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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28  浏览:25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有关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大力提升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综合能力,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支持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延长产业发展链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户社员的收入。

  二、推荐主体及条件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重点扶持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农民为主体、依法组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二)产业发展基础好,运行机制好、经营效益好、服务成员好、示范带动好,社会评价高,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作社产品获得了“三品一标”认证的,优先推荐。

  (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入社成员在100户以上。

  (四)一定的经济条件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能够承担不足部分的资金筹措和日常维护与管理费用。

  (五)拟建设气调库、冷冻设施等的合作社,须具备建设的水、电等基础条件,并符合建设标准。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合作社冷链运输设备购置项目。支持生产蔬果、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符合汽车排放标准的3-5吨封闭货车、冷藏车等物流配送车辆1台。市级财政补助控制在8万元内。

  (二)合作社气调库、冷冻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气调库、冷库等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购置配送、分级、包装、检验检测等相关设施设备。市级财政补助控制在20万元内。

  四、实施区域和推荐数量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区域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北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长寿区、綦江县、荣昌县、梁平县、忠县、开县、奉节县、武隆县、石柱县等16个区县。

  上述每个区县结合本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推荐3个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其中有1个合作社为冷链运输设备购置项目。

  五、建设年限

  建设期限为半年(2011年11月—2012年4月)。

  六、报送要求

  请上述有关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中午12:00前,推荐符合条件的3个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上报,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后,统一上报市农委经管处。

  联系人:陈波。电话:89133102,传真:89133099。E—mail: cqnj2006@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
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批)推荐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申请补助金额
项目建设内容
财政补助环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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