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国多地酝酿取消或已经取消“农民工”称谓。 (1月5日 工人日报)
在城市如火如荼的建设中,一线工地上穿梭着衣衫斑驳、饱经岁月风霜的脸孔,他们用布满厚茧的双手和汗水筑起零次栉比的摩天大楼,那里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也没有他们的安身之处,竣工之日就是他们离开之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乡下来,又到乡下去,来时一身风尘,去时一身汗渍,在世俗高傲的眼角下卑微地行走,生怕弄脏了城里那些光鲜华丽的衣裳,他们就是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农民工”。
“农民工”吃的是馒头,筑起的是高楼;喝的是自来水,流淌的是汗水;干的是最脏最累的工作,住的是最差最乱的窝棚;从事着“劳动光荣”的高尚使命,得到的却是不屑一顾的嗤之以鼻。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中,楼层原来越高,而他们的地位却越来越低,尊严越来越低。于是,在“农民工”这个带有时代烙印的名词之下,涵盖了一个被社会“歧视”的群体,这个群体就是从“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其实,被歧视的并不是“农民工”这三个字,而是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格尊严。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淳朴和智慧的民族,劳动一直是被看做最光荣、最高尚的行为。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指出“辛勤劳动为荣,好逸恶劳为耻”。而不怕脏不怕累的“农民工”就是社会主义的光荣,其人格和职业应该受到尊重,但是,却被自诩为“高尚”的“高尚者”所不齿,甚至出现“农民工”为妇孺让座而遭到鄙视,这不仅仅是对“农民工”“质朴仁爱”之心的伤害,甚至是对他们尊严的践踏。今天,我们看到很多有识之士为“农民工”饱受歧视而寻找解决之道,有人为“农民工”更名、有人想去掉“农民工”的称谓,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更名或去掉称谓,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这个群体的”歧视能去掉吗?如果对“农民工”的工作地位不能提高、分配不能公平、权力和尊严不加重视,那么,任何称谓都是形式。
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地位和尊严?
首先,摆正“农民工”在社会现代化建设中的位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劳动只有分工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农民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不是从事最底层劳动,而是在工作一线上出力流汗。因此,在积极倡导“辛勤劳动为荣,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同时,要践行“劳动光荣”这一号召,吃苦耐劳才是最光荣、最高尚,对于不重视或鄙视“农民工”劳动的行为应该予以谴责和批评。
其次,建立健全“农民工”保障机制,希望出台《农民工法》。众所周知,“农民工”一直被视为城市的边缘人,在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之后,医疗、卫生、教育、保险等公共服务总是半遮半掩,农民工没有真正享受到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实惠,甚至从事一些高危行业和腐蚀行业的农民工,除了一些养家糊口的工资外,所有的福利和补助都与他们无缘,连孩子的上学,也总是被潜规则。尽管,国家从政策面出台了很多有关“农民工”的保障权益,但一直被束之高阁。为了提高农民工的地位,使“农民工”切实有效地享受到实惠,应出台一部《农民工法》,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再次,媒体舆论应加大对“劳动光荣”的正面报道,特别是对“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应该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线工作者的角度去解读,传播报道“农民工”在一线工作中感人的事迹。让全社会了解“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了解“农民工”的内心和思想,从根本上扭转对“农民工”和其所从事工作的看法,重新认知“农民工”的伟大和劳动的光荣。
第四,维护“农民工”的尊严,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工”和社会各行从业人员的分配公平,依据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规划,配套建立农民工安居工程或小区,让“农民工”真实地融入城市,成为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的新市民。
因此,“农民工”的称谓没有问题,关键是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尊严。当“农民工”担当起推动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的生力军之后,“农民工”不再是被歧视的称谓,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伟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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