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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报:重庆拟允许农民个人交易地票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7-31  浏览:58

 

 

  一个在重庆市地票制度设计之初就产生激烈争论的政策,有可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重庆市拟允许农民以个人名义直接交易地票。

 

  来自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消息显示,在农村集体土地完成登记确权颁证后,在权属清晰的情况下,重庆市将允许个体农户零星复垦自己的宅基地,然后到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

 

  记者了解到,在重庆地票设计之初,设计者之一重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悦就曾力挺农民直接进行地票交易。但是反对者认为重庆人均土地占有量较小,单个农民拿来的土地零散,不便于管理。

 

  此后,重庆地票一直实行的是农民申请对宅基地复垦,而区县下设的土地整理中心是惟一的土地复垦方。因此在复垦补偿价格及收益分配上,农民缺乏谈判权,收益分配处于灰色地带。

 

  设计之初就曾提出

 

  作为重庆地票制度的设计者之一,2008年4月,长期研究土地问题的专家陈悦连同重庆市国土局局长张定宇、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刘文耀、城乡统筹研究所所长田代贵等,被重庆市时任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秘密召集到市政府上班,设计地票。

 

  据悉,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几位设计者在“农民能否直接面对市场”上产生了争论。赞成者陈悦认为,农民可以自己聘请土地整理公司,可以以个人名义直接将指标拿到交易所拍卖,拍卖收益直接交给农民。

 

  但反对者认为,重庆人均土地占有量较小,单个农民拿来的土地零散,不便于管理,应由区县政府下设土地整理公司,经农民同意后,将所辖区县统一整理,然后由公司拿到交易所拍卖。地票收益由土地交易所先交给这些土地整理公司,再由其发放给农民。

 

  反对者的声音占据了主导。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裁董建国曾表示,之所以由区县政府土地整理机构进行复垦而没有放开让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复垦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目前政府没有找到最科学的分配机制。制度设计之初是在比较单纯的状态下设计的。

 

  虽然重庆市政府在2010年9月曾出台文件,严令地票收入必须全部反哺三农,85%归农民个人,15%归村集体。但据相关部门调研显示,重庆的地票制度中,农民的收益比例仍然偏低。地票收益被区县政府以耕地保护基金和土地整治资金等各种名义截留。

 

  重庆国土部门的某位负责人坦承,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农民并不直接参与地票收益,因此地票收益分配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市政府保存多少,区县政府下设的土地整理公司扣除多少,村集体截留多少,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监管。

 

  有望取得突破

 

  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实际上在地票制度安排上,已经考虑到了今后推出个体交易的情况。今后,在土地权属清晰的情况下,农民如果要卖地票,可以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开一个保证金账户,将手中的地票卖掉,资金直接到账。

 

  针对反对者的声音,陈悦认为,单个农民的宅基地复垦指标虽然零散,但可由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统一收集,汇少成多,攒够一定数量后整体拍卖,再按面积将收益分给农民。这样可避免区县国土局下设的土地整理公司垄断土地复垦,转手地票收益,以各种理由侵占农民地票收益。

 

  这也被众多研究者公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表示,重庆“地票”交易机制的核心是保证农民对于土地交易的参与权。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改革可以借鉴重庆“地票”制度。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近日也撰文指出,目前重庆地票制度中,政府寻租空间大,对农民的权益保护不力。应赋予农民“自由、自主选择”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兼顾各方利益。

 

  该中心认为,重庆地票交易模式若在其他地区推开,在欠发达地区就可能遇到土地增值空间不够大的问题。如能够允许较发达省区与欠发达省区之间进行跨地区的土地“占补平衡”,将会释放极大的土地增值空间,既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有利于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执行总裁黄茂军则表示,有关地票市场化的改革操作非常慎重。当前正在进行制度设计,包括供应量、供应规模以及价格的控制,以防出现资产泡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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