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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3-24  浏览:478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合作社管理和不断促进合作社壮大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增加合作社成员的收入,都将起到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主要通过调研介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现状;对策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种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途经。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的具体管理过程中,各种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为进一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情况,笔者专门对湖南溆浦县进行专题调研,并就如何规范进行了思考。

  1 溆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截至2010 年3 月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83 家,涉及29 乡镇(全县共43 个乡镇),注册资本4831 万元,入社社员1.13 万个,带动非成员农户1.56 万户,占总农户的7.1%.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范围较广,全县83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从事种植业的45 家,畜牧业的24 家,林业11 家,服务业2 家,其他行业的1 家。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38亿元。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有21 家。由于从组织者到社员都是农民,受自身素质制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组织结构不严密和责权利不明确的状况。该县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部分干部群众依法发展合作社的意识还不强;观念比较落后,对财务知识也比较欠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也进一步地限制了自身的提升空间。二是从政府主管部门看,重视程度也不够、监管指导、宣传工作力度不强,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先发展、后规范的思想。目前,全县运行正常、制度健全合作社只占很少一部分,多数合作社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虽然有理事会和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有的虽设有专门和兼职的财务人员,但形同虚设,有的没有及时规范建账,盈余返还数量比例低或者不返还,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这些都影响到合作社的正常发展。

  2 溆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中,就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提出需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销售、采购、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款等七项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货币资金业务、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四项制度。据调查,该县的合作组织除少数示范单位外, 绝大部分都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制度,通常都只建立简单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工商登记时需提供的基本资料。合作社即使有制度也是口头约定的多,书面的少,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大多凭信用,信用管理模式成为财务管理体制运行的显着特征,还有是合作社与成员之间业务控制不够严密。如农资集中采购与供应,按合作社章程和管理要求,成员所需农资从合作社购买,但仍有相当多成员私自采购农资,而不通过合作社购买农资。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2 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素质较低。据调查,全县已登记的83 个专业合作社中真正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比例不足15%,有的虽有,只留于形式,目的是为了方便办理税务登记证,实际获得会计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较少。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合作社,出纳就由村干部兼任,遇有关部门需要报送会计报表或财务检查时,临时花钱聘请,会计核算工作处于混乱状况。

  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无证从事会计工作,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不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的较多。其中最突出的表现:①账簿记录不完善、记录不连续、财产清查不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分设, 用一本流水账记录(这是合作社的主要账簿), 现金保管未用专门保险柜, 公款和私人现金混放现象普遍。未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成员账户,多数合作社未做到成员和非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有区分。明细账设置很不完善,明细账记录不完整情况比较突出。一些合作社缺乏对货物流通必要的、完整的账簿记录,实物流转信息与账务信息不统一,账证、账账核对不及时,财产清查开展不普遍。②利益分配混乱,较多合作社提取“盈余公积”的较少,未设置成员账户,未按章程规定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购买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等,合作社只付给成员较优惠的价格作为返利,除此之外成员 一无所得。

  2.3 民主管理欠缺部分合作社法人代表由于年龄偏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较少,经营理念受小农家庭经营影响较深,依法办社、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不少合作社领导和社员不知道股金分红、股息和盈余返还为何物,更不知道如何进行分配。重大财务事项没有经过成员大会往往自己或理事会几个核心人物说了算。有的合作社经营就象是几个人合伙跟农民作生意,合作社的一般农民成员除生产和销售时跟本社主要负责人打交道外,对本社的财务经营成果难以知悉,也难以享受,这背离了共同致富的办社宗旨,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3 解决溆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3.1 加强财务监管制度建设和财会队伍的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理财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理财活动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以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树立新的理念,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和经管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分层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好财会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对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有关人员的培训。一是要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的法制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其依法办社能力。二是要加强对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逐步实行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3.2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都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传媒作用,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外地和本地区涌现出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农民群众举办和办好合作社。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农业部门干部要加强对合作社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学习和研究,为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保障。

  3.3 培育典型示范,规范内部运作培育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典型带动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运行之路。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和完善以规范的《合作社章程》统领组织管理机制和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组织机构,成立成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充分发挥三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规范财务分配和积累发展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按盈余分配原则,兼顾投资者和生产者双方利益,使社员利益得到保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打造品牌,创造优质绿色产品,注册商标;探索组建专业联合社,走持续发展之路。切实把合作社办成成员所有、成员管理,成员受益的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向规模化、规范化、外向化发展。

  3.4 加强指导管理,提供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民办、民管、民受益、自助互利”的参与市场竞争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目前处于初始阶段,发展规模小,带动能力弱,内部管理不规范,产品附加值低,缺乏抗风险能力,急需政府支持、引导。作为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级农经部门,担负着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等重要职责。对于那些财会人员素质较低的合作社可建议所在地履行农经职能的乡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自愿原则实行会计委托。但就目前县、乡农经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很不适应扶持、引导、管理、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需要,急需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从业务经费、待遇、办公条件等给予支持。在今后的机构改革中农经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以上只是通过调研对溆浦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肤浅的认识,我相信溆浦县能在各级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在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沿着健康的轨道,科学地发展。为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奔小康发挥其相关的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 于桂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特点[J].财会研究,2007.

  [2] 马丽岩、李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8.

  [3] 溆浦县2009 年财政及经管资料。

  作者简介:

  洪娟(1974-),女,湖南望城人,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电算会计。

  张在文(1969-),男,湖南溆浦县人,湖南溆浦县经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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