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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工商局当好“五员”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8-27  浏览:49

  桂林市工商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担当起宣传员、引路员、指导员、助推员、调解员“五个角色”,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大。

  一、当好政策的“宣传员”,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系统覆盖面广、与农民群众接触多的特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自治区、市的各项扶农惠农政策向农民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印制20000余份宣传资料发放给个体私营业主和广大消费者。二是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现场咨询。通过现场开展创业指导活动,接受群众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业指导咨询,三是在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优惠政策,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氛围。

  二、当好登记的“引路员”,搭建高效便捷的准入通道

  在注册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一口清、一站式、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制度,实行“三办”,即符合条件的立即办、手续不全的指导办、特殊情况协调办,进行全程的跟踪指导服务;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并规范登记注册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照时间,打造高效的准入通道;提供登记示范样本,热情服务,面对面指导填写相关表格,确保农民在设立登记时少走弯路。

  三、当好合同的“指导员”,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在广泛听取社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农产品的种类和特点,及时制定适用当地的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并免费送给农户使用,目前已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14个。二是开展现场指导,规范合同签约过程。深入合作社,深入涉农合同签约现场,组织涉农企业和农户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合同。三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帮助指导合作社做到“三有”:有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人员、有合同分类管理台帐组织,实现规范化合同管理。四是开展对社员的合同知识培训,在涉农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调解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合作社走上规范化之路。

  四、当好发展的“助推员”,鼓励多层次多渠道发展

  一是开展商标的注册指导和帮扶。编制《商标法律法规手册》、《商标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通过上门进社的方式,加强商标法律宣传和注册辅导,积极鼓励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并根据合作社商标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分类指导,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优先推荐条件成熟的申请著名、驰名商标,目前桂林市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在全区位居前列,占全区注册量的32%。二是鼓励开展网络营销战略。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信息技术优势和广告监管职能,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合作社自建网站或借助其他网络平台进行产品营销,拓宽营销渠道。三是支持合作社发展专业经纪人,培养自己的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五、当好纠纷的“调解员”,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以一会两站为依托,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通过在行政村设立的12315维权联络站,方便合作社在家门口实行维权。二是实行维权保社,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活动,在生产规模经营较大的合作社,设立12315维权点,形成良好的涉农维权网络,为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发展成果。

  截止上半年,桂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迅猛,共登记1882户,出资总额合计59746.52万元,成员总数2875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44%、30.16%、3.45%,经营项目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养殖、农副产品销售、农技推广和信息服务等。仅今年1-6月,全市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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