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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山县团结鑫隆农业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23  浏览:454

  彭山县团结鑫隆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8月14日,注册资金1.5万元,该社成立以后本着“服务社员、让利群众、壮大实体、共同富裕”的经营宗旨,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和农资销售,在技术操作规程上,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种植技术规程、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管理。共销售农药11吨、化肥560吨,为社员、群众减少农资投入30余万元,合作社按品质、市场价格来确定农产品的售价,并代商家或厂家组织收购,每斤只收取0.02~0.03元的销售费用,为社员、群众销售柑桔、订单蔬菜900万公斤,为农民创收420万元。广大社员、群众的柑桔通过留树保鲜后,比当年的鲜货每斤增值1元,每年为群众增值30余万元。现有社员168名,带动农户611户,其中本村498户,辐射到周边村,总生产面积约4000余亩,增值300余万元。2008年建成了一个1200亩柑桔标准化生产果园,并在省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下,建成100亩的柑桔出口基地。今年将打造一个1000亩的绿色青见基地,现与合作社签订柑桔收购合同的农户有162户。目前中、高级农民技术人员8人,拥有固定资产20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2009年2月被四川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0年8月成功注册了“彭丰”商标。

  该社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农资组、营销组、技术咨询组、生产发展组和招商引资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和信息,及时将各类信息反馈给各部门;农资组负责购买所有的农资产品;营销组负责柑桔、生猪和蔬菜的销售;技术咨询组负责技术服务和全年的培训工作;生产发展组负责了解市场信息;招商引资组负责寻找商机,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该社制度完善,分配明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监督制度、年终考核制度等,坚持镇财政代管、月报账、年底结算的原则。制定了收益分配制度,实现多方共赢的目的。在年终盈余中,10%为公积金,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5%为公益金,用于文化、福利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40%为股金红利;40%为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5%为风险基金。该社计划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积极与超市联系,拓宽的市场销售渠道,建立稳定供销合作关系,以点带面,加大投入,3年内完成绿色食品认证。

 

  名称:彭山县团结鑫隆农业专业合作社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黄丰镇

  邮编:620868

  电话:13890317288

  联系人:徐成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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