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试图解决三农问题,过去人民公社的经历是一次失败的三农问题改革。必须将长期以来分散的农业经营模式重新组织起来,走集约化、规模化的道路,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才能够打破,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才有希望。
“三农问题”是目前全社会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试图解决三农问题,诸如逐步取消农业税、提供相应的农业补贴。但就目前反映上来的成效来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仅仅依靠这些方法是远远不行的,而要清楚地了解三农问题的根源就必须知道中国土地制度的方面的特点。
一 三农问题与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演变
从1949年解放以后,我国经济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与改造时期、改革开放之前的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初期以及目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总的来说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相当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为世人所瞩目。然而在这些骄人的成绩背后,我们已然发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几大难题——三农问题、国有企业的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可以说是我国在实施一系列经济政策之后,从国民经济体系中得到的总的反馈。特别是在确立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目标以后,许多隐蔽的问题就逐渐暴露了出来。但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非常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非常的困难,因此有必要从源头上分析一下这些问题的产生,特别是要关注在改革开放前后我们国家所做出得许多重大经济决策,它们之间的对比和延续,以及所产生的不同后果。在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一下三农问题与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演变之间的关系。
“交皇粮”对每一个中国农民来说都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从古到今,这似乎成了每一位种地的农民应尽的义务。新中国建立后,虽然名称已经不叫“皇粮”,但是农民们依旧要向国家缴纳(改革开放初一段时间叫公粮,后来又改称农业税),但是二者从实质上讲没有什么区别。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近现代代中国革命的爆发,也正是来自于农村矛盾突出,直至引起了整个社会的革命。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发起了以“土地”为名的革命,将原先比较集中的地权打散重新分配到没有土地得农民手中,这样做的结果使得中国共产党在国内能够获得中国广大农民的支持,但是需要知道的是这种手段本身并不是新事物,过去封建社会王朝更替时所采取的吸引民众的措施也相差不多。到了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样的土地政策得到了延续,它对维护当时新生的政权来说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这样做也是向农村小生产方式的倒退,无论与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谈不上关系。由于中国没有经历过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对农业经济的改造,因此这样一来使得农村社会几乎又退回到了中国古代的传统社会的模式,再加上随后而来的新的户籍制度、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分离,工农业剪刀差等,最终在我国形成了这样一个人为的强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让我们感受到了生活在中国城市与乡村完全不同的一种感受,也就是我们今天三农问题矛盾突出的一个原因,事实上这种做法在全世界也是非常罕见的。
那个时期牺牲农业的结果是换来我国工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由于当时的经济模式是完全的中央指令型经济,在它的资源控制和调拨的条件下,一切以发展工业优先,从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我们当时耳熟能详的一些指标,诸如钢铁产量有这样一组数据比较:从1890年旧中国第一家汉阳钢铁厂的创建,一直到新中国成立,59年的时间旧中国产钢总量共为686.6万吨,而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钢产量就达到535.5万吨。可见,工业方面众多振奋人心数据都显示了新中国的巨大发展,与此同时农业也同样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进步,然而我们该如何考量那一时期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多大程度的改善呢?
由于当时对城乡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统计的具体数据得到的比较少,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农业品的总产量和当时中国人口数量来得出大致的推断。结果也就是刚刚够吃的样子,考虑当时工农业政策的城乡差异,农民们在农产品分配上应该和城市的差距不是很大,而工业品方面由于当时的国策是以发展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产品主要满足了城市需求,因而农村所能分配的就相对较少了。因此可以说城乡差距是有的,但不能算特别大,基础都很薄弱。
二 人民公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次尝试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增长,中央对经济发展又制定了其他一些目标,毕竟我们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要体现公有制的优越性,工业和农业都有很多地方列入了“改革”的范围,一场轰轰烈烈的经济改革试验就这样在全中国展开了。这里姑且把工业的“大跃进”放在一旁,重点探讨我们相关的农业经济。那时候农村的小农经济模式并不是一种长远的高效率的农业生产方式,并且这种个体私有制的经济也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抵触的,所以势在必改。在结合马列主义经典着作和当时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开展了一场走“农村人民公社”的道路。虽然说这场改革最终和工业的“大跃进”一样都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公社”持续的时间之长,对今天农业经济的影响之深,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而其中农业经济改造的思路,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目前很多主流的观点对这一时期的农业经济改革持以否定态度,并且以至于造成了后来的“三年自然灾害”的大饥荒,然而在这儿想相结合如今的三农问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一下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在那个时期的农业经济改革可以算是一种解决“三农问题”的尝试。刚刚解放的时候,延续过去土改政策的应该是一种权宜之计,毕竟恢复到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虽然能够使国家较快的恢复农业基础,但这样一来必定会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相抵触,对农村经济反过来将是一种制约。就像我们现在所遇到的农村经济薄弱,农民收入低,没有相应的医疗劳动保障(或者各种社会保障都很薄弱),在当时也会同样遇到。想要解决的上面的问题,对于中国传统社会来说都是依靠各自家庭或者是宗族的力量,通常情况下中国传统社会的做法就是养儿防老和自己家庭的积累,遇上好的年景能过上好日子,然而遇到天灾人祸,单个农民家庭的抵御能力是非常低的,古代社会经常就是因为家里的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使得原本温饱的家庭被迫卖出土地,从而沦为佃户,土地的逐步兼并最终导致矛盾的激化,王朝的更替。因此放任那种土地分化和兼并自行发展下去,很难说不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实际上这些古代农民所遇到的问题就是一种“三农问题”,而它之所以在中国历朝历代反复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把土地分散到一家一户的农民的手中以后,让土地自然的兼并而没有后续的措施。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农民们获得了土地的支配权,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激励”,短期的收益也是非常的明显,但是从长期来看,如果没有其他的后续措施,他们自身所在的行业和规模的劣势使得结果很难预料。
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未能解决三农问题
分析完上述的过程以后,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了后来新中国的第二次“分地”,也就是被全国人民上下广为传颂的好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若是比较一下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政策,很容易看到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分地”.简单易行的“分地”政策,它的激励效用毋庸置疑,一旦获得释放就让我国农业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历史新高,然而没有后续的保障危机也同时悄悄的降临到每一个分到土地农民身上。对于国家来说,把土地分给农民自行使用,是不是就意味着以后农民的其他问题就不用国家来继续负担了呢?事实上并不是这样,这样的风险如今只会来的更快。古代社会分到土地农民获得了激励,矛盾得到了缓和,自然经济的发展速度可以使得整个社会维持稳定好几百年。然而,我们今天的农民却要面对是市场经济的环境,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在也不像在古代社会时那样高,反而变成非常薄弱的一方,农产品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农民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弱势的弱势地位。当改革开放早期农业经济好转的情况不再的时候,暴露在我们面前的是越来越重的“三农问题”,农民收入太低、没有医疗、劳动保障,我们最广大的人群成了全社会最大的弱势群体。面对这样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消除农业税减免乱收费所能够解决的,就算这些负担都没有,按照中国人均这一亩三分地来说,中国农民的收入也不可能提高到哪里去,更不用说去面对日益高昂的教育、医疗费用。这样当初简单易行的“分地”政策,从长期来看,就我们需要为今天的“三农问题”买单,并且到如今,也没有一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分地”的政策在新中国一共进行了两次,改革开放之所以再次“分地”,是因为之前我们搞了一个“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把当初解放时候分下去的土地又集中起来了。虽然说土地集中的目的并不完全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更多的是为了政治上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做准备。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社会主义是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而来,在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决定了农业经济不可能是由众多的小农经济个体来构成。因此当时的中央高层在这一思路的引导下,制定中国农村的“人民公社”路线,即从初级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最后发展成为人民公社。在这一过程最主要的就是将原先的分配到各家各户手中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重新集中到了一起,组织了所谓的“人民公社”进行集体化的生产模式。利用分工与合作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获得最大的效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同样也是正确的,不过,由于在那个时期左的思想制约着全社会每一个人,使得我们又忽视了重要的“激励”的问题。资源虽然能够整合,但是没有效率依旧得不到很好的回报,与此同时诸多“负面激励”,更让我们尝到了后来三年自然灾害大饥荒的痛苦。
即便如此“人民公社”仍然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1980年代初才退出历史舞台,留给人们的记忆大多数是一些吃饭不要钱、消极怠工的场面。然而这里一方面要看到对公社成员的工作缺乏“激励”以及虚假的工作成绩等消极方面,同时也可以看到公社化过程中对中国传统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些颠覆性举措,甚至从一定程度上讲,人民公社化是一次从根本上消除三农问题的一次尝试。例如当时给人们印象最深刻的公共食堂、集体就餐,虽然这种公共福利并没有维持多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可以看作一种非货币化形态的劳动保障,此外公社内还建立了相应的学校、卫生所、敬老院等公共设施,这些都为当时身处公社之内的成员提供了之前农村社会所没有的公共服务。当然这些设施的提供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来说是绝对超前,注定他不可能继续下去,并且由于人民公社并不单纯是经济单位,更多的表现为政治和经济的综合体,实现这些公共福利目标的过程也主要是通过非经济手段。事实上,正是由于毛泽东同志特别强调的是“公平”才造就了当时全世界都非常羡慕中国的公共医疗体制。但是忽视“效率”,没能提供有效“激励”机制,导致了总产出无法提高,一味的强调公平,最终只能压低消费直至崩溃。
1978年的改革开放基本上否定了人民公社的做法,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再一次变相的从新分配给农民,农民的激励条件得到了满足,因此整个经济的总产出得到了相当大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也并不是一件新东西,早在50年代的时候,刘少奇等一批国家高层领导也提到了这样的做法,并且当时的效果也是值得肯定的。后来由于政治上的需要和经济上的盲目乐观,导致了这一政策被废止,直到改革开放以后被重新拿来启用。同样的在这里需要说明的就是,这一政策存在实质上的落后性和短期性:落后性是指着这一政策是逆经济发展趋势而动的,在现今强调分工、产业化、规模经济的社会,一家一户的小户型生产基础就显得极为薄弱缺乏优势;而短期性则是指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农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日显突出,最终成为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现阶段的农民收入不高和三农问题就是一种集中的表现。
四 结语
要想彻底解决目前的三农问题,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由于中国历史上农业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加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农业方面的政策失误,造成了今天一定程度的积重难返。对于一个像我国这样农业人口众多而人均资源有限的国家来说,要想为庞大的农业人口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提供必要的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是一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需要什么政策和改革去实现,目前还在探讨阶段,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必须将长期以来分散的农业经营模式重新组织起来,才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过去人民公社的经历是一次失败的三农问题改革,但是我们的目标并没有改变,中国农村社会传统的经营方式必须要彻底的改变,农业经济必须要走集约化、规模化的道路,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必须要打破,也只有如此我国的经济发展才能真正摆脱外向型经济的制约,而转向通过引发内在的经济需求,走向良性化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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