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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六项举措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8-26  浏览:55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吉安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评选考核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合作社,给予5000元的奖励。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项目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作社生产销售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是实施项目倾斜。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与、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建设。涉农部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等原则,把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四是强化信贷支持。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以及季节性、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领域的信贷资金利率给予一定优惠。

  五是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行为,认真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对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必须保留的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六是开展集中培训。市农业、财政部门每年组织两期免费培训班,将合作社理事长、监事、财务人员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培训人员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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