须顺势走创新发展的道路。一是顺势突破要素制约瓶颈,需要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我省农地尤其是耕地资源稀缺和农村优质劳动力持续外流,合作社只有创新经营机制,才能更好地集聚和吸纳这两项要素。二是顺势推进“ 三化同步”发展,需要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适应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发展,合作社只有创新经营机制,才能更好更多地生产优质农产品,才能更好地汲取城市、工业文明创造的现代科技装备、资本和管理方法。三是顺势推动科学发展走在前列,需要合作社创新经营机制。继续推动我省合作社发展领跑全国是我省“十二五”科学发展走在前列的题中之义,没有合作社经济机制的创新,就没有合作社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
科学兴社:推进经营机制创新的对策建议
科学兴社,必须科学看社、科学办社、科学强社。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总体要求是:以引领广大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经营组织为标杆,以推动数量扩张型发展向质量提升型发展转变为主线,以现代经营组织普遍适用的模式创新为借鉴,着力在合作社公平的产权
制度上形成富有农民带动力、产业增值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经营机制,为合作社未来发展之路提供引领。为此,必须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办社机制、优化扶持引导上下功夫,在形成推进合力上见实效。
认识要再提高,为推进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发展的主要经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和繁荣农村经济的生力军,发挥着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者、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动者、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者、农业标准化生态化生产提升者、农民创业创新带动者和农民自我教育实践者的重大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推进经营机制创新作为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举措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组织要再完善,为推进创新提供内源动力。加强合作社组织管理机制建设,攻克传统合作社制度内生的重分配轻积累、运行管理效率低下、激励约束不足的弊病,在科学办社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健全积累机制。推动合作社充分运用章程,提高社员出资水平,保证出资额到位,扩大法人财产权;科学处理分配和积累的关系,完善公积公益金、风险基金提取和利润留成制度,建立健全合作社法人财产的科学增长机制,提高扩大再生产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依据、以理事会为中心的“代议制”民主集中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使章程规定的决策制度成为全体社会的遵循、成为理事会代表大多数社员行使权力的依据,着力使理事会成为合作社的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三是创新完善组织结构。根据合作社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大实际,改变理事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忙于琐事、疏于管理的状况,推进合作社组织管理结构再造,因社制异采取直线制、直线职能或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设计,着力提高管理运行效率、推进管理现代化发展。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着力在合作社内部构建管理者和生产者“同呼吸共命运”的利益共同体,更好地发挥内部利益相关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管理者,鼓励倡导其依法入大股,鼓励在总生产服务中占有较高比例,确保其为合作社出大力;采取固定补贴、基本工资加奖金、实误实记等方式给付薪酬,确保其管理精力到位;实行承包制或经济责任制,防止管理者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对生产者,合作社要多为社员服务,对困难社员多提供帮助,经常性开展先进评比活动,提高社员的关注度和自豪感;实行成本核算制,激励社员加强生产管理、节约农资、提高生产效率。五是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全面建立岗位责任制,将章程规定的理事长、理事会成员、具体管理者的职权和责任进一步细化,防止管理者不作为;平衡社员权利与义务关系,健全完善入退社机制,对于违反生产管理规定的社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和警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对屡教不改或给合作社的声誉或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员,劝其退社。
环境要再优化,为推进创新提供外部支持。核心和重点是针对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存在的制约因素,如动力不足不想创新、风险较大不敢创新、能力有限不会创新、资金不足不能创新等问题,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施策加以破解。
一是加强激励创新的项目引导。坚持把合作社全面列入支农惠农项目支持范围,做到凡是农业企业能享受和承担的政府投资支持项目,合作社也能享受和承担,为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拓展空间。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建立健全专项扶持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与“三农”资金同步增长,重点支持那些运行规范、内生发展的“极具成长性”的合作社,支持其推广先进适用科技、装备现代生产服务设施、开展社员(农民)培训教育、改造提升地力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为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提供先导。鼓励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建设、新建饲料厂、兴办加工物流业、展示展销、“农超对接”等,采用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支持;对通过抱团合作或兼并重组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农业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引领产业提升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优先安排扶持项目。
二是健全促进创新的配套政策。从加强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着手,积极开展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探索建立合作社贷款专项担保基金,健全完善金融信贷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从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入手,加大合作社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着力将其打造成“农业MBA”人才;支持引进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健全完善支持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优化合作社人才结构。从提高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入手,鼓励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健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险品种和覆盖面。从完善用地和税收政策入手,健全完善合作社用地审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加工经营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临时性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要依法视作设施农用地予以及时审批,探索建立切合支农惠农大政方针、符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税费政策体系。
三是构建服务创新的工作体系。构建分类指导体系,集成相关部门指导经验和政策措施,按照初创期合作社、高成长合作社、大型合作社及所属产业门类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合作社制定经营机制创新战略规划,对于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作社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的服务,切实提高指导的针对性。构建协同服务体系,按照产学研、农科教、贸工农相互衔接配合、系统整合的要求,以涉农部门的整合为先导,以现代信息化平台为载体,以项目实施为中心,以农校对接、农银对接、农超对接等为内容,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变部门相互分割的“一对一”服务为系统整合的“多对一”服务,提高服务的有效性。构建合作社集群发展服务体系,制定合作社区域发展和布局规划,优化总体布局,推进重组整合,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向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集聚,指导和支持合作社在相互之间开展服务,探索和鼓励社员按照服务需求加入多个合作社。构建面向新兴商业模式的服务体系。紧跟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思路,指导和帮助合作社主动参与和积极引入电子商务、物联网等运营管理模式。
(作者为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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