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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金融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22  浏览:91

  美国次债危机后需要去“杠杆化”,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则需加强金融“杠杆化”,从而发挥金融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作用。

  改革收入分配,引导农民释放消费潜力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购买力较城市差,贷款资金一般流向城市及东南沿海市场,较少流向目前发展滞后、未来发展前景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能否启动消费,是未来中国能否保持经济增长长周期的关键--未来消费重点是农村消费市场。然而,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关键是政策导向。

  有分析指出,农村消费市场人均收入3000元是临界点。在此临界点,农村消费出现快速增长态势。其中,以食物为核心的基本生活支出一般在1500元左右,约占一半;另一半用于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特别是教育、医疗、保险等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较快的行业。当前,富裕农户的储蓄意愿高而消费倾向低。由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增长。农民收入支出多集中在建房和子女教育两方面。

  农民消费支出是典型的“量入为出”消费模型,并呈现出“收入阶段性增加、消费随之变化”收入消费趋势变动特征。从区域看,呈现从东到西逐渐降低态势。

  若想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必须深入收入分配改革。通过提高初次分配水平、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及稳定和控制市场物价、加强农村与城市公共服务均衡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乡村旅游等方式,改革收入分配。此外,增加农村廉价商品供给、带动耐用消费品合理升级,可引导普通农民大众消费能力和潜力的释放。

  贷款、保险、证券三管齐下

  除支付结算环境以外,金融机构还需增强服务“三农”意识,支持农民扩大收入来源,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社区小额贷款,小企业贷;发放下岗人员再就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巾帼农村妇女创业、农村青年能人创业贷款等,帮助农民致富;发行惠农卡,邮政绿卡,实施小额取现;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在贷款方面,有小额贷款、微小贷款、民间借贷,以及支持“三农”等贷款产品。可采取差别化利率支持农民创业、增加收入来源,进而扩大农民消费能力。同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优势互补。民间金融可以在农民家庭婚丧嫁娶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时,发挥积极作用。其次,区别对待民间借贷与高利贷行为,民间借贷在服务农村消费市场作用巨大。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用款金额小、用款频、用款急的农民消费。

  此外,保险业也是促进农村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农业投入产出低,靠天吃饭,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受财力所限,我国开展的农业保险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有: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基层保险机构建设、资金管理、理赔协调、诉讼处理、政府各部门之间权责利划分不明确,实际执行中标准不清,缺乏技术规范,实施方面整体可操作性差,以及代办费用列支、补贴资金到账缓慢、理赔投诉等。因此,加强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对保险覆盖率、投保率、补贴到位率要加强考核,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在中心乡镇建设农业保险服务站等方式,将有助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帮助农民抗击自然灾害、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收入稳定才能促进消费能力和信心。

  提升农村的消费水平,证券、股票、债券等方面也大有可为。可以探索消费贷款证券化路子。美国次贷危机主要是在住房按揭杠杆化过度,而我国的消费贷款则是证券化程度不够。证券化的最大优势是增加消费贷款资产流动性,但是不宜过度衍生产品化,使投资人与债权人之间相互不了解,增加风险程度。

  证券支持农村消费市场提升,可以通过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农业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生产农村适销对路的产品的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和增加农村消费市场的产品供给;同时吸纳更多农民进企业,增加农民收入,进而扩大农民消费能力。

  引导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增长

  据调查,农村消费需求增长与农村消费信贷不相匹配,用于消费信贷的比例很少。虽然村镇消费信贷总量上有所增长,但是基数小,速度慢,远远不能满足农村消费性需求。亲友间相互借贷的民间金融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在农村消费信贷中包括汽车信贷、住房信贷、助学信贷和其他消费信贷,农村消费信贷金额一般为5~10万元。目前对汽车住房的信贷需求较低,更多的是子女上大学的助学贷款需求。因此,金融机构应加强消费信贷业务营销,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不活跃,缺乏农民信贷记录,金融机构难以测量信用风险。因此,加快建立农村征信系统,建立农民的消费信贷数据源,迫在眉睫。鉴于宅基地和农民住房不能同时抵押,可以采用联保方式发展消费信贷;还可以结合农牧民特点,探索开发教育、医疗、婚丧嫁娶、建房和住房装修等品种,提供多样化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农牧民消费需求。同时,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为契机,开发与财政政策相配套的农村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确保涉农补贴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提高农牧民消费积极性。

  近年来,农村富裕农民开始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金融机构可为他们提供按揭贷款,完成富裕农民在城镇买房的梦想。可以考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业务,也可以考虑差别利率政策和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对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应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从而改善他们在城市务工的住房条件。

  发挥村镇银行优势

  金融产品创新为农村发展带来可观经济效益。最近几年,金融机构设立了大量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农村熟人社会中“面子”约束优势,减少信息不对称,对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三农”、提高农村生产和消费水平,具有积极作用。此外,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协会每年都会评选中小企业和服务“三农”十佳产品,农村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及大型涉农金融机构为农村发展带来可观经济效益。

  从过去的自行车,到前些年的摩托车热,再到近年来的家用小轿车,及生产生活两用车,农民消费主体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合作,创新担保方式,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稳定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市场稳步发展。

  电子支付提升农村消费质与量

  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方便农民存、取款和转账、汇款等日常需要,同时引导农民采用信用卡、惠农卡等进行非现金支付结算。除银行网点提供金融服务外,鼓励农民更多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电话等电子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牧民了解和使用非现金结算工具,培植农牧民非现金支付结算安全便捷的理念。

  电子渠道最大的好处就是利用现代科技,发挥手机、电脑、网络等优势,做到在时间和空间上连续服务,实现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通过转账电话、手机银行,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支付结算,大量节约时间成本,电子渠道也方便和促进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此外,面向农村企业和个体农户,开展非现金支付结算知识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对留守农民的引导作用,发挥银行卡特色服务对农民的示范和影响作用,提高农牧民对非现金结算的认知度。

  同时,合理布局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开通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联网核查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并针对各种惠农补贴以及农民交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税款、保险费的需求,开通“惠农一卡通”及服务农民 “直通车”.

  最后,在农村地区布放存取款一体机、POS机,加大自助银行投入力度,可有效促进农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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