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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合作社成长农业发展引擎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7-23  浏览:94

  江西省泰和县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解决“三农”难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县已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14家,拥有合作社成员7300多人,注册资金6028万元。合作社覆盖了粮油、肉牛、泰和乌鸡、茶叶、水果、蔬菜等多个产业及农业生产、服务、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通过合作社的辐射带动,有力地推动了“一村一品”产业的发展。迄今为止,全县“一村一品”示范村总数达168个,示范村中从事主导产业经营的农户达3万多户,占示范村农户总数的72%,2010年示范村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5.8亿元,人均增收2100元。

  行政推动。该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作社的意见》,制定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评分标准,将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领导真正树立起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产业化,关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关心农民,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了工作推动力度。农民转变一家一户单干的传统思维,奠定合作社发展思想基础。对素质高、守信用的合作社负责人,推荐其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合作社负责人的社会影响力,使政府行为变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宣传发动。为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意识,该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印发资料、会议等形式扩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的宣传,引导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工商部门实行办证年检不收费;金融部门主动登门提供优惠贷款,并简化手续;有关职能部门实行项目优先、资金倾斜、办事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县里明文规定:凡每年新增且规范化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凡被评为县“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励5000元;凡申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励3000元,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的奖励5000元。

  服务引动。一是在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上提供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合作社基地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免费为合作社提供生产技术咨询,指导其全程服务,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确保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二是在合作社开拓市场上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与各种农产品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农产品市场对接,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促进合作社农产品的对外销售。三是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合作上提供服务。积极引导企业直接与合作社签订生产订单,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使合作社真正成为了企业生产的第一车间。四是在合作社人才培育上提供服务。

  结合“阳光工程”的实施,分层次对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社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

  示范带动。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该县坚持典型引路,有计划地开展办点示范,着力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农民带动能力强,市场能力看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其规范和完善组织关系、利益分配机制、运营机制、健全财务管理,使合作社逐步实现产权明晰化、管理民主化、财务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经营效益化的“五化”目标。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7家被评为省级示范社,有12家被评为市级示范社,有28家被评为县级示范社。

  (作者单位:江西省泰和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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