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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报:农村金融指导员 服务三农的创新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21  浏览:134

  派遣农村金融指导员,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民信用意识,增强农村“造血”机能,服务三农,加快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户增收,促使金融员工深入农村、增强与农感情、发展农村金融,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浙江宁海县为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资金、网络和信息等优势,由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农业银行县支行、县信用联社合力实施派遣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制度。从去年9月开始,该县分两批共30名金融业务骨干,进驻30个农民致富迫切、产业规模较大和特色明显的山村。一年的实践表明,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农村发展,是服务三农的又一创新。

  之所以说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是服务三农的又一创新,是基于浙江省农村早在六、七年前,即2004年普遍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2005年普遍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这“两员”制度的成功实施,对于促进浙江省生态休闲农业的迅速崛起,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推动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农民人均收入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曾在农村调研,一些乡村干部说,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主要是资金和科技。破解资金瓶颈,很自然地萌发了金融指导员制度的念头。可见,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是农村“两员”制度上的创新和发展,是实实在在的利农、惠农之举,深受农民欢迎。

  无庸讳言,我国农村至今仍有不少地方,尤其是偏远山村,农民金融知识欠缺,信用观念淡漠,且不说无金融网点,就连基础金融服务也是空白。一些产业特色明显、致富迫切的山村急切需要通过现代金融服务,加速新农村建设。因此,派遣农村金融指导员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升农民信用意识、增强农村“造血”机能,服务三农,加快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户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市场经济的视角看,派遣农村指导员在利好三农的同时,也是金融员工深入农村、增强与农感情、发展农村金融事业的又一条通道。

  目前,我国农村实施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的地方还不多,即使是率先实施的浙江海宁县,也处于起步阶段,范围仅局限于30个农民致富迫切、产业规模较大和特色明显的山村。笔者以为,农村金融指导员应和农村“两员”

  一样,当尽快推而广之,力争在若干年内在农村普及。也许有人会说,农村金融指导员既要熟悉农村,也要精通金融,这样的指导员紧缺。如果老是向农村金融机构要人,也不是办法,因为农村金融机构本身人员就不富余。笔者认为,上述困难是客观的,但只要拥有推广实施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的决心,办法总比困难多。笔者特提出三条:一是针对目前遍布浙江农村的数万农村“两员”开办现代金融知识速成班,着重学习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基础实务操作,可突出信用理念教育、金融产品、金融机具的性能和使用,如网银操作、ATM机操作、电话转账宝操作、各类银行卡操作等。这样既可使农村“两员”增加服务三农的本领,也是解决农村金融指导员不足的有效途径。二是继续从农村金融机构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也可选派从领导岗位上退居二线的业务干部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可规定期限,定期轮流,这也是一种干部轮训。三是择优选派身体尚好,经验丰富,责任性强的农村金融退休干部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建议地方财政对这类农村金融指导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贴补。

  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是新生事物,为了催生这一惠农制度的日益成熟,地方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当合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议地方政府制订相应的激励政策,完善考核办法,表彰奖励突出贡献的农村金融指导员;建立农村金融指导员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经验共享。农村金融机构对于选派下去的农村金融指导员也要建立“回炉”机制,以更新金融知识;对于突出贡献的农村金融指导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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