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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提升壮大淮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7-02  浏览:77

  近年来,淮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208个,参加农户工商登记数61.9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2%。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市场主体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富民壮村强乡镇目标,牢牢把握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一手抓运作机制规范,一手抓经营机制创新,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壮大战略,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质量明显提升,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效益更加显著。

  把握趋势特征,着力形成提升壮大的共识。一是坚持数量增长与规范管理并重。是否规范,关键是看财产关系、分配关系是否明确,对成员服务的责任是否落实。合作组织发展速度的快慢,主要取决于农民的自主选择和政策引导;而发展是否规范,则主要取决于农经等部门的有效指导。二是坚持公平原则与效率要求并重。不少合作社内部过于注重劳动联合,内部经营机制不够灵活,成员依存度松散,必须解放思想,创新经营机制。三是坚持多方支持与自主发展并重。部分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依赖政府财政扶持,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市场主体,必须改进方法、完善举措,增强内生动力,在各方支持中提升运营能力。

  规范运作机制,着力夯实提升壮大的基础。一是抓好示范社建设。示范社建设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好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二是牢固树立依法治社的理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是确保合作组织规范运行的根本准则。三是明确规范建设的重点。积极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切实发挥“三会”功能,建立健全完善的成员账户、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档案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

  创新经营机制,着力开辟提升壮大的途径。要着力推进合作类型多样化,因地制宜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资金互助合作、劳务合作等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由于资金是特殊商品,一定要采取审慎态度,积极与银监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条件审核与运行监管。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必须坚持自愿、自下而上,在什么时候、什么环节、采取什么方式联合,应当是农民群众和合作社自愿选择的结果。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是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农超对接”和建好销售合作联社的前提条件。

  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加强提升壮大的保障。大力宣传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普及合作社知识,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加快发展合作社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农超对接”活动,促进合作社与超市实现产销衔接,认真办好“苏合”销售合作联社直营店,帮助合作社拓宽营销渠道,提升产品知名度;重点培训合作社理事长、财会营销人员、合作社辅导员以及大学生村官,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合作社科学发展;各地要千方百计争取财政扶持,注重在培育“龙头型”合作社中引领“弱小型”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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