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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2-18  浏览:174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

  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认真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1〕646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进度明显加快。据反映,到去年底,全省许多市、县(市、区)已实现了完成颁发任务的工作目标。但是,目前仍有少数县(市、区)颁发进度很不理想。鉴于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准确发放到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请各市立即组织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检查督导工作:对于还没有完成颁发任务的县(市、区),要求他们高度重视,并限定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歼灭战”,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颁发任务;对于已经完成颁发任务的县(市、区),要督导他们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印章刻制、牌匾制挂、代码证申办、银行开户等工作,特别是要根据领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需要,分轻重缓急做好各项后续完善工作。请各市于2月29日前将检查督导情况报我厅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

  联系人:吴定、谭俏霞

  电话:(020)37288355,(020)37288529

  传真:(020)37288354

  邮箱:njzzc@126.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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