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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市实施合作社行政村项目资金联审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09-29  浏览:38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德市出台政策,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项目资金联审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联审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政村的所有项目和资金。实施中,实行三级审核,首先由主管部门(单位)对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其次是对项目实施情况逐个进行现场验审,对预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初审意见;最后由财政会同审计、农办等部门对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复审,根据政策与财力提出意见。项目资金联审原则上实行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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