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联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08  浏览:136

  曾被农民称为“玻璃箱子里的东西,看得见摸不着”的村集体资产,通过股改将资产量化到人,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的“股东”,依据股权享受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日前,灵溪镇联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暨股东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这标志着灵溪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同时联进村也是我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分三改”政策以来,第一个改制成功的试点村。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三分三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县今年启动46个试点村进行改革工作,明年将在全县铺开,2013年基本完成所有村的改制。联进村是灵溪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村,在开展试点过程中,灵溪镇注重组织领导到位,部署周密有效;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广泛宣传,规范操作;立足实际,尊重民意,依法依规界定成员;强调政府引导,村级主导。经过2个多月的实施,已顺利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并于日前召开联进村第一届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第一次会议暨成立大会,经股东代表审议通过章程草案、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并宣布联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联进村通过建立改制小组、制订方案、清查人口、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为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提供制度保障,为灵溪镇乃至我县其他村的股份制改革工作提供了样板。

  “灵溪联进村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也标志着灵溪镇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三分三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灵溪镇副镇长雷霆说,村民变“股民”,手中有“股份”, 不管村民住在农村还是城镇,只要手里持有股份,都能享受村集体经济带来的收益,这让广大村民吃下了定心丸,促进人口的集聚和城镇化发展,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也为地改、户改政策的顺利开展消除了思想障碍。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