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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7-31  浏览:79

 

 
  “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整顿,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希望细化各部门支持扶持合作社的政策,真正做到相关费用能免则免……”王玉梅、杨家锁两位省人大代表在今年初省人代会上提出的两份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被列为今年我省重点办理的建议,省农业厅已经回函答复。同时,33名省人大代表还提出了“关于制定《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议案”。7月25日,两位代表的建议和该项议案得到了更好的答复——《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正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省发展很快,从2006年的1460个发展到2010年的31658个,涉及19071个行政村,成员数58万户,带动农户165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6%,合作社资产总额达257.8亿元。面对高速的发展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杨家锁代表认为,合作社运行机制不规范、社员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阻碍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省农业厅厅长孙连珠也承认,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小、合作层次低、服务功能弱、带动能力不强、部门支持不够、发展机制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亟须出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良性发展,必须规范管理。王玉梅、杨家锁两位代表在建议中都提到了相关内容。条例草案专门对合作社的义务、内部资金互助、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进行标准化生产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接受成员监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技术等。

  杨家锁代表还建议,要加大信用贷款的扶持力度,给合作社授信,解决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条例草案对此也做出规定,将“银行支持”单列一条,规定银行应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包括扩大信用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随用随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等在内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该条例草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后,还将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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