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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2011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6-28  浏览:394

各县(市、区)农机局: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快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提升农机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制定安阳市2011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意见。

       一、工作思路

      继续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发展优先”的原则和“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着力提升一批”的发展思路,加强指导服务,落实政策措施,促进农机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

      二、目标任务

      1、2011年,全市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60个,其中滑县、安阳县各15个,內黄县10个,汤阴县、林州市各6个,龙安区、文峰区各3个,殷都区、北关区各1个。其中安阳县要实现所辖乡镇全覆盖,林州市乡镇覆盖率要达到50%左右。

       2、重点围绕农业改革引领区开展农机合作社建设,特别是安阳县沿安楚路段,内黄县沿安楚路段、内汤路段,汤阴沿内汤路段、林州市沿姚村至临淇路段,要搞好规划,整合资源,重点发展。2011年引领区内每县要新建合作社5-6个,每区(市)要新建合作社2-3个;其中各县(市、区)沿上述路段两侧1公里内至少新建发展农机合作社2个。达到引领区内乡镇100%覆盖,社会化服务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20%以上的农户,在引领区内建成以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和科技推广网络。

       3、2011年,全市重点抓好25个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每县(市、区)注重培育发展3-5个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创市级、省级、部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和全市“十强”、“十佳”、“百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重点抓好25个示范农机合作社分别为:林州市利民,安阳县金丰、惠民、路马房、富民,汤阴县兴盛、红云、兴隆田野、盛程,滑县寰宇、芳月、弘扬、飞达,内黄县爱民、迅达、献义、运明、兴民、超越、成德、新东方,龙安区潘流、仲宝、楼庄,文峰区希望田野。市、县(市)区要整合各类资源,重点扶持发展。

      4、把开展托管作业作为2011年促进我市农机合作社上规模、提效益、促发展的主要抓手。2011年凡申报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项目的农机合作社都必须开展此项活动,实施面积部级示范社不低于600亩,省级示范社不低于400亩,市级示范社不低于200亩。

       5、把玉米机收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合作社开展的重点项目,指导农机合作社及早宣传发动,签订作业合同,落实作业面积,提升全市玉米机收和深松整地水平。玉米机收和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将作为奖励扶持合作社的一项重要条件。

       6、依托农机合作社,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合作社安全、和谐发展。农机合作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驾驶人持证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新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须达到100%;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尤其在夏、秋收时节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研究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农机安全无事故,尤其是无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优惠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合作社倾斜,对农机合作社购机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累加补贴;积极协调有关涉农部门落实优惠政策;按照省农机局等五部门《关于关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要求,争取金融部门放宽贷款限制,简化贷款程序,提供小额贷款或优惠贷款,

       (二)支持承担项目。支持农机合作社承担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收、设施农业、深松整地、花生收获等各种农机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

       (三)推行托管作业。在我市农机合作社中大力推进订单作业,示范推行托管作业,力争今年我市建成一批以“土地托管”为主的示范农机合作社。

       土地托管是合作社利用自身技术、装备优势向农户提供的一项套餐服务,农户向合作社缴纳一定费用,将耕地交合作社进行耕、种、收粮食生产全过程管理,土地经营权和利益仍归农户。具体做法是:

       1、土地不流转,产量不挂钩,农户将粮食生产过程中耕、种、收、施肥、植保等机械化作业全部交由合作社承担,合作社实现了规模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订单作业得到早落实,农户的农机作业费用比不参与托管的农户要低10—15%,实现合作社与农户的双赢。

       2、年初印发宣传资料,深入农户进行宣传。

       3、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农户向合作社缴纳托管费用,同时要经农机管理部门公证、担保或乡级政府进行公证、担保。

       4、具备条件的合作社要积极开展托管土地的粮食购销业务。粮食收获后,合作社可采取比农户向当地粮站直接售粮价略高的价格收购托管农户粮食,然后售予县(乡)粮站,待粮站与合作社结算后,再与农户结算。

      (四)开展多种经营。合作社除开展农机农田作业、跨区作业、土地经营等常规项目外,要引导和支持合作社进一步拓展农副产品购销、建筑设备租赁、承包民用建筑等服务领域,逐步发展为综合性农村服务合作社,提高经济效益。

       (五)开展“手拉手,促发展”活动,提高合作社效益。全市各合作社要积极与市内、省内外农机合作社加强联系,手拉手,结对子,共同开发作业市场,实现资源共享,达到互利共赢,提高经济效益。市、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平台,为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六)开展培训,提高素质。各县(市、区)要及时对新建合作社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理事长和财务人员。通过培训,使农机合作社成员了解当前国家促进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政策法规,掌握经营管理知识,规范合作社运作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升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增强依法办社能力,造就一支会管理、善经营、懂技术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

       (七)开展争创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合作社“赶、帮、超”活动,开展以托管作业、承包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合作社要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建立发展基地,形成一套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造血”机制,争创市级、省级、部级农机合作示范社,争创全市“十强”“十佳”“百先”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迅速形成一批资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机合作社。

      (八)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指导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1年凡申报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农机合作社均需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就“三率”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搞好规划,加快推进。根据“十二五”农机发展规划,要在深入调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大户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情况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编制本地“十二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有序发展。

      (二)搞好服务,加强指导。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要积极开展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定期进行走访、座谈、调研,及时了解发展经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把握发展方向,发现解决问题,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提高能力。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有关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和经营管理,推行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四)落实责任,定期上报进度。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妥善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检查、认真验收,科学总结,确保农机专业合作设建设取得成效。各县(市、区)每季度底(3、6、9、12月)25日前上报一次农机合作社建设进度。

       (五)宣传典型,创造发展环境。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农民创办和加入合作社,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支持,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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