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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193家
作者:叶萍 常征 郑清志     来源:保定日报2011-11-21     日期:2011-11-21  浏览:173

原题名《发展农村经济组织为现代农业提供有效载体》

  现代农业是市场农业,如何克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弱点,以先进的形式经营农业,服务农业,组织农民,面对这个问题,我市从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载体。

  据统计,截至8月底,全市通过工商部门规范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193家,共覆盖全市240多个乡镇、3100多个村,辐射农户90多万户,占农户总户数的25%以上,数量增速全省第一。我市现有的农民专业社几乎涵盖了各地农合组织的所有类型。如龙头企业带动型、致富能人带动型、种养大户引领型、政府引导扶持型、农户联合创建型等。

  为促进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迈上新台阶,我市在发展壮大合作经济组织中,明确方向,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速度;加强引导,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功能;创新形式,促进农民合作组织更高层次的联合;典型示范,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向规范化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全方位带动保定现代农业发展,它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壮大龙头企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打下了基础。

  虽然我市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近年来有快速发展,但部分地方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存在着问题:一是一些合作组织带动效应不明显。有的虽然挂了牌子,但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多少功能;有的服务半径小,带动农户能力弱;有的地方对合作组织的宣传还不够。二是有的组织比较松散。部分专业合作社会员分布在周边县市乡镇,点多面广,管理起来相对松散,有的合作社没有与农户签订合同。三是缺少政府财力的支持。缺少项目资金的扶持,金融贷款困难,优惠政策对合作社的特殊性没有突出,从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发展和带动效应。四是品牌意识不够强。在全市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三品一标”认证的少,即使合作社的产品注册了商标,但一些品牌的市场知名度不高,标准生产意识不够,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通过对问题的研究,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扶持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争取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金融部门要给予更多的贷款支持。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体,支持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龙头企业+经纪人+基地+农户”等紧密型模式。以提升合作组织水平为重点,加大科技、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服务力度。

  提升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学习著名企业的先进管理、营销模式,确保本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在内部管理上,要理顺会员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关系。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关系,加强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机制。

  不断强化质量和品牌意识。最大限度地让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规范种植管理,提高品质,在销售前在合作社内部进行产地自检,检验合格出具证明后方可销售。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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