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农超对接”的兴起,超市直采、基地直供,正日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农超对接”除了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外,也给农业生产经营带来了管理理念、组织方式、生产流程、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冲击和变革,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的推动力。
“农超对接”:实践与导向
农民清晨摘下的新鲜果蔬,几个小时后就能摆上超市货架,这些果蔬不但质量安全有多道检验的把关,价格还不高于农贸市场……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供应链模式,在全国大中城市的超市里风生水起。
这就是农业部、商务部近年来力推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农超对接”.2008年底,农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
据业界人士介绍,以往农产品大多由农户卖给小贩,小贩卖给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再卖给大型收购商,最后进入超市等零售终端,每个环节平均加价10%,这不仅导致果蔬成本大幅提高,商品损耗和流通时间增加,商品鲜度和品质也下降了。而“农超对接”,省去了诸多中间环节,压缩了成本,保证了鲜活农产品第一时间进入市民的“菜篮子”,还更具价格优势。
成都家乐福生鲜直采经理樊勇清算了一笔账:减少的中间环节可以节约3-4成的成本,由此增加利润的10%回馈给了农产品供货商,10%让利给了消费者,其余10%-20%则被超市获得。
四川省峨眉山市符溪镇战斗村金丰蔬菜专业合作社去年开展了“农超对接”合作。合作社理事长许鹏介绍:“‘农超对接’后,合作社平均收购价比以前高出15%,5000名社员去年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比以前翻了一番。”
“农超对接”带来的,还远不止是流通成本的减少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伴随着“农超对接”的兴起,超市直采、基地直供,正日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农超对接”除了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外,也给农业生产经营带来了管理理念、组织方式、生产流程、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冲击和变革,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的推动力。
“农超对接”的实质是农产品供应链条的优化。在这个新模式中,超市可以利用自身在市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物流配送等服务。以前,作为零售终端的超市,除了设置严格的标准进行农产品入场检测外,难以顺畅地将接收到的市场信息传导到农产品生产环节。有了“农超对接”这个通道,农民就能及时获取市场信息,解决种什么、怎么种、卖给谁的难题。而且,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可追溯、品牌管理、分级包装等诸多理念和方式也被引入进来。沃尔玛超市就形成了整套经验:
采购人员深入农村,走到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对供应链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做到每棵菜都可追溯到原产地。接“的合作社毕竟还是少数。对于合作社来说,若要进入超市,要跨过不少”门槛“规模小、品种少是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首要难题。目前,多数合作社规模较小,只有几个品种甚至仅有一个品种,由于大型超市在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上”胃口“很大,小型合作社很难进入超市的合作视野。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如果品种单一,即使与超市建立了”农超对接“,也难以充分享受成果。四川省郫县锦宁韭黄生产专业合作社有社员1000户,经过4年的努力,去年才与成都红旗连锁超市达成合作。虽说合作成功,但在理事长李志伦看来,进入超市还是成本太高:”我们只生产韭黄,超市对蔬菜品种要求丰富,但单个品种量要得不多,超市每个门店一天只要求我们最多提供50公斤的韭黄。“李志伦说,现在合作社蔬菜日销量在2吨左右,主要还是供给批发市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谓是”农超对接“最大的门槛。据介绍,各大超市对采购的蔬果都有一整套产品质量标准,除了禁止使用的农药品名会一一检测以达到安全级别,在大小、颜色、允许瑕疵范围、包装材料甚至成熟度上都会详列规格,不达标则予以筛选甚至拒收。同时,在采摘、保藏和运输上,还要求保障农产品的新鲜,实现从田间地头到超市货架的无缝对接。
当然,信息的不对称和谈判地位的不对等也困扰着众多合作社。”农超对接“只是给合作社打开了一扇门,而要真正融入其中,对很多合作社来说,还需应对许多挑战,破除不少障碍。”我们到产地购货,都是几车几车的要,不可能跟散户、小户谈。“易买得超市生鲜食品采购经理唐聪表示。提高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减少交易成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产品供应数量和质量的有效保障。
显然,当”农超对接“实现了流通环节与生产环节的顺畅沟通时,实际上也在传递着一系列导向--标准化、安全化、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而这些,也正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合作组织:机遇与挑战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立志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北京家乐福超市签订300万吨的蔬菜供应合同,实现销售额624万元,带动了600多户菜农致富,户均增收1800元。
如今,像立志果蔬合作社一样加入”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越来越多。由于在连接农户与市场方面的明显优势,合作社从一开始就被确定为”农超对接“的重要主体,”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正是目前国家倡导的主要模式,这也给当前方兴未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通过‘农超对接',与超市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关系,发展订单农业,能够保证我们产品的销路,也能带动产品品质的提高。“一年前,当北京市延庆县要启动”农超对接“时,绿富隆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会臣就积极行动,达成了与京客隆超市的合作。仅5个月的时间,绿富隆共为京客隆配送圆白菜、圆架豆等新鲜蔬菜15个品种,配送金额达794多万元。
然而,目前能够加入”农超对职能部门:使命与行动合作社事业关乎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关乎农民增收致富。为了帮助合作社尽快融入“农超对接”进程,更好地发展壮大,作为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部门,农业部门一直在精心谋划、积极行动。
2009年,农业部就把引导支持500家左右的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作为为农民办的22件实事之一。
一项工作的有效启动和开展,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是关键。农业部高度重视“农超对接”工作,早在2008年,就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农超对接”试点工作。
2009年6月,又与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财政支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对参与试点工作的合作社给予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扶持。
合作社分布于广袤的农村大地,而超市则主要聚集在大中城市,两者之间距离与信息的鸿沟无疑加大了“农超对接”的难度。此时,政府搭建有效的平台就非常必要。2009年7月4日,农业部利用第一个合作社法律宣传日之机,组织举办了“2009合作社产品北京推介会暨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对接沟通平台,来自全国14个省市的约50家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与11家大型连锁超市代表参加了推介会。
10月,农业部组织15个省区市近80名合作社理事长参加“2009沃尔玛’农超对接‘论坛”,进一步加强合作社与沃尔玛公司的联系与合作。
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与超市的良性对接,合作社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是根本。正是从这个立场出发,强化培训、为“农超对接”提供人才支持,基本成了农业部门的一项常态工作。去年,农业部联合家乐福开展“农超对接”公益性培训,在海南、四川、广东、安徽、厦门、江西等省市陆续举办了10期专题培训班,旨在增强合作社食品安全和品牌意识,促使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推动更多的合作社农产品进入超市。同时,与沃尔玛联合举办了“农超对接”培训班,并签署了《“农超对接”合作备忘录》,计划深入开展培训工作。
围绕“农超对接”,各地也是有的放矢,各显其能。北京市实施了“现代农业装备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程”,财政补助3700万元,支持55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556辆封闭货车、冷藏车、奶罐车;陕西依托粮油高产创建工程,鼓励中储粮直属企业与从事粮油生产经营的合作社实行订单收购、直接对接;山东省开通了“山东标准化基地农产品到北京市民餐桌”直通车,推动14个县的合作社向北京物美超市集团直供蔬菜果品。
积极的行动实现显着的成效。2009年,由农业部直接帮扶实现“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达到600多家。另据22个省区市的调查,与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关系的合作社达到6853家,通过超市或流通企业直接销售产品金额达87.28亿元。
前景未来:磨合与壮大
“农超对接”在各方努力中,已启动前行。但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合作社与超市的对接刚刚起步,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两者在合作的过程中,还存在管理理念、运作方式等方面的分歧,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磨合。
结账周期长是反映最普遍的问题。目前,合作社与社员结算基本都是货到付款,而超市却需要一个结算周期,这就易给合作社带来资金周转的压力。以家乐福为例,家乐福要求银行结算,并有15个工作日的付款期。广东电白县丰泽水果蔬菜合作社理事长林波说:“15个工作日,加上周末和银行的转账时间,一下子就要20天。我们每天仅出一车荔枝就要付15万元的货款,就算是15天,累计起来最少也要200万元打底,才能运转。现在有几家合作社有这样的实力?”
在合作中,很多合作社反映超市的门槛太高,不仅入门的资格要经过层层审查,而且产品质量也需多次检验,检测不合格,还要承担退货的风险,而卖给批发市场,这些“麻烦”统统没有。但超市方面则坚持,安全是生鲜卖场的生命线,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不仅是保护超市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农产品品牌的需要。
由于超市对农产品质量要求很高,进入超市的合作社产品基本都是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合作社的生产和管理成本相应提高。而且,在一些地方,农产品进入超市卖场,仍需要缴纳进场费、摊位费、宣传费等费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对所卖农产品的价格期望更高。但记者了解到,产品质量提高后,合作社产品的价格并没有得到明显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积极性。“如果进超市卖不起价,为什么要进超市呢?”有社员表示。
“农超对接”已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数字显示,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显然,“农超对接”在我国尚显稚嫩,成长空间很大。
今年,农业部再次把“农超对接”列为为农民办的26件实事之一,将全面推广“农超对接”营销模式,支持引导1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商务部也将扩大“农超对接”的试点范围,支持有实力的大型连锁超市及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建立更紧密、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沃尔玛、家乐福、Tesco、物美、京客隆等内外资超市也加大了对农产品基地的争夺力度。就在前不久农业部联合家乐福、广东省农业厅举办的“农超对接”培训班上,家乐福表示,今年在中国主要城市的农产品直采比例将达到30%;沃尔玛已在我国多个城市建成了11个直接采购基地,直接受惠农民达28万人,计划到2011年底,让100万农民通过“农超对接”受益,超市1/3的蔬果类产品都将来自定点农场;“农超对接”已成为Tesco农产品采购的首要模式,Tesco中国70%的农产品来自“农超对接”。
各方力量的汇聚,必将推动“农超对接”走向新的高度。而“农超对接”,也将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上,留下深刻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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