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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开文:地方政府如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
作者:李京、冯开文     来源:《甘肃农业》2005年第12期     日期:2012-02-02  浏览:348

  2005年上半年,我们对北京延庆县和四川天全县、仁寿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和发展进行了调查,前者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初具规模,而后者起步较晚,资金扶持力度不大,大多数只是空架子。这两个合作社可以代表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合作社组织。本文正是希望通过对两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地调查,讨论如何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并尝试提出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该采取的措施。

  两种外力推动合作社创建

  本文中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协会和合作社两大类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并且由于其对内不盈利的性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成立和发展必须要依靠外界帮助。这主要是因为:一、我国农民经济实力差,各地发展不均衡要想让农户自发联合起来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困难重重。二是小农思想严重,目光短浅,没有大局和团队意识。习惯单打独斗的农户不能胜任合作社的创建工作。所以在我国农村现有经济条件下,要想成功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靠普通农户之外的社会力量推动。

  (一)外力之一:两种能人

  1.利他能人

  能人是指在当地有威望有能力的特殊农村居民。能人主要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有利他精神的能人。他们或者曾在政府担任过某些职务,有见识、有社会关系;或者是本身已经脱贫致富,生活富裕,看到周围的乡亲生活贫困,受一些收购商的剥削,挺身而出组建合作社带领乡亲致富,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除了利他精神外,这种能人还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超出一般的经营能力。幸运的是我们在延庆遇到这样一位合作社的发起者。唐成厚曾在延庆县大柏老村担任过25年的大队支书在任期间,该村集体企业买进30多头奶牛,1985年成立了养牛量在2000头以上的村办养牛场,畜牧业成了该村的主要产业,成了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8年奶牛场解体,奶牛卖给了村民。2000年村里建起了许多私人收奶站他们竞相压价,同时饲料价格上涨,养牛户不仅赚不了还赔钱,村里一下子兴起了卖牛热。当时67岁的唐成厚退休在家,几个儿子经营房地产,家资过亿本可以舒舒服服的颐养天年,但是看着自己一手办起的养殖业就这么垮掉很不甘心,于是在2002年9月投资万成立了延柏聚八方奶站,他的目标不是赚钱,而是扶持当地养牛业乃至整个延庆县养牛业的发展。为了集中供奶户,稳定收购,提高竞争力,把松散型的收购变成紧密型的组织,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唐成厚于2004年3月19日发起成立了大柏老聚八方奶牛合作社,同时他也兼任延庆县养牛协会会长。

  2.聚合能人

  象唐成厚这种以实现个人价值为目的成立合作社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的能人还是属于第二种,我们称之为聚合性能人。他们有强烈的发家致富的愿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实力但是单靠自身实力很难继续发展,于是他们将周围的人组织起来扩大规模共同致富,将个人发展融入合作社事业中。延庆县延庆镇养鸭协会会长刘绍先就是这样一位女能人。她是一位下岗女职工,家里没有多少钱,1999年以15000元为资本开始养鸭,在养殖过程中发现仅养鸭利润太低,于是考虑从事初加工,但财力限制了养殖规模,正巧很多乡亲看她养鸭致富纷纷请她帮助她就带动这些农户养鸭,给他们预付鸭种和饲料钱,自己则主要从是初加工。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带动养鸭户57个成立了养鸭协会,初具生产规模,下一步考虑进入深加工领域,创品牌,办饭店,和会员按照一定方式分配利润。第二种类型的能人更具有可挖掘性,对吸引普通农户参与合作也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是推动农村合作社事业的重要力量,关键是他们比一般普通农户更有长远目标,不会为一时利益得失计较,这在合作社初创时期是难能可贵的。

  (二)外力之二:地方政府的推动力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外力的另外一个来源是地方政府。在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下,能人的出现带有偶然性而地方政府有组织力和号召力,也有经济实力和行政权威,在正确的基层领导带动下,如果又选择了正确的行为方式,可以成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第一推动力。

  1.一个成功的实例

  延庆县的前庙葡萄协会就是政府带动兴起的成功典型。1992年前庙村在老书记的带领下调整种植结构,开始种葡萄,到1997年已有260亩。1997年,该村所在镇镇长提出建立葡萄协会,以林业站为总会,本村做分会。于是由老书记牵头,采取自愿入会方式年48户入会,1998年又增加了户左右。由于当时葡萄畅销,收购商直接到田间地头收购,协会只是起技术培训的作用,会员和非会员没什么区别。2001年由于周围村种葡萄的农户多了,葡萄销售出现问题,收购价降低。为了帮助村民销售,该村领导联系了一家广东客商,但是他们要求和注册协会洽谈业务,因为他们觉得政府官员不能专心做生意。于是在2002年底,村领导与上级领导商议,制定了一份章程,计划成立前庙葡萄协会。成立前,村委会召开了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进行广播宣传,要加大协会力量,在强大的宣传力度下,2003年协会成立,会员60户。为了方便管理,村领导想让全村葡萄种植户都加入协会,但有些人害怕交会费,不想入会,村里的党员就挨家挨户做工作,让全村146户葡萄种植户中的142户都加入了合作社。由于开始时会员不愿交会费,协会的费用都是村委会负担的,开会和培训地点也是村委会的房间,主要领导都是村委会成员,可见村委会在协会的成立和初期运转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协会成立后共组织了次培训(关于技术、法律、交通、宣传等),都是由妇联主任组织的。协会在联系销售渠道,帮助社员销售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2002年帮助销售了20%,2003年占40%,2004年占60%,并且在协会的牵头下,与华邦公司签约,村民都改种了有机葡萄,收益高于周围的村。有机葡萄协议的签订也全靠政府的宣传带动。由于合约规定华邦公司只承担30%的种植风险,有些村民不愿意种植,村委会就派出党员挨家挨户做工作,最终使所有村民都同意种植有机葡萄。由于村领导有很多公务,常与协会工作发生冲突,村委会就逐渐培养种植大户参与协会运转,接替协会工作。此外,由于会员的确从协会中得到了很多实惠,他们也愿意交纳一定的会费。村委会计划在下次换届选举时让会员接替村领导在协会的职务,让协会独立运作,这是一个明显的理性选择。

  2.政府推动的优势和不足

  政府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以下优势:(1)宣传带动力强,可以完成个人做不到的事情。例如在上述案例中,村领导可以一家一户作群众工作,而单个人很难完成,也没有这种威信。(2)容易与各种部门沟通,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提供便利。比如政府可以利用其社会关系和信誉度帮助社员贷款。(3)政府带头兴办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注重扶弱济贫。由于政府的活动有一定公益性,经济实力差的村民往往也能受益,保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公平的特点。(4)提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和运转的资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成立之初,需要正常的运转资金,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没有产生效益,这笔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乡政府的拨款和村民自己的集资。我国农民饱受乱收费之苦,要让他们在得到收益前先交钱办合作社几乎不可能,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可能马上给会员带来收益,对农户集资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的资金来源只能是乡政府的财政拨款。但是政府牵头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有以下不足:(1)由于领导人是政府官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往往会承担一些行政职能,增加其负担。四川天全县思竹乡林竹协会由乡林业站发起,其会长、副会长和技术人员分别是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无论从发起人、管理者来看,都是以乡林业站为主体,协会内部管理制度混乱,与林业站的功能混为一谈,成了林业站的附属机构。比如协会同时对所有农户进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围绕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进行全面的强制性调整等。(2)政府的资金扶持容易造成政府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划分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任寿县黑龙滩羊业股份合作协会在成立时,政府采取行政方式要求各村村委会以集体股形式入股,同时把一个种羊场、一套人工授精设施和一些种公羊无偿划拨给协会。由于协会没有产生利润的能力,政府将财政资金用于股金分红,同时协会的资金也常被政府挪用,账面上常常没钱。这种资金划分不清的状况阻碍了协会健康发展,应该将协会中政府的资产进行处理,或者划拨给协会,或者处理给协会,要培养协会自我发展的能力。(3)政府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易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我国农民往往对政府牵头办的事情有抵触心理,认为是面子工程。

  比较与思考

  在我国小规模农户占主导地位的农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相当缓慢、渐进的过程,维护这个组织的有效运行是管理者必须面对的全新课题,不同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理念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延庆以及天全和仁寿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同的发展速度就和基层领导对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态度和工作方法有密切关系。延庆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正规,发展也较快,主要得益于当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延庆县新任的孙县长曾主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他是中国农业大学农经博士,因而对合作社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如何引导其发展有深刻的认识。合作社的创始人往往是县政府选派的政府官员专门负责合作社的组建工作,例如永宁镇豆腐协会会长是原财政所所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也都是政府选调的。此外县级领导也常常对各级政府官员进行教育培训,让他们正确认识合作社。调查期间正赶上县农委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合作社建设,他们深入到部分合作社了解情况,传达政策。正是通过这种渗透式的教育提高了基层干部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地许多基层领导对如何开展合作社工作有明确的认识,他们没有把合作社看成政府的附属机构,政府所做的前期工作只是建立起合作社并让它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其最终运作还是要靠合作社自己。如豆腐协会会长告诉我他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协会闯出品牌,扩展销售渠道,同时扩大会员生产规模,最终让他们来接替协会管理工作。目前,豆腐协会会长正与一家豆腐加工厂联系,与他们合作生产永宁牌豆腐。除了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延庆县政府在资金和政策方面也大力扶持合作社。2005年开始,县政府每年要拨款200-300万进行资金扶持,并重点扶持10个有发展潜力、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社员至少50户以上),帮助它们引进技术,搭建信息平台,创品牌做包装,做大做强。此外,延庆税务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特别照顾国税局的税务问题县政府也正在协调。需要注意的是,当地一些龙头企业把农户组织起来以协会的名义享受优惠政策,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把关,尽量让农民成为最终受益者。相比起来天全和仁寿大部分地方领导对合作社的认识就不够到位,很多人对什么是合作社,如何发展合作社都说不清楚。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村级合作社的成立不是为了发展业务共同致富而是为了响应上级领导号召,从而导致合作社有名无实,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没有业务关系,合作社只是一个空架子。村干部往往敲定几个大户做合作社领导,可是大户自己都不知道。

  政府对合作社也没有什么资金和政策扶持,很大程度上是政治需要。缺乏进取性和有组织管理的领导层,是导致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展不快的关键问题。

  从以上的对比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自然发展过程,不能以行政的强制性力量干预和人为加速。

  合作经济产生的基本条件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一定发展,以及来自农民的内在经济需求的客观存在只有当条件成熟时,合作经济才能萌发并发展壮大。因此,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必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任何急功近利和急于求成的做法都应当避免。以政治需要来代替经济规律则注定要归于失败。

  地方政府领导应该认识到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根本动力是合作社的规模收益。农民以组织化的形式进入市场这种需求并非来自任何外在的力量而是源于亲眼目睹组织起来可以产生单个劳动力所不可企及的规模效益。

  合作社自我发展要依靠这种组织化需求的强烈程度,而这种需求程度强烈与否取决于市场中能否得到看得见的经济利益。所以地方政府扶持合作社的关键是让农户从联合中获得收益。

  但是地方政府也要兼顾它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满足两个基本的假设:(1)政府是从农民收入最大化而不是自己收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制订各项措施的;(2)各项措施能准确无误地得到执行。首先,从第一个假设来看,这似乎不是一个理性政府的应有行为。实际上,这正好体现了诺斯提出的国家目标的悖论。根据诺斯的看法,国家的目标有两个:一是实现租金收入最大化;二是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虽然从短期看,不利于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但从长期看地方政府牺牲一定的财政收入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的目标。其次,从现实情况出发,这两个假设由于受制于政府的有界理性,都很难得到完全的满足;因此,政府的参与作用也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甚至导致完全的失败。为了尽量发挥政府的参与作用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各级政府官员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摒弃可能存在的各种误解。

  2.政府要从长远利益着眼,不要把眼光局限于短期收入最大化上。

  3.政府在参与时要摆正自己的地位,应以农民自愿为主,通过宣传、教育、规范等措施来协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政府参与要着眼于市场失灵的地方,不能操之过急、管得过多,以免引起农民更大的抵触心理。

  4.对专业合作组织,政府既不能不办,也不能包办,而且还不能一办就放手,必须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再放手”.在“扶上马”时,要注意五个问题:一是要选择合适的合作项目---本地的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二是要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办合作社还是协会;三是要选择合适的带头人---既有一定经营规模又热心公共事业的人;四是要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包括起草章程、发动群众、召开社员(会员)大会等等;五是要解决许多具体问题,或者要找到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方法,然后出台政策,引导专业合作组织自己去做。在“送一程”时,重点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督促和帮助专业合作组织规范运作,二是要帮助专业合作组织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这两个方面在任何一个细节上出现问题,专业合作组织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垮台。在“再放手”后,还得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定期检查合作组织的运行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内部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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