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刘淑兰:从菜农到合作社理事长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6-19  浏览:89

  “过去没有地、没有工作,一天到晚闲着不知干啥。刘淑兰来了,我们在合作社赚钱了,这可是想不到的事情呀。”记者近日在延吉市朝阳川镇仲坪村采访时,村民们这样说。刘淑兰是小营镇吉兴村村民,今年50岁,2009年响应市政府“东菜西移”的号召,带领7户村民承包了60公顷土地,建成了延边朝阳蔬菜水果种植农民合作社。于是,她通过不断创业终于在农村闯出了一片天地。

 

  做第一个租地的菜农

 

  1985年,农村土地开始承包到户,刘淑兰家境贫寒,一直想脱贫。当时,光明村的黄瓜大棚种植相当成功,一个大棚能赚1万多元钱。她看好机会,贷款12000元,租了一亩地,建了大棚,并请市农业总站站长全德哲做技术指导,她成了第一个租地的吉兴村人。

 

  1986年4月8日刮了场龙卷风,全市有三分之二的大棚都被刮坏了,但刘淑兰和家人一晚没睡却将大棚保住了,当年赚了18000元。第三年她又租了6亩地,种植韩国白菜出了名,引得国内外农户前来参观。1991年,她被评为全省的“女状元”。

 

  走订单农业的发展道路

 

  1998年,刘淑兰看到亲戚种的元葱销路挺好,还有日本企业收购,她也到新丰村租了5垧地,种植无公害元葱。由于元葱是按照出口标准种植的,也获得了外资企业的认可,当年就赚了大钱。第二年,她租了15垧地,最多时雇了180多人,也适时解决了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后来,元葱出口到俄罗斯、韩国等,元葱也获得了国家的3A认证,真正成了绿色食品。元葱一种就是8年,刘淑兰也带动了吉兴村的元葱种植,延吉市小营镇还开了“元葱节”以推广元葱。由于租地到期,她也适时地见好就收,不再种地了。

 

  种经济作物往超市送

 

  2009年,延吉市政府实施“东菜西移”工程。朝阳川镇仲坪村是水田地,将水田改成菜地却是冒风险的,谁都不想干。朝阳川镇领导多次找到刘淑兰,希望她能挑头干。刘淑兰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在休息了几年后再度回到了农田里。

 

  刘淑兰想这么大的投资自己是完不成的,她与7户农户集资,利用国家补贴,新建了16个1000平方米的温室,15个1500平方米的大棚,总投资达600多万元。她挖了两口井,昼夜不停地用水泵抽水,改善地况。她用绿色和无公害技术种植草莓和香瓜,在相关部门牵头下与市内大型超市对接,保证了销路。她常年雇技术工人12人,季节工140余人,解决了周边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也为社会减轻了就业负担。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