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山东:确定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3-31  浏览:87

  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逐渐认识到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逐步发展了一批拥有示范性、拉动性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目前,山东省规模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3978家,入社农户43万多户,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123万人,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达453万亩,几乎涵盖了林业生产的所有领域。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近年来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探索和实践,我省确定了下一步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要按照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管理,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实现由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提高其带动和服务能力。

  一是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根据全省十大农业产业振兴规划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果业、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木材加工等林业专业合作社,促进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林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大力培育多形式的合作经营模式,组建家庭式、股份制、专业型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全面提高林农的组织化水平,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从林业专业合作社制定章程、登记辅导、民主管理、财会制度及利益分配入手,加强对合作社运行的规范化指导,保障合作社成员的财产权、经营权、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实现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三是面向社员,搞好培训。人才缺乏、人员素质不高,是目前影响和制约林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要大力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成员的培训教育,培养广大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的素质。重点培训一批合作社带头人和财会人员让更多的人才有能力创建合作社,有能力经营管理好合作社。

  四是典型推动,示范引领。以国家林业局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示范县和示范社创建活动”,重要抓好林业行业的省级示范社建设,树立规范化发展样板,打造规模化发展龙头,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并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合作社中来。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正确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合作社发展的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合作社健康发展。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