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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旭:农村资金互助社暂缓审批 农村金融出路在哪里?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9-14  浏览:282

 

 

  农村资金互助社暂缓审批了?近日,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截至2011年7月,全国共有4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银监会正式批准。43家之后,监管部门已经暂缓审批进度。

  与此同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未经银监会正式审批自发成立的资金互助社(包括大量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已达上万家。民间资本的繁荣与监管部门日趋谨慎的对比下,合作金融乃至农村金融未来的出路在哪里?

  资金互助社审批暂缓?

  种种迹象显示,资金互助社一路发展疲软。从2007年银监会发布《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合法地位算起,资金互助社已走过4个多年头。然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截至今年7月,全国获批资金互助社一共43家,平均每年仅10家。

  这样的趋势在2011年并未扭转。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已开业的资金互助社为37家。而按上述数据计算,在今年上半年仅仅增加6家。不仅如此,业内人士透露,43家之后监管部门或将暂缓资金互助社的审批。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在目前几大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资金互助社是最贴近农村的一种。然而,据银监会和央行数据,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而早在2010年末,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达2614家。资金互助社为何如此步履艰难?

  一位央行官员如此解释:资金互助社监管成本无疑较高。由于大多较偏远,上门实地核查等很困难。若真正在全国放开设立数量,监管部门现有人手难以匹配。

  让资金互助社这种微型金融组织更自主地发展,而不纳入银监部门常规监管系统,这是农村金融探索者的政策期望。然而,目前这未必能得到银监会的认同。“像以前基金会爆发的问题,一旦放开,只要出现一次风险,负面效应足以超过此前所有正面效益。”上述央行官员表示。

  发展模式存在争议

  全国各地农村金融实践者依然四处坚持试验构想。然而,问题也逐渐显现。中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推动者姜柏林提出,农村合作金融到底能不能形成一种统一的、更优的发展模式?

  “应该找到一种统一模式,优先发展。”三农专家李昌平认为,这不是简单的模式之争,更大的原因在于,如果放任各种模式继续发展下去,很可能成为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以目前未取得正式牌照而蓬勃发展的这波资金互助社为例,各式各样的机构可能偏离合作金融的轨道,但他们却具有足够的竞争力和杀伤力。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带领的北京农禾之家,在湖北建始县试验了一个综合农协试点。这种借鉴于日本综合农协的组织,是一种综合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功能的农民职业团体,其经济方面涵盖生产、供销等。2007年成立,去年正式引入金融合作功能。该试点总干事石远成说,金融是所有功能的核心。

  在李昌平与杨团等专家看来,这种内置于社区的金融合作,是未来农村合作金融应倡导的方向。不过,这尚未达成共识。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小额信贷之父杜晓山看来,面对中国如此庞大的农村地区,目前每种模式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也应该鼓励尝试的多样性。

  农村金融前景不明

  农村商业金融 “离农”倾向近年愈发明显,农行、农发行、邮储行等由于抵押物限制、信贷成本过高等问题,缺乏进入农村市场的积极性,而农信社的农商行改制同样存在这种倾向。“如果我是银行,我也肯定不会把钱贷给农民。”一位农村金融专家坦言,机构做大了,资本逐利的天性就会迫使他们远离农村。只有扎根于农村的合作金融,才能缓解农民贷款难。

  目前农信社仍是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最主要的承担者。台湾学者于有慧以台湾农会信用部的经验说明,加大政府贴息或许是把农信社留在农村的一种路径,“可以用利息补贴增加机构的竞争性与积极性。”

  据农禾之家对台湾的考察,2010年台湾农会信用部利润为34.87亿,而2008年台湾地区政府农业贷款利息补贴就已高达34.7亿。台湾农会信用部发放农业贷款以5%的当地利率水平算,农户负担利率为1.5%,政府以3.5%的补贴支付剩余部分。

  不过,这种补贴模式在大陆是否可行?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曾经明确表示,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宜实行利率优惠。易纲过去10多年对170多家全国各级农信社的调查发现,一旦利率低于市场水平,这种贷款便成为稀缺资源,从而导致寻租。结果,有门路的人最终享受到贷款优惠。实际上,另外一种担忧在于,在给予农信社相关补贴后,是否能构建有效机制约束其逐利性倾向,真正把信贷资源留给需要的农户?

  “只要当地政府积极推动,就可以做!”不少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者认为,政府态度是关键因素,此外,外部机构或倡导者也是不可缺少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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