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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论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11  浏览:153

  根据论坛组委会的安排,我就“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作一个发言,主要讲三点:

  一、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途径

  我国农业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过程中。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又具有相当的紧迫性。一方面,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很不顺利,而原本不具备优势的土地密集型产品进口冲击压力则越来越大,农产品进出口已连续三年出现逆差。同时,我们自身的农产品还无法很好做到标准化。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农村常住人口中老人、儿童比重上升,务农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下降,“老人农业”、“附属农业”的趋势日益显现。面对这两方面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推进农业现代化,在我国最大的难点是农业的经营规模太小,户均耕地只有7.3亩。经营规模小有两个问题不好解决,一是难以使用现代技术装备,二是难以与国内外大市场对接。这么小的经营规模,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全国农村人口8亿多,农业劳动力4.8亿,而耕地不到18.3亿亩。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必须先把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出来,但这是个长期的过程。预计我国人口高峰值将接近16亿,届时即使70%进城,农村还有4亿多,也不会有美国那样的规模。小规模农业如何推进现代化,这是人多地少的国家和地区普遍遇到的大难题。日本是通过政府高额补贴的办法来解决的,从装备到技术,从生产到流通,一补到底,用高补贴“制造”和维持一个现代农业。台湾也是小规模农业,他们的办法是发展高价值经济作物,不搞大田作物生产。这些做法在我们这里很难行得通,一方面农民数量太多,靠高额补贴补不起;另一方面,解决我国13亿人吃饭问题,必须有70%的耕地要种粮食。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走上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的轨道?如何应对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的趋向,避免农村凋敝、农业萎缩?从各地的实践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子。一是农业产业化解决了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的脱节,把农户生产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二是农业产业化解决了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规模的矛盾。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进行生产,通过“小规模、大群体”,实现了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有效地扩大了农产品生产批量和上市规模。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了小规模农户经营与采用先进技术装备的矛盾。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信息、资金等方面优势,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现代设备,带动农户使用先进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实践证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正因为产业化适应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符合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实际,所以它一出现就受到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信贷和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13万多个,其中龙头企业6万多个,带动农户近9000万个,占全国总户数的35%以上,平均每户一年增收1200多元。许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联合攻关推进联合创新,开发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销售前景好的产品,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素质和效益。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二、立足龙头企业自身特点创新金融服务

  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是与农民有利益联系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稳定的原料来源,龙头企业一般都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千家万户为企业生产特定农副产品;二是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优良种苗、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三是采取合同定购、保护价收购、参股和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系,稳定产销关系。因此龙头企业对于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培育龙头企业需要多方面努力,金融支持尤为重要。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非常突出,已经成为制约龙头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据全国农业产业商会的抽样调查,其会员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不足企业贷款需求的8%。参加该商会的都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龙头企业,他们尚且如此,其它中小龙头企业可想而知。龙头企业贷款难,从企业自身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抵押担保品不足。龙头企业主要以加工、营销农副产品为主,固定资产投资不多,而金融机构信贷抵押主要看固定资产。龙头企业贷款难,很大程度难在没有足够的抵押物,没有可靠的信用担保。二是流动资金需求季节性强。农产品生产大多有很强的季节性,这决定了龙头企业只能季节性收购、常年加工销售,企业收购资金需求量大,占压资金多,需要大量流动资金。金融机构受抵押担保、贷款期限等规定的制约,很难满足其贷款需求。三是银行开户的地域局限。龙头企业多是从产地发展起来的,企业往往在产地开户,而跨区域经营,许多企业反映开户银行的信贷服务能力与企业跨区经营的信贷服务需求不对称,造成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需求难满足。再加上农村金融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信贷资金总量供给不足等方面的原因,都严重制约了对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和质量。龙头企业贷款难,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亟待破解的一大难题。

  搞好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从龙头企业的自身特点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当前,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农业发展银行对龙头企业的支持范围。近年来,农业发展银行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对一些从事粮、棉、油加工营销的龙头企业给予了信贷支持。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应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把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特别是贫困地区具备发展潜力的小型企业,都纳入其信贷范围,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作用。二是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在基层机构开户的,商业银行应给予基层机构较为灵活的信贷发放和管理权限,并在资金调度上予以必要支持,给龙头企业跨区经营提供方便。三是创新担保形式,积极采取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难题。探索用生长期或收获期农作物抵押贷款的办法,允许企业以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抵押,推广期货仓单、进出口环节仓单以及其他仓储机构出具的物权仓单质押的做法,加快实行保单质押、土地出租、入股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同时积极开办各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面向龙头企业的担保业务。四是扩大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可在信誉评价和建立贷款档案制度的基础上,对资信状况好、资产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核定信用额度,用于企业收购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五是加强对龙头企业资金运用的监管。一方面要防止龙头企业把信贷资金乱支乱花,带来较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对龙头企业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的优惠贷款,也要督促其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六是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这一方面可以减轻参保农民的保费压力,解决农民投保能力低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带来的保险运作成本较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农业保险发展了,不仅有利于降低农户和企业的生产风险,也有利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从而降低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难度。

  三、构建专门服务龙头企业的金融机构

  在现有金融机构改善对龙头企业金融服务的同时,也要积极在开辟龙头企业新的资金融通渠道上做文章。可以考虑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的要求,探索建立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资,专门为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解决农业产业化信贷资金供给不畅的问题。一是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多起步于农村,发展壮大之后,有的闲散资金存入商业银行,大量从农村外流。由龙头企业出资组建一家银行,专门为龙头企业服务,这样就能把龙头企业的钱引导到农业产业化上来,开辟社会资金回流农村的渠道,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二是有利于破解龙头企业贷款难题。组建的银行,龙头企业出资,龙头企业用,能有效地整合龙头企业的智力资源,发挥企业家熟悉农业、了解农村的优势,从农业企业多样化的信贷需求出发,设定贷款条件、准入门槛、审贷机制和管理服务流程,建立符合农业特点的信贷支农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龙头企业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共同出资设立银行这一纽带,可以把产业化龙头企业更有效、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一方面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的落实,深化区域分工,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另一方面促进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联合与协调,增强龙头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化。

  组建这样一家银行,可以先由国内规模大、实力强、声誉好的几家龙头企业发起,吸收一定数量的其他龙头企业参股,成立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服务对象方面,专门服务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以此来设定营销模式、信贷运营模式和风险防控模式。在经营机制方面,按现代公司制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银行的体制机制,完全按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坚持自主选贷、择优扶持,同时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即使承担政府的一些有补贴性的政策性业务,也将采取市场招标的方式,按市场机制运作。在经营特点方面,从龙头企业的实际出发,来设计信贷产品,构建统一的信贷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贷效率;利用熟悉行业运行状况的优势,强化对信贷企业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的分析判断,建立简明实用的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对企业家业务素质和信誉记录的考核,重视企业潜在还款来源和持续盈利能力的评价,探索信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模式,而不过分依赖抵押担保。同时,银行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行业经济的分析研究,在输出资金的同时,对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辅导,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水平,努力实现银企业互利共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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