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本文对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与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环境和参与主体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显示: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在提高了竞争力和生存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加入合作社的门槛。而中国农民合作社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数量少,农民参与度低。因此,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不能作为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流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只适合少数面向国际市场的合作社。
[关键词]北美新一代合作社新农业投资农民发展环境参与主体本文系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西北地区‘支部+合作社’的生成机制、治理绩效与演变路径研究”(编号:10YJA63005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引言
北美新一代合作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民为求自救而自发组织发展起来的。〔1〕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美地区的农业产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产品出口下降,国内需求有所减少,美国、加拿大等国在政府改革中放松了对农业的管制,市场竞争加剧。这些环境的变化引发了北美农业的大规模变革,所谓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也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国内许多学者对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组织特征及绩效、制度特征、产权特征、公司化治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都提出了对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些对策建议。一是分析了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典型特征及其绩效,认为农民合作社的制度创新与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是合作社的业务发展方向和不竭动力。〔2〕认为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合作社有本质区别,与普通股份制企业存在差别,是一种介于传统合作社模式与股份制企业模式之间的模式。为了照顾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应该用新一代合作社模式来规范国内涌现出来的各类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3〕二是分析了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公司化治理趋势,认为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注重公司化发展,关注治理结构建设,完善产权结构、管理机制、法制等方面的建设。〔4〕三是分析了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运行的机制,认为应当通过创新股金筹集方式、推动机制创新、明确产权等方式来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5〕四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研究了美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创新措施带来的发展模式的变化,为我国农民合作社,尤其是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提出了基本资本金计划、剩余收益权交易、外部权益投资等方式。合作社在资本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与适当的规模与专业属性是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核心。〔6〕以上学者对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关注和经验的借鉴更多地集中在合作社的内部治理问题上,如组织特征,产权特征、公司化治理等方面,目前国内学者对两地合作社发展环境和参与主体的差异仍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中国与北美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处于不同阶段,这两个地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宏观与微观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不同。对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经验的借鉴必须建立在对两地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与参与主体的差异的比较分析基础之上,才能因地制宜的借鉴其成功经验。本文细致梳理了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环境,对比研究了中国农民合作社与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参与主体的差异,以期对我国借鉴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相关经验有所帮助。
二、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北美新一代合作社是以“投资-利润”为经营取向、交易份额制和封闭成员制为主要特征。〔7〕它在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合作社的运行效率,增强合作社的稳定性,改善农产品的商品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上效果显着。〔8〕而这种优势明显的新一代合作社是在一系列外部环境压力与内部驱动力的复合作用下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首先在北美地区形成的。外部环境压力主要是与合作社有关的大规模农业产业化和一系列经济社会状况的变化,而内部驱动力主要与合作社的生命周期以及其支持体系有关。这种支持体系主要是金融体系、研究机构以及NGO、NPO等第三方组织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北美农业正在经历大规模的变革,许多观察家都称该过程为农业产业化(industrializationofagriculture)。〔9〕北美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变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产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美地区农业产业的供需状况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在国际市场上由于来自欧洲国家(如法国、丹麦等)和亚太地区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和印尼等)农产品的竞争,北美地区各国的农产品出口下降。同时,由于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不仅使得人们更为关注食品的品质与食品安全,而且人们的食物支出在生活消费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农产品的国内需求也有所减少。农产品供给增长而需求减少,于是出现了农产品的相对过剩,价格下跌。
与此同时,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逐渐放松了对农业的政府管制。放松政府管制的宗旨是政府只做宏观层面的“掌舵”,而不干预操作层面的“划桨”.各国对合作社的服务以非政府机构为主,政府仅仅提供非政府机构不能提供的服务,如立法。〔10〕政府放松对农业产业的管制的具体表现是,取消了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农资产品经营的大部分市场准入限制,放宽了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的价格管制,减少了农业补贴和农业研究基金支持。总之,农业产业的市场化水平由于政府放松管理而提高,市场机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农产品供需形势的变化以及政府放松管制,使农业产业的竞争加剧,引发了北美地区农业产业的巨大变革,催生出了新的产业化农业即所谓的新农业。而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则是新农业的产物。
第一,与公司型农业企业相比,传统合作社的效率较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这一时期,北美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出现了以下变化:一些传统合作社转化为投资所有公司;〔11〕一些传统合作社保持了原有的模式,但处境越来越艰难;也有1应了外部环境的压力和内部驱动力而转变为新一代合作社。
第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收入波动幅度扩大。随着农业产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经营成功的农民的收入有了更大的提高,但市场风险也随之提高,收入的波动幅度扩大。减小农民收入波动幅度是合作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这种环境下农民对合作社的依赖有所加深。另外,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新一代合作社形成所需投入的大量初始资金有了保障,这为新一代合作社发展所需的初始大规模的投资提供了资金条件。
第三,政府逐渐减少对农业的补贴。这是北美新一代合作社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对农业补贴的减少对北达科他州影响最为严重。在该州,政府对农业的参与程度非常高,与其他州相比,政府支付在农业净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非常高。随着这种稳定的农业投入的逐渐消失,新一代合作社日益被农民认为是可以通过一体化过程来控制他们所在的经济环境并且可以接近更为安全的市场,同时可以在下游获得利润的一种媒介。〔12〕第三,农业发展危机的出现。北美地区的农业危机主要表现在农村人口绝对数量的减少、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粮食出口价格的下降、国际粮食竞争压力的加大和人们对食品品质和安全要求的提高等方面,因此需要规模经济效益更为明显的、更为关注信息和食品品质安全的新一代合作社的快速发展。MurrayFulton(1997)〔13〕对新农业和新一代合作社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比较。他认为,新的产业化农业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产品的资本密集化程度日益提高;二是市场中各层级的公司决策越发相互依赖;三是产品和价格危机被食品健康与安全取代;四是信息被视为首要的资源。在适应新的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合作社的结构特征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一是契约成员制;二是更为关注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三是合作社成为提高食品健康与安全标准的媒介;四是更为关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详见表1)。

确实,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结构特征的变化适应了新的产业化农业,合作社内部结构的垂直一体化纳入了更多的系统关注。交货权的预先购买为合作社和其每一位成员提高对组织的忠诚度产生了巨大的正外部性,由此可以大大减少合作社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关系危机事件的发生。〔14〕简言之,新一代合作社和传统合作社在以上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正是其在新的产业化农业下成功经营的保证。
在传统农业中,农民仅仅关注农产品生产这一单独环节,而在新农业中,农民不仅要关注产中环节,更需要关注产前和产后环节。例如,机会市场的出现不仅为农民和农产品加工者创造出专业化投入的需求,而且要求他们必须协调好农业投入、生产、加工各个环节,从而才能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只要这些环节是孤立的,那么所有的参与者都不会达到最优规模。而新一代合作社是在新农业这个大背景下发展的,因此它协调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上,提高产品附加价值和创造规模经济效益中都拥有很大的优势。这是催生新一代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催生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中,金融体系、研究机构和第三方组织的支持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金融体系与研究单位的支持。St.Paul银行在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形成阶段和其资本扩张阶段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尤其是农业信用体系为农民在新一代合作社的股权资本投资中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如北达科他州州立银行既要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也要投资农民来推动州经济发展。其他一些支持系统也在某些具体情况下为合作社的形成发展提供了一些辅助作用。它包括社区,区域经济发展委员会,北达科他州大学对农业项目的一些拓展服务等等。
第二,NPO,NGO等第三方组织机构的支持。农业产品利用委员会(APUC),充分利用其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并逐步扩大该委员会在农业发展任务中的比重,扩大其资源控制量等方式来推动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其他一些为新一代合作社形成起到辅助作用的机构还包括北达科他州,密尼苏达州和萨斯卡切温省建立的农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和经济发展专家联合建立的合作社培训委员会等等。
三、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参与主体的变化
虽然新一代合作社在适应新的产业化农业和新的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变化中表现得比传统合作社更为优秀,但合作社的参与主体对新一代合作社的适应能力和态度出现了明显差别,北美地区在新的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出现了“传统”农民和投资农民的分化。
在新一代合作社中,“传统”农民对合作社资金的投入是为了使他们农场里生产的农产品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把合作社当做能使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产生更多利润的“家”,合作社是他们农场经营活动的延续。〔16〕“投资”农民主要是那些在二级市场从事农产品买卖的农户,他们上交的农产品并非都是自己土地生产出的农产品,而大部分是通过承经营或从市场上购买产品然后交到合作社去,这些农民不仅仅把合作社当做他们产品的“家”,而是做为他们资本的“家”.DavidW.Cobia通过一系列调查,对“传统”农民和投资农民进行了比较(详见表2)。
如表所知,投资农民与“传统”农民相比更为年轻,接受过更多的教育。虽然土地耕作经

验不如传统农民,拥有的土地量也并不明显占优,但是他们比“传统”农民经营耕作了更多的土地,拥有的净资产总量也几乎是“传统”农民的两倍。从以上比较可以看出,投资农民无论在个人素质、经济实力、还是在综合素质等方面都强于“传统”农民。但是由于新一代合作社是以创造农产品附加价值为主要战略,这就需要对生产和销售进行大规模的初始投资,因此农民必须承购大量的初始投资股金,另外,为了适应新的产业化农业,新一代合作社有垂直一体化的趋势,伴随着垂直一体化的进程,合作社的规模也需要进一步扩大。但是对初始投资股金的要求使得农民入社门槛过高,作为一个自发性,互助性的组织,其过高的初始投资不利于“传统”农民的自助自救,参与农产品附加价值的分配。从以上分析可知无论在适应新农业还是在适应新一代合作社上,投资农民无疑比传统农民表现更为优秀。
正如预期的一样,投资农民比“传统”农民更加认为新一代合作社将会帮助其提高收入,降低市场风险,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提供社会化服务。而“传统”农民更加倾向于用消极的态度来评价新一代合作社。他们把合作社的品牌价值(T价值)陈述为:过高的投资额,仅仅对富裕农民有好处,合同条款过为苛刻。〔18〕正是这两类农民在客观条件和对新一代合作社的认知上的差异导致了投资农民对合作社的过度控制和相对贫困的“传统”农民对新一代合作社的参与程度无法持续提高,这就严重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四、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基本情况与参与主体
1980年代中后期,在农业产业化初步发展的地区,农民自发建立了农业技术协会(农技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前,即农民合作组织获得法律地位之前,农技协是我国最主要的农民合作组织形式。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各级地方政府开始鼓励合作社的发展。因为从注册流程到注册条件及其扶持政策均较农技协优惠,许多农技协转为合作社。同时,也有大量的新的农民合作社成立。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5万个,成员总数3870多万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少,规模较小。〔19〕中国与北美地区的自然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差别,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与参与主体也相应地产生了巨大的差异。
作者于2011年1月,对甘肃省民勤县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调查,该县合作社社员的经营规模、家庭资产以及个体情况,都与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社员有巨大差异。由于民勤县水资源匮乏,土地沙化严重,政府采取了严厉的“压井限田”政策,即将一部分水井关闭,限定每个农业人口的种植面积,以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目前,全县所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可种植的水浇地面积为2.5亩。实施“压井限田”以前,地下水位每年下降约3米,目前地下水位已经稳定,不再明显下降。20世纪90年代,当地的许多人曾经投资打井,每打一口井可以开荒地200多亩,出现了一些经营几百亩土地的农户。“压井限田”后,这些新打的井绝大多数关闭,周围的土地全部弃耕,用于生态恢复。于是,每个农户家庭的耕种土地面积又恢复了高度平均的状态。
用日光温棚种植蔬菜虽然单位土地收益最高,实施滴灌技术后节水的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日光温棚的造价较高,所以,中部地区的多数村庄都是一户一温棚,只有极少数农户投资了2个以上的温棚,投资最大的也只有4个温棚,全县蔬菜的家庭种植规模相差不大。
北部种植棉花的地区,平均每家约种植10亩,少数家庭会租种亲戚家的土地,种植面积可以达到20亩。自“压井限田”以来,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已很少见。南部种植洋葱的地区,每个家庭的种植面积与北部相同。据作者计算,种植洋葱的农户家庭收入如下:2010年洋葱的收购价在0.45元至0.7元之间,多数农户以每斤0.5元出售。每亩洋葱约收获6吨,销售收入约6000元,除去每亩近3000元的成本,这样每亩收益,包括家庭投入的劳动在内,约3000元。以一家4口人计算,种10亩洋葱,收入3万元,平均每人0.75万元。
民勤县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约占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一,多数是40岁以下的青年男女劳动力。留在家中务农的劳动力基本上在40岁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或初中以下,耕作经验在20年以上。
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如多数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缺乏市场的灵活性,很难根据市场信息调整合作社的市场方案;社员利益得不到直接的体现,难以调动社员入社积极性,导致“社多人少”的局面。〔20〕另外,中国农民合作社在产权制度,内部治理方式,利益联结机制上均存在缺陷。这种不规范的运行直接作用结果就是合作社多流于形式。例如,四川省泸州市专业合作社从数量上讲,虽然已有2000多个专合组织,但大多与农民联结不紧密,作用发挥好的比例只有15%~20%.据四川省泸州市畜牧局统计,全市有从事畜牧生产、销售的专合组织120多个,发挥了作用的仅为20%.〔21〕民勤县现有农民合作社134家,社员32000人,占农民总数14.17%.在建设日光温棚的村庄,多数都有村组织带动成立的蔬菜合作社,所有以温棚种植蔬菜的家庭都是合作社的社员。其他的合作社是由种植户、经纪人自主成立的,每个合作社的社员一般在5户到20户之间,规模更大的很少。这些合作社最早登记注册的是在2007年12月,由于成立时间短,为社员提供的服务很少,多数合作社基本上没有服务项目,更没有资金入股、惠顾交易和年终分红。
相对于公司型企业,分散的农户是处于弱势的市场主体。因此,农民合作社不仅是一个营利性的组织,同时具有市场弱势群体联合互助的功能,是农户联合起来对抗资本力量的载体,可以纠正一些损害农民利益的市场失灵。中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核心的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即通过合作社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产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同时,提高农民收入,特别是相对弱势的农民家庭的收入。如果按照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模式发展中国的农民合作社,规模较大的专业户的确可以建立更大的竞争优势,但是,北美新一代合作社模式也会抬高参与合作的门槛,将中小规模的农民专业户排斥在农民合作社之外。这种情况下,中小规模的农民专业户不仅只能单独面对市场竞争,而且会面对组织起来的经营大户的竞争压力,其处境会更为艰难。如果中小规模的农民专业户不能通过合作社自助自救,就可能加速破产。而小农的破产速度如果超过了城镇化吸纳劳动力的速度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危机。因此,作者认为,中国少数面向国际市场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借鉴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以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生存能力。而大多数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则是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向社员提供切实的服务。
五、主要结论
第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食品供需的结构变化和政府放松对农业产业的管制,北美地区的农业产业竞争加剧,催生了该地区新的产业化农业,一些传统合作社适应了外部环境的压力和内部驱动力而转变为新一代合作社。
第二,北美地区在新的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出现了“传统”农民和投资农民的分化。投资农民受教育程度更高,比“传统”农民经营耕作了更多的土地,拥有的净资产总量几乎是“传统”农民的两倍。
新一代合作社增加了投资农民的竞争优势,但也抬高了参与合作的门槛,许多“传统”农民被排斥在合作社之外。
第三,中国农民合作社目前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分散农户的组织化,为农民提供社会化的农业服务,提高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因而需要扩大合作的规模,使最需要通过合作社进入市场的中低收入的农户参与农民合作运动。只有少数面向国际市场的农民合作社应当借鉴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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