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就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影响因素;综述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曾燕舞等基于四点考虑:一是区别于过去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二是区别于已有的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对农民主体性的确认和尊重;四是主要从事的是经济活动,将我国现实中诸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协会、研究会、联合体等诸多称谓统一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他认为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分散经营的农户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应运而生的。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根据生产发展需要,自愿联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在帮助农民进行科技指导、产品销售、加工增值、共同防范市场风险、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笔者基于对此界定认同的基础上,就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将诸多学者的研究观点综述如下。
1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
1.1类型、规模和分布
不同研究者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分类。就类型来看,苑鹏和徐旭初等按照发起创办人与政府的关系,将其分为自办、官办以及官民结合三种基本类型。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简称课题组)按牵头人划分为农民牵头领办、企业牵头领办、依托涉农部门或乡村干部领办和其他形式,他们认为在这四类中农民牵头领办的占主体地位。黄祖辉等从组织形式角度将其分为三类:比较经典的合作社、具有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他们认为前两类是基于产权结合的交易,第三类是非产权结合基础的服务联合;而专业协会大多逐渐将演变为比较经典的合作社和具有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前两者将会是主流形式。他们认为:第一类约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10%,目前较多分布在农产品加工较多的中国东部地区;第二类约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5%,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的浙江省,此类型更为普遍;第三类约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85%。
就规模来看,课题组认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平均成员数量为124个,会员数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平均是5.27%。
就地区分布来看,课题组认为,数量、会员数、平均会员数和入会比例都是以中部最多,东部次之,西部最少。而黄祖辉等研究认为,即便是在我国的浙江省,该地较多组织的农户也只是集中在乡的范围内。就行业分布来看,课题组认为,种植业的最高,而在种植业中蔬菜和水果所占比例较高,其次是养殖业、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行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很少。
1.2作用
韩俊指出,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后农民得到的好处有:扩大了生产经营的规模,降低了生产资料采购成本降低了对外开展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谈判地位,增强了防灾抗灾抵御风险的能力,学习了先进技术,统一了技术标准,创造了产品品牌,提高了科学文化素质。课题组认为除了上述对农民的好处外,还可降低龙头企业的交易成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促进,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反映农民意愿。
1.3总体评价
课题组认为,我国的许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具备了符合国际合作原则的基本特征,但整体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发展阶段的初级性表现为:虽以农民为发起主体,但很大程度上依赖区域行政力量和龙头企业的介入;以松散型结合为主,联合使用生产要素而结成经济实体的还很少;多数局限于技术、信息等服务方面,合作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的还较少;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带动能力弱,成员数量较少,活动区域绝大多数局限在本乡镇范围内;一些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较健全,体现了合作的基本原则,但相当部分的民主管理、利润返还等制度还不够规范。
2影响因素
2.1内部影响因素
2.1.1合作社制度特质。国鲁来和孙亚范认为,合作社尤其是经典的合作社虽然能带来组织收益(组织收益包括降低交易成本、规模经济收益、减少不确定性及规避市场风险收益和维护经济地位收益),但它同时具有着高组织成本(组织成本包括管理成本、决策成本、集资成本和减少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成本.
在我国实践中,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具有社员资格股份化倾向的合作社。这使得组织中存在不均衡决策权其结果是组织的核心成员掌握实际控制权而这样也将致使产生按股分红和将积累量化到人的制度安排以及其他权利安排也更多地向股东倾斜,从而非股东成员所得的组织收益相应减少。有研究者对于股权不均等数股独大甚至一股独大的合作组织,提出其是否还是合作社的质疑。国鲁来则认为,与经典合作社相比,该类型合作社有较高的组织效率和相应减少的公平供给;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源于一些农民的需求黄祖辉等则更进一步认为是对纯粹经济利益的需求。
2.1.2组织成员。组织成员分为领导集团或关键人物和普通成员两大类。
2.1.2.1关键人物。关键人物通常是组织的发起者、领导者和大股东,他们是组织发展的总设计师,是组织财力的象征是组织的实际控制者是组织产生的必要条件是组织的核心是合作组织实现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关键人物按身份可分为农民和其他力量多是涉农政府部门。①农民自己创建。
自办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常常是专业大农户、重点户、生产大户、科技示范户发起创建。他们创办合作社积极性高的原因是他们生产经营的规模大,具有较高专业化程度和商品率,同时承受较大的市场风险单靠自身实力很难继续发展这也使他们更具有终端产品市场知识、更有远见,对下游活动(资产)具有相对的控制力。②其他力量组建。
徐旭初认为,在合作组织的创建和早期发展中,具有合作思想的熊彼特式企业家们必不可少,创办自办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而当这些企业家供给短缺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以及一些涉农部门的主动介入则形成有效供给。每一种介入力量都有其特定的利益动机为了行使自己的职责部门的负责人大多在组织中任职,这就使得组织要听命于这些扶植单位。单位领导的好恶、单位实力的强弱、乃至单位负责人的更替,都会影响组织的正常业务,致使组织始终难以摆脱行政的、非经济的束缚,从而难以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韩俊等指出,政府的支持不够与行政干预过多并存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行政干预也会致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产权模糊,使农民在其中的所有者地位受到挑战和剩余分配权受到侵犯,更影响着农民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所以郭红东认为,当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要从直接参与中逐步退出,而注重从外部环境方面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条件。鉴于关键人物以上的类型、作用及其作用机制,因此他们的素质、水平、甚至个性就直接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建和发展。
2.1.2.2普通成员。一些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农民具有重新组织起来进行联合与合作的需求曾燕舞等认为,户主的文化水平、生产的商品化程度是影响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为的主要因素,农民是否参与主要取决于其加入后所得到的预期好处,如没有明显的好处,他们是没有积极性参加的,而加入后得到好处的大小与他们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遇到的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大小相关。
2.2外部影响因素
2.2.1经济环境。国家的农产品和农资的购销体制、土地的细碎、当地农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和资金来源匮乏都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和发展。
2.2.2政治法律环境。国家政策与法规在肯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法地位的同时也约束着它的行为。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支持政策不明晰和难落实制约着其创建和发展。夏英和任大鹏等从理论上分析指出,伴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该法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做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其组织行为,并为其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2.2.3技术环境。邓桂梅等认为,影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因素有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出现、农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2.2.4社会环境。黄祖辉等分析认为,有较深厚的合作组织传统的地区或区域亚文化与社会主文化整合度不高,且区域亚文化中的商品经济成分和内在凝聚力较强的地区较易创建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2.3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的关系
就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的关系而言,课题组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运行是直接在宏观环境的作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苑鹏认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是发起人实现自身利益与农户利益双盈策略的结果。其最终建立依赖于企业家的正确领导、农民的积极响应与认可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徐旭初认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生和发展,是起源于农民的自发性制度创新,依赖于政府的自觉性制度引导的政府主导下内生需求诱导型制度变迁黄祖辉等认为,组织成员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从内、外两方面共同决定了其创建水平、组织制度、运营机制以及发展路径等。
3小结
以上综述所涉及的研究成果多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法》颁布实施以前,即便有两篇是和此法有关,也只是对此法目的和可能产生作用的理论解读。时至今日,伴随此法配套制度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格式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出台和实施,必将对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更实际可操作化的影响。对于这种影响所呈现出来的现实更需要去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议。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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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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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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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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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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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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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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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文杰:农民合作社解析12-09
-
沈卫彬:农业合作社生产标准控制与质量分级12-17
-
国际合作社联盟:“合作社十年(2011-2020)蓝图”计划草案[英文]11-05
-
美国农业部:合作社是什么?以及成员、理事、经理和雇员的角色10-12
-
Baqui Khalily: Capacity Building for Cooperatives08-22
-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08-09
-
王景新:中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趋势、问题与政策07-28
-
范金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07-20
-
Gall & Schroder: Agricultural Producer Cooperatives as Strategic Alliances07-12
-
霍学喜: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及服务模式06-22
-
农业部:首批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系方式06-12
-
王征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与对策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