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法国:农业合作社特点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25  浏览:190

    法国农业合作社建立在家庭农场之上,在保留私有制和独立经营权的前提下,形成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既独立又合作的双层经营结构,并采用“合作社+农户”或“合作社企业+农户”等形式进行经营。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种子、饲料以及人工配种等,产后负责收购、加工、储藏、运输、营销、出口等。产品附加值增加数倍至数十倍。

    合作社对内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留足公共积累和发展基金后实行盈余返还原则,对外则实行公司化经营。一是要谋求利润最大化,把社员的产品通过深加工后卖出去,还要卖个好价钱。二是要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传统专业化合作基础上引人灵活的资本联合形式,与私人资本联合,采用股份制的管理,兴办企业,拓展经营领域。三是通过联合和合并,进行规模化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法国农业合作社由小到大,打破地域限制,跨区域整合的趋势不断加剧。近几年整个法国农业合作社数量逐年减少,单个合作社的规模越来越大。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