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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征集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影像资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0-30  浏览:209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社会工作部:

  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更好地展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风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影响,我厅定于近期委托省农展馆统一制作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DVD宣传专辑。现公开向各地征集影像资料,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影像内容以充分反映合作社的发展风貌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一)反映合作社成员户数、带动农户数、经营管理特色等基本情况的影像内容;

  (二)反映合作社特色产品、基地规模、农业科技含量和现代化农业装备等影像内容;

  (三)反映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服务,特别是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举办成员及带动户培训班等影像内容;

  (四)反映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等品牌形象等影像内容;

  (五)反映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前处理、加工厂房、冷链系统、环保处理设施设备等影像内容;

  (六)反映合作社产品直供超市、大消费单位、出口海外等影像内容;

  (七)反映合作社到超市设立营销专柜或到城镇建设直销网点等影像内容;

  (八)反映合作社成员及带动户对其增收评价等影像内容;

  (九)反映合作社依法办社、依章办事、依规核算等规范管理的影像内容;

  (十)其他能够充分反映合作社风采的影像内容。

  有条件、有意愿统一制作影像资料的市、县(市、区),还要有反映本地合作社总体情况、发展措施、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影像内容。

  二、征集办法

  (一)影像资料原则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我制作为主,有条件、有意愿的市、县(市、区)也可以统一制作。影像资料记录介质为磁带,格式为minDV、DVCAM或DVCPRO(三种格式的任意一种)。制作影像资料要求附解说词(电子文档)。

  (二)县(市、区)负责收集辖区影像资料报市;市负责提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详细情况文字资料(电子版),并收集辖区影像资料,一并送省农展馆。

  三、截止时间本次征集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影像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广东省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东工作站)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华东路413号三楼,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638953

  联系人:柯永青

  邮箱:lianghongds@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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