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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1-11-17  浏览:309

  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由38家农户发起,于2002年8月成立,主营草鸡养殖、销售及其产品加工,兼营苗鸡批发零售和兽医技术咨询,目前社员有156人,分布在温峤镇、坞根镇、石桥头镇等7个镇(街道)。该社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销机制,带动周边860多农户致富。完善规章制度,章程规定了所有者社员和使用者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所有者社员必须认购股份,每股人民币1万元,享受分配,承担经营风险;使用者社员不认购股份,不享受分红和盈余分配,也不承担经营风险,但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咨询,有优先享受购养商品鸡的权利。过去,农民单家独户养鸡、卖鸡,数量少、疫病多,质量参差不齐,上市时间集中销路难找,还怕卖鸡贩运户拖欠货款,加入合作社可以不投资要股份,却能享受养鸡服务,因此,未入社的同行农户愿意走进合作社,现今使用者社员增加到106人。

  合作社实施“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销模式运作,根据市场需要,扩大规模化、规范化的绿牧草鸡生产基地。上联龙头,下联规模养鸡农户,实现小生产对接大市场,实行规范化运作、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合作社坚持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制定并实施了八项统一服务:一是统一企业标准,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二是统一使用商标,绿牧牌注册商标,为公司与合作社共同使用;三是统一提供苗鸡,按合同订单,为社员提供优质苗鸡;四是统一配送饲料,根据鸡不同生长期,配送饲料到户;五是统一饲养规程,社员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管理;六是统一技术服务,提供免疫、疫病防治和饲养管理技术服务;七是统一加工销售,社员生产的商品鸡由合作社统一回收销售;八是统一结算分配,按合同约定和饲养实际,支付报酬并提升质量,实施标准化生产。高起点建成省首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省畜禽养殖示范小区,按照《绿牧牌温岭草鸡企业标准》、《温岭草鸡饲养规程》,组织草鸡生产,进行科学饲养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2002年、2003年绿牧牌温岭草鸡被认定为国家A级绿色食品、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绿色农产品,被评为浙江农博会金奖。因此,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企业标准,才能使用绿牧牌商标。这家合作社已获浙江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

 

  名称: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

  地址: 温岭市温峤镇东公路42号

  邮编:317507

  联系人: 林金法

  电话: 0576-699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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