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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南湖区组建首个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6-30  浏览:311

  在农村成立水蜜桃专业合作社、西甜瓜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专业合作社,大家已并不陌生,不过如果是农村劳务合作社,可能你就是第一次听说了。6月27日,南湖区第一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在七星镇成立。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是南湖区2011年的民生实事工程之一。这也标志着南湖区劳务合作社组建工作正式全面铺开。

  随着南湖区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两分两换”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在农地流转或征用过程中,部分农民由于年龄偏大、文化较低、劳动技能有限,出现了就业困难的情况。为帮助、扶持、引导包括这些失地农民在内的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就业,南湖区此前通过不断调研、摸底,决定通过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这一全新的载体,把这些群体组织起来,提供劳动岗位,让他们安居乐业。

  据介绍,农村劳务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突出公益性,重点解决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兴办劳务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七星镇农村劳务合作社为例,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完成了正式注册,社员已达到51名。

  劳务合作社将通过搭建平台,承接劳务服务,如为企业、业主开展定向、订单式用工服务;承接土地规模经营企业、业主的农业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全程农业劳务用工服务;向物业公司、农业基地、公路、水利部门等单位,承接绿化养护、河道保洁、道路养护与保洁等劳务用工服务等。

  南湖区人事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务合作社的组建不仅有助于解决大龄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能缓解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季节性缺工问题,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同时,通过就业岗位的提供与就业方式的转变,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将有效地加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促进南湖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根据南湖区相关指导意见,各镇农村劳务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成员作为成立发起人,本镇范围常住居民自愿加入,且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单位,经济性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是为本社成员提供劳务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普通劳务服务。

  接下来,南湖区将以各镇为区域范围注册成立农村劳务合作社,各镇所辖村(社区)设立劳务合作分社。各街道暂不成立劳务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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