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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出台方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1-17  浏览:71

  宁德市每年将评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50家,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统一授牌,建立宁德市示范社名录。示范社将享受到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日前宁德市出台《宁德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方案》提出,省财政厅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指导扶持省级示范社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符合条件的示范社可优先予以安排涉农贴息贷款项目;对承担农业保险的示范社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给予补助。市财政局要积极帮助市级示范社向省里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并在项目申报、立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农业局负责落实示范社农业生产项目优先安排和农机购置补贴上给予累加补贴的优惠政策。市财政局还将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省、市级示范社的种植、养殖基地及农产品初加工、保鲜储藏项目的政策。市物价局则负责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蔬菜、茶叶、食用菌、果树、花卉、苗木等种植业用电以及各种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

  同时,市国税局将为税务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普通发票。宁德银监局指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帮助具有担保功能的示范社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为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提供担保;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以及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财产或权利抵(质)押贷款品种,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对县级以上示范社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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