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以重庆市三个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机理、运行特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1)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是产品特性、生产集群、组织成员和制度环境等因素符合作用的结果。(2)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运行上主要呈现以下特征: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采取货币出资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相结合的资本结构、建立了以“三会”制度为主体的决策结构、实行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的收益分配方式。(3)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存在资本和技术要素投入不足、决策机制不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等现实问题,需要通过创新要素集聚机制、规范化运行机制、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来解决。
关键词:发生机理;运行特征;问题;对策
一、引言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重庆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集约化经营,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所谓“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指的是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的统计监测,截止2011年年底,全市已有273家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出资额13.9亿元,入社成员10.6万户,作价出资土地32.9万亩,统一经营土地53.76万亩。目前,以农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并开始发挥积极作用:解决了小规模分散经营和土地撂荒问题,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一种路径选择;促进了农村的劳动力分工,推动了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那么,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什么样的机理下发生的?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上呈现出什么样的特征?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哪些现实困境?如何优化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机制?本文以重庆市三个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以求为促进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实践启示。
二、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案例分析
(一)万州区小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
第一,产生背景。小岩村位于三峡库区腹心长江北岸,气候土壤非常适合优质蔬菜生长,尤其是小葱、豌豆尖、辣椒等产品。全村90%的农民常年从事蔬菜种植,并且有着丰富的种菜经验,是万州区政府的主要蔬菜基地之一,常年为市民提供蔬菜9000吨以上。万州区小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1月成立,最初只有22户成员,全部以现金出资,每户4000元,登记注册出资总额8.8万元,以生产经营小葱、元须、油麦菜、辣椒、茄果等无公害蔬菜为主。经过2008年的运作,合作社注册资金小,把蔬菜销售做大做强受到一定制约,若增加资金出资额,菜农现金、资产有限。2009年1月,在万州区农经站的支持和辅导下,合作社开展土地入股试点,在理事长(蔬菜运销大户)冉从海的牵头下,110户社员自愿联合,决定采取集中1200亩承包耕地,实行土地入股合作经营,调整经营模式。合作社获得重庆市第一家“以土入股”的合作社法人执照。
第二,经营模式。目前,合作社蔬菜种植规模达到5000亩,其中:集中统一生产经营面积达到2200亩(成员以地入股),成员分户生产面积2800亩,年产优质蔬菜产品11000吨以上。对入股土地采取集中集约经营。按照生产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四套常设服务班子:一是技术服务组,主要负责种子选购、播种指导、田间管理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二是机械服务组,负责对所有集约经营土地进行机械化耕耘、实行机械化统防统治,统一管理使用提灌设施;三是市场开发组,负责合作社产品的销售市场开发,组织蔬菜批发、单位配送、超市供应等;四是财务组,由外聘的专业财会人员,负责合作社各项资金的管理、收支的核算,计算并按照社员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兑现社员收益,并实行了电算化管理核算。通过服务机构,对生产经营采取“七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品种、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机械化耕作、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组织施肥和施药等生产管理、统一组织产品销售、统一包装和申请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实现以地入股,集约经营。对社员因土地不成片,未实行集约经营种植的蔬菜,由社员分户生产,合作社采取优惠的价格统一组织销售,分户结算、可分配盈余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分配。
第三,资本结构。2009年合作社新发展社员88户,成员总数达到110户,自愿集中1200亩承包土地,实行土地入股合作经营。出资方面,合作社实现地、款比例配套。107户成员每户(其余3户成员为非农民,现金出资9200元/户)以2亩家庭承包耕地(约占每户家庭承包耕地的25%)214亩家庭承包土地三年经营权收益评估2100元/亩作价出资44.94万元(根据当地近五年蔬菜种植收益测算,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为每年每亩田500元,地300元),加上现金出资56.26万元(实行集中集约经营的部分,社员按照以土地经营权出资面积,每亩配套缴纳200元现金作为周转资金),共计101.2万元。另外,有社员226户社员在合作社没有现金出资,也没有以地入股。
第四,决策结构。合作社在进行土地股份合作探索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决策机制。目前,理事长为蔬菜运销大户,理监事会其余成员主要是生产大户。重大决策坚持民主管理,从章程的制定、理、监事会的选举、制度的订立、重大事项的决策尽可能尊重社员的意愿。同时,合作社事先都与每个社员签订了经过充分讨论的《万州区小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社员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集中统一集约经营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第五,收益分配。实行集中集约经营的部分实行按照土地入股面积分配,盈余分配主要采取“基本收益+二次返利”的办法,即按照协议约定每亩每年田不低于500元、地不低于300元作为基本收益计入成本,每年分两次兑现。统一经营的总收入扣除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后的净盈余,抵出已经兑现的基本收益部分后的收益用于社员提取集体积累和二次返利,二次返利主要依据是社员的股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和现金出资)。对社员未实行集约经营种植的蔬菜,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盈余按照交易量返还给社员,每周结算。
(二)梁平县六合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一,产生背景。梁平县礼让镇地处梁平大坝的腹心地带,平均海拔400多米,土地肥沃,地势平坦,水利灌溉基础条件好,可灌可排,非常适宜淡水鱼的养殖。近年来,当地农民由于从事豆筋加工日益增多,农业生产已成为他们的副业,这些农户希望将承包地进行流转,从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专心从事豆筋加工。2009年,礼让镇党委、政府将生态渔业养殖作为农民万元增收主导项目之一,规划经过三年的努力,在礼让镇川西、同河、老营、民中四个村建立5000亩重庆一流生态渔业园区。为保证园区管理有序,生产标准化、产品无公害、效益最大化、抗风险能力最大化,决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2010年3-5月,在县农委的指导下,经农民、业主、技术人员多次讨论协商,在梁平县礼让镇川西村村支书何继龙的带领下酝酿成立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6月3日,梁平县六合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截止2011年底,合作社养殖面积达到3200亩,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749个,期中,农民成员725个,业主成员达到21个,技术人员2个。
第二,经营模式。合作社将生态渔业园区内农户的承包土地流转过来,按确定的基本收益支付给农户,农户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带地入社入股;合作社将流转过来的土地租赁给养鱼业主进行养鱼;养鱼业主自行承担建池及生产费用和日常管理,按确定的基本收益(与合作社支付给农户的一致)付给合作社土地租金,对所租赁的土地以每亩500万元现金入股合作社,同时每亩缴纳200元的押金给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在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采取“六统一”方式(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养殖技术、统一病害监测和防治、统一产品销售、统一财务核算)帮助业主发展养鱼;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将业主缴纳的股金和押金(每亩700元)以8%的年利率贷给需要资金的业主,同时以8%的年利率吸纳业主和社员的资金。
第三,资本结构。截至2011年底,合作社发展农户成员725个,入社农户按300元/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出资入股合作社,3200亩作价出资96万元;业主成员21个,养鱼业主根据租赁土地的面积以500元/亩的现金方式入股合作社,3200亩鱼池,现金入股160万元;礼让镇农服中心以技术入股5万元,梁平县水产站以技术入股10万,合作社股金总额271万元。
第四,决策结构。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在成立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5人组成,监事会由3人组成,理事长为村支书,理监事会其余成员主要是村社干部和大户。合作社设立了生产技术服务部、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等相关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合作社制定了规范的《章程》,建立健全了成员管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多个管理制度。设立了社员资料明白卡,加强对社员的管理,引导社员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实现生产管理的规范化。
第五,收益分配。合作社采取“基本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分配收益。基本收益为每
年每亩600斤稻谷当年市价,由养鱼业主以土地租金形式付给合作社,然后再由合作社支付给以地入股农户。合作社的收益主要来自三个部分:统一采购饲料,从供应商收取的服务费每吨60元;向养鱼业主收取的土地流转费每亩60元,销售服务费每亩60元;开展信用合作社的利息收入。对于合作社的盈余,扣除各类成本(包括13名管理人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工作)后,按30%提取公积金,其他按照股份分红。
(三)涪陵区文观大米专业合作社
第一,产生背景。涪陵区马武镇文观村、惠民村一带,海拔高度在400米左右,多为平坝浅丘地带,土地肥沃,农业基础条件较好,是涪陵的水稻主产区之一。传统的家庭经营存在着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新技术难推广,运作不规范,管理较松散等问题,难以实现水稻增长增效目标。2006年6月,为了改善水稻生产经营状况,在当地农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成立了涪陵区文观大米专业合作社,有入社农户510户,主要集中在涪陵区新农村建设推进村—文观村。合作社以涪陵区龙潭米业公司为龙头,通过“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探索优质稻大米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合作社刚成立时规模小,只限于技术指导服务,吸引力不大,带动作用小。为了增强对成员的增收带动作用。2008年,马武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案》,下发规划区农户征求意见。在征求规划区农户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讨论协商,合作社与893户农户达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合作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动农民以地入股加入合作社,合作发展优质稻,改变经营服务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经济关系和利益联接机制。合作社现有成员1123户,其中农民成员1119户(以地入股农户893户),集约经营面积4315.69亩,分散经营面积5000多亩。
第二,经营模式。对以地入股建立的4315.69亩优的质稻核心示范基地,合作社按照与农户达成的签订《耕种协议》的方式,实行“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农户分户种植管理”的经营模式。“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主要体现为:一是统一品种和育苗。合作社统一优质稻种,统一育成秧苗后提供给有关农户种植。二是统一机耕机收。利用成员通过农机补贴政策购买的微耕机、插秧机、收割机,合作社成立了机耕机收服务队,统一组织协调使用农业机械。三是统一技术指导。合作社与农技部门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统一印发技术明白纸,组织召开优质水稻技术院坝培训会,邀请农技人员适时到田间地头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四是统一配方施肥。合作社在农业部门专家指导下,统一实施配方施肥,保证氮磷钾的合理搭配。五是统一病虫害防治。合作社在优质水稻示范片统一安装诱蛾灯,购置机动喷雾器,安排专业机防员成立机防队,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药剂、统一技术、统一机防的“四统一”原则,实施统防统治。六是统一产品销售。合作社统一申请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和“文观”牌注册商标,按《耕种协议》,保证统一收购销农户生产的水稻,并按产量支付农户相应报酬。“分户种植管理”主要体现为:合作社将入股的4300多亩稻田通过签订《耕种协议》的方式承包给580户农户分户种植和管理(其中20亩以上的大户达35户,除享受合作社的统一服务外,还分别按政策享受每亩47元的大户奖励)。对分户种植管理,原则上入股的土地耕种劳务由原承包农户负责,无劳动力或全家外出的由合作社协调其他农户承包。耕种农户负责组织劳动力和耕种工作,负责管水、防止人畜破坏等日常工作,按合作社的种植技术要求操作,按照合作社的时间要求完成整田、栽植、施肥、除草、收割等相关工作,生产的稻谷归合作社所有。对于没有以地入股农户的分散经营的基地,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按优惠的价格统一收购产品,成本收益独立核算,可分配盈余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分配。
第三,资本结构。通过多次讨论协商,与农户达成土地股份合作协议。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入社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每亩每年折价1000元入股合作社, 893户入社农户规划区内的4315.69亩稻田的承包权经营权作价431.57万元。同时,入社成员每户缴纳身份股1000元,共吸收成员现金入股68.43万元。
第四,决策结构。开展以地入股以后,合作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合作社理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3人,理事长由马武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刘迎春担任[1],理监事会其他成员主要为村社干部和种粮大户。同时,合作社事先都与每个入社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入社农户对合作社事务的参与度有明显提高。
第五,收益分配。合作社的收益主要体现为统一销售水稻的收入。正常情况下,亩产水稻 斤,每斤销售 元。对于集约经营收益的分配,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和《耕种协议》,首先,合作社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保底收入支付给入社农户。然后,支付耕种农户的耕种报酬,具体标准为:亩产在450-500金的400元/亩;亩产在500-550斤的500元/亩;亩产550斤以上的在500元/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公斤1元的奖励;如果因自然灾害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合作社同样给予耕种农户400元/亩的劳务报酬。扣除以上支出和其他各项成本支出以后,合作社当年的盈余按照以下原则分配:30%作为公积金提取,40%作为发展金提取,剩余的30%按照股份分给入社农户。对于社员未实行集约经营种植的水稻,合作社也统一组织销售,扣除成本后的盈余按照交易量返还给社员。
三、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机理
在确认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必要性的前提下,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创新,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和发展究竟取决于哪些因素?从上述三个合作社的实践来看,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受到产品特性、生产集群、合作成员和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一是产品特性因素。农业是一个产品特性影响极大的特殊产业,尤其是涉及土地生产要素的农业产业领域,产品特性因素对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蔬菜、粮食、水果、养殖等产品领域,这与产品特性因素有着直接关系:首先,这些产品大多属于符合区域特点的劳动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型农产品领域,土地要素的参与使得合作社在规模经济方面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其次,这些产品的季节性和易损性的特征会造成某种资产专用性和农业生产、交易中对时间和季节的特殊依赖,土地要素的适度集中有利于增加投入;再者,随着技术要求和行业整体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加。
二是生产集群因素。作为一种制度创新,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是以量的扩张为基本前提的。生产集群因素(某产品的生产、交易或服务在空间或地域上具有一定的产业集中度)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的具有重要影响:首先,规模经济是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因之一,而规模经济一般是建立在产业集中基础上的;其次,农产品生产集群的存在为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同质性基础;再者,具有生产集群的地区,一般容易出现专业农户乃至专业大户,这些具有一
定经济规模、农产品生产的市场化、商品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大户往往会在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是组织成员因素。组织成员的结构及其素质、能力、资源等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和发展。首先,是否拥有企业家精神关键成员会直接影响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目前,生产和运销大户、村社干部、基层农服组织等牵头者无疑充当了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家的角色;其次,核心成员的各类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拥有状况直接约束着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和发展;再者,一般农民通常是匮乏有关合作社知识的,因此,组织成员是否具有合作精神、合作意识、合作知识和合作传统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也会产生影响因;此外,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为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或定居,无力经营但又不愿放弃承包地,便粗放经营甚至撂荒土地,通过以地入股流转外出务工和转户农民的土地无疑能容易发生。
四是制度环境因素。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就整体而言,既非单纯的政府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也不是单纯的农民在逐利动机驱使下自发行动所能实现的诱致性变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主导下内生需求诱导型制度变迁。正因为如此,制度环境因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外部相对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例如,政府农业、工商、国土管理等部门的关注、扶持、帮助乃至一定程度的参与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生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现行的流通体制、行政体制等方面因素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不完全性和法律体制的不健全对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又存在制约。现实制度环境的制约因素和激励因素构成了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和发展的外部发生机制,也是以地入股合作社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
由此可见,产品特性因素使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原初的必要性,生产集群因素使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实际的可能性,而组织成员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则从内、外两方面共同影响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等。可以认为,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在上述四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和发展的。
四、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特征
对三个合作社的案例分析发现,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模式、产权结构、控制权机构和利益分配机制方面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为了追求增进共同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在保持入社农户的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经营权由合作社集中掌握、统筹安排。对于入股到合作社的土地,合作社一般会进行规划整治,然后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安排生产:合作社负责提供统一规划品种、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组织生产管理、统一组织产品销售等服务;田间生产管理,或者由合作社通过支付劳务报酬方式雇请社员进行,或者由承包户(生产大户、业主等主体)负责并向合作社缴纳服务费。对于没有以地入股的社员的产品生产,合作社一般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以优惠的价格统一收购产品,成本收益独立核算,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
二是采取货币出资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相结合的资本结构。在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外围的联系社员以外,绝大多数社员都是出资者。生产大户、运销大户、供
销社、农村基层组织和龙头企业等主体是资本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等稀缺的关键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倾向于采取货币出资和技术出资方式并持有相对多数出资额[1],其目的是通过出资掌握合作社的实际控制权获得更多服务和利润;一般入社农户由于资本资源有限和不愿承担过多风险等因素,会承担一定货币出资但相对较少(少数社员甚至缴纳货币出),而倾向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通过出资获得合作社的服务并分享利润。作为“非货币资产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一般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在出资年限的确定上,一般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年限、产品的生产周期、入社农户的意愿以及合作社经营的存续期等因素灵活确定;在作价方法的确定上,一般以当地的土地流转价格和入社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期收益为参考,根据合作社经营收益以及土地的类型和等级情况予以综合确定。
三是建立了以“三会”制度为主体的决策结构。由于社员与合作社的利益联接更加紧密,社员对合作社的参与意识普遍较高。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基本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规定,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日常事务由理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村社集体只有服务和协调权。但是,对绝大多数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次数和发挥的作用有限;理事会和监事会拥有实际的控制决策权和经营决策权,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生产大户、运销大户、供销社、农村基层组织和龙头企业等成员居多,他们大多拥有一定社会资源并且在合作社拥有较多出资额;在决策机制上能坚持民主管理,但“一人一票”并不是被严格坚持的。
四是实行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的收益分配方式。通过集中社员的土地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赢利能力相对开展没有以地入股而言有所提升。对于合作社的经营收益,首先按照章程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农户入股的土地支付固定收入(与当地土地流转租金相当),这部分支出一般计入合作社的经营成本。扣除包括经营成本在内的各类成本以后的合作社盈余,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股份分红的先后顺序分配。之所以需要提取公共积累,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成员的货币资本投入有限,需要以此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和服务能力。对扣除公共积累以后的可分配盈余,主要采取以股份分红方式在社员之间分配。
五、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为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一个产物,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资本和技术要素投入不足。对于多数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土地为主要的入股要素,缺乏资本、技术等稀缺生产要素的注入,尚未形成多元化的要素投入机制,这极大地制约了合作社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能力的提升。受资本和技术投入不足影响,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开展的主要是蔬菜、水果、粮食、畜禽等初级产品的生产,未能开展物流、加工等增值活动,土地产出效益虽然高于入股前,但增长缓慢并且空间有限。
二是决策机制不健全。尽管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社员、社员(代
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但决策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实践中,不少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会”制度流于形式;大多数农户社员的选举权、表决权等未能得到充分行使,对合作社的参与权和决策权有限;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村社干部、基层农服组织、龙头企业等有资源和能力的成员掌握合作社决策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在日常运行中合作社尚未聘请专门人员负责经营管理事务,内部成员难以有效承担科学经营管理的职责。
三是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存在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情况。“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收益分配制度在目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这种分配制度下,激励机制的缺乏,一方面造成管理者滋长惰性,另一方面导致普通社员不关心合作社的长远发展;约束机制的缺失,一方面容易造成少数管理者滥用权利、谋取私利、滋生腐败等现象,另一方面容易导致社员缺乏义务意识,滋生机会主义行为。
为了促进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发展实际,汲取现代市场主体成长的有益经验,推进经营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要素集聚机制。积极发动和吸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特别是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户、已经或者即将转户进程的农户)入社,壮大社员队伍;鼓励和支持入社农户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将承包地集中到合作社,扩大土地集约经营面积;鼓励和倡导全体社员多出资,支持社员在以地入股的同时配套增加现金投入,将承包地折价出资和货币出资、技术出资有机结合,扩大出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
二是创新规范化运行机制。规范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落实“三会”制度,保证合作社信息对称、公开;在发挥核心成员的带领作用的同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制度化管理水平;创新合作社社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合作社的公信力。
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借鉴现代股份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完善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制度创新公平与效率兼顾之目标;对管理者,通过依法入大股、实行薪酬制、落实承包制或经济责任制等方式增强激励的同时,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定期报告制度、接受审议和监督等方式加强约束;对一般社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实施多劳多得,开展奖励活动等方式激励其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通过完善入社和退社机制、强化在社遵章等方式加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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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办“合作社法律修订专题研讨会”在陕西顺利召开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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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值得推荐阅读的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论著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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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教授为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授课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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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辉教授等撰写的决策报告获中央领导重要批示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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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辉教授做客宿州大讲堂 阐述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发展路径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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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CCFC)设立浙江分中心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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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流程及相关材料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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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旭初:烟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问题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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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杰:农民合作社解析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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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卫彬:农业合作社生产标准控制与质量分级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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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社联盟:“合作社十年(2011-2020)蓝图”计划草案[英文]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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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合作社是什么?以及成员、理事、经理和雇员的角色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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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qui Khalily: Capacity Building for Cooperatives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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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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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新:中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趋势、问题与政策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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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金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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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l & Schroder: Agricultural Producer Cooperatives as Strategic Alliances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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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学喜: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及服务模式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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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首批6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系方式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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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征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与对策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