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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海: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及其运行机理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10  浏览:178

 

       [摘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稳定和优化家庭承包经营的出路,是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引擎。本文基于国外经验的梳理和我国实践模式的总结,构建了一个以服务要素为切入点的“三位一体”分析框架来探究服务体系的运行机理。并以机制框架对照实地调研,检视当下发展面临的约束。从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前提也是创新建设路径的关键点入手,须改进相关制度设计,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

 

  作为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 System,简称ASSS)是指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成套的组织机构和方法制度的总称。全球农业发展经验表明,ASSS是农业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健全的ASSS是各要素的“黏合剂”,把各种要素进行科学配置、重组和复合,增强农业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功能,推进农业经营风险的释放,化解与协同小农生产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尖锐冲突。尽管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农业经营规模各异、发展路径有别,但都依靠发达的社会化服务,塑造了一个个庞大的“食品与纤维系统”。以美国为例,1988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占农业产业增加值的89.9%;而农业服务业及其关联产业就业也占农业就业人数(2320万人)的87%。

 

  我国农业以一家一户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方式,客观上更需要完善的ASSS,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开启小规模农业走向现代化之门。第一,相比于公司经营方式,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社会分工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主要原因是我国农业劳动力缺乏转移空间,而农业生产企业化并不能改变这一事实,相反家庭经营有效地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监督困难,其所蕴含的独特土地功能也成为我国改革发展最大的保障机制。解决家庭经营问题的关键是为其提供完善的ASSS,而不是冒然去改变家庭经营内在的内容。第二,发展ASSS对推进规模化更具普遍性、更有快速发展潜力。比之于农业生产规模的制约,农业服务规模不受人地关系和农地制度等强约束条件的制约。如农机跨区作业,创造了一种社会化服务方式,使农机作业规模、生产集约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又如促进合作主导的产业化经营,强化农民在产业化过程中的谈判能力和形成对“企业控制产业”制衡机制。第三,拓展和丰富农业适度规模论。从生产社会化视角切入,可以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农业规模经营要从专业化分工、多环节联系、多要素综合的途径来判别,而绝不仅仅是集中土地。更为重要的是,从注重农业“量”的外延扩张到“质”的内涵提升,拓展农业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加快农业由单一型扁平化向复合型立体化的转型升级。这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的内在逻辑,也是应对农业产业链竞争的现实使然。第四,隐含着农业经营体制重大变革。农户仍然是农业生产主体,但“统”的功能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替代,从而构建一个不断成长的统一经营层次,回应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挑战。

  

  资源来源:笔者整理而得。

  由上可知,现代农业的重点不在于调整种养结构,而在于完善ASSS。ASSS是稳定和优化家庭承包经营的出路,是推动我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引擎。制度选择应从变革农业经营方式人手,激发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农业协作,发展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型农业体系。当前面临重大契机是,出现农业劳动人口的下降与农业结构的变化同步,而由扶持农业和城乡一体化等政策转向到政府转型,则为农业转型和发展提供了体制条件。

 

  总体而言,我国现有的ASSS仍不健全,不能有效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之中,同时也制约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水平的提高。这里着眼于探究ASSS的作用机理,分析面临的约束,提出相应的建设路径,以期为健全ASSS提供参考。

 

  一、运行机理:一个分析视角

 

  (一)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模式

 

  从全球农业生产的情况来看,解决家庭经营问题的基本经验是完善ASSS。表1显示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同时都表明ASSS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共同趋势和普遍要求。梳理国外经验,ASSS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服务主体多元化。各类主体各司其职,形成竞合关系。二是服务性质社会化。服务社会化程度与生产专业化程度正相关,并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三是服务内容系统化。全面具体且质量高、协调性好。四是服务保障制度化。法治保障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也为其他主体创造条件,还规范体系运行。

 

  通过健全ASSS,把家庭经营导向现代农业生产,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的国际经验,更是我国基本国情下促进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自新中国成立以来,ASSS建设就处于一个不断探索的实践过程。以1978年农村改革为分水岭,我国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体内循环模式”和“体外循环模式”。前者服务于计划经济下的集体农业体制,形成以部门科层制管理为主的服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第一,统一服务主体,部门所有,科层制管理;第二,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缺乏弹性,没有张力;第三,服务组织处于生产的依附地位。后者与家庭经营制度相适应,是农户与服务主体在交换基础上形成的多元化服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第一,服务主体多元化;第二,服务主体部门化,呈现路径依赖;第三,服务的多层次、多方式、多形式。服务模式的转化,不仅标志着ASSS组织建构思路的变化,而且有效改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ASSS建构仍面临定位不准确、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就其原因,是因为ASSS的形成一个系统内要素相互作用、系统与外部环境互相影响的演进过程,其中蕴含各种形态、结构和性质各异的子系统。

 

  (二)运行机理

 

  现实中ASSS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有立体多维互动性,在纵向上表现为演进性、连续性;在横向上表现为交流、冲击和包容,使其获得新质。纵横结合,内外互动,ASSS在冲突与整合、扩散与传承、保持与变迁的矛盾统一体中,实现发展与创新、演进与嬗变。在简化模型(见图一)中将服务系统(服务主体子系统)和目标群体(服务对象子系统)通过沟通和互动联系在一起,同时,ASSS的运行也离不开相应的外部环境。由此,ASSS的效率取决于:第一,服务系统的联系效应;第二,目标群体系统的接受效率;第三,两个系统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效果;第四,服务环境的改善程度。为了更好地把握ASSS的运行,实现系统的动态匹配,在参照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以服务要素为切入点,包含主体要素、资源要素和环境要素“三位一体”分析视角,来探究ASSS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的独特机制。

 

  在图一构建ASSS的机制框架中,体系运行效率重在改善体系构成要素及其运行“生态”,其关键是把服务主体的“互联、互动”、服务资源的“互补、互通”和服务环境的“互利、互信”融合在一起(刘东,2008),实现形态、结构和性质各异的多元化系统结构的和谐运作。体系的生成和运行体现为“六互”的融合,其显著特点是多维互动性的共同治理。尤其是强化利益上的互补,建立服务系统与目标系统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下面从机制框架的角度探讨运行和治理机制。

 

  1.服务主体的互联、互动。服务主体要素是ASSS构成的基础。图一中,建立“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组织架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同时,各种服务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作、相互促进,既发挥各自的优势,又克服各自的资源限制和功能局限。其关键是打破服务主体之间的各种制度性、行政性壁垒,保持主体之间的关联,构建各类主体的联系渠道和交流平台。各种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的质量及其自身的成本收益是决定ASSS的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要通过功能引导和利益协调,使性质不同、功能各异的各类主体在实现各自目标时,也能有效地实现体系整体目标。

 

  2.服务资源的互补、互通。服务资源要素决定ASSS的功能,影响服务的力度和范围。图一中箭头代表了资源的流向,由于资金、人才等物质性资源和信息、知识等非物质性资源的性质、流动方式差异较大,其相互间“互补、互通”的具体体现形式也必然不同。应着眼于发挥整体功效,改善“短板效应”,提高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其关键是打破服务资源在区域、部门和行业内外流动的障碍,降低资源流动成本,实现资源的顺畅流动和相互补充。要利用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的调控作用,引导资源围绕特定社会目标实现优化配置。

 

  3.服务环境的互利、互信。服务环境要素是体系运行的必要条件。图一中服务主体的存在与发展,服务资源流动和配置都是在一定的服务环境下实现的。营造“互利、互信”的服务环境,可以降低服务主体实现互联、服务资源实现互补的社会成本。其关键是尊重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各类主体间形成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同时,在各类主体间乃至全社会范围内建立相应的诚信体系。环境要素的培育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但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践行者,首先要规范自身的行为,避免与民争利。

 

  在ASSS运行中,多种类型构成要素不是独立存在并各自发挥作用,而是通过利益驱动、功能引导、政策推动等多种机制,形成一个系统内要素相互作用、系统与外部环境互相影响的过程。一方面,要把握ASSS的运行规律,强化利益上的互补,驱动多种服务提供者与其服务对象在长期互动中寻求动态的供需平衡,提高体系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多元社会化服务模式是物质、信息和意识形态关系作用的结果,要结合建设环境、成果基础的差异,针对行业和区域特点,找出制约体系运行的和“短板”加以弥补,实现系统的动态匹配。

 

  二、现实约束:现阶段发展中的困境

 

  近些年,我国ASSS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是传统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另一方面是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蓬勃发展。但对照需求的迫切性、服务内容的广泛性和多层次性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我国现行的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备,形成了四个不对称的变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农民客观需求的不对称,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与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的不对称,服务愿望与服务手段的不对称,农业市场化进程与服务主体发育的不对称。这些不对称变化表明,现实约束导致现代要素还不能有效注入家庭经营。作为ASSS建设的重要前提,这里以上述提出的机制框架对现实约束进行解构。服务的低水平均衡根源于主体不健全,关键因素是政策倾斜、财政金融、社会资源等供体不平衡,突出表现为基础设施、产业化及市场化等载体不完善。

 

  (一)主体要素约束

 

  既有角色和定位不清问题,又有发展方式粗放问题,没有体现服务主体的互联互动。一是分工不明、定位不清。各种农业服务组织角色错位,由政府农业技术部门承担的职责推给乡村集体,由赢利性组织或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职能,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常常插手,属于政府所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被承包或转包给个人。公共服务体系头重脚轻,出现所谓的“忙在县级、停在乡级、空在村级”。二是主体发育不充分,服务层次低。服务组织规模小,且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服务的单一性、一次性特点突出。被调查样本中,实有入社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7%,在技术、信息、资金服务中占比分别为3. 8%、1.6%、1.2%。主体服务主要分布于种养业,且以提供单一的微观作业服务为主,缺乏信息、保险和营销等综合配套的宏观服务。三是发展不平衡,环节、产业和地区间差别明显。生产环节服务主体多,产前、产后环节服务主体偏少;粮食类服务主体多,果蔬类服务主体少;东部相对发达,西部相对落后。四是配合不紧密,服务网络“断环”。各自沿着独立的系统与农业生产发生联系,缺乏同其他服务组织的联系和为农户服务的主动性,来自国家的技术、物资、资金、供销等方面的各种服务互不配套,影响了服务的整体效益。

 

  (二)资源要素约束

 

  既有总量供给问题,又有结构和服务质量问题,没有体现服务资源的互补互通。一是总量供给不足。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与保障不足,普遍存在人员老化、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服务设施过时,服务功能弱化。2007年底,全国县乡两级编制内人员中,具备农业专业学历的农技人员仅占编内人员的38.3%。基层种植业农技人员中,每年只有9.7%的人能够得到培训机会。在被调查样本中,乡镇推广机构70%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90%没有试验示范基地,更缺乏现代化的检测设施、技术装备和服务手段,农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较为突出。新近发展起来的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拥有的服务设施设备更是普遍缺乏,服务人员的知识储备不足、专业化水平低,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二是供需结构矛盾较为突出,服务渠道少、内容单一。基于农户视角的服务需求与基于服务主体视角的服务供给不一致,服务优先序发生背离,降低了供求双方的福利。技术、市场信息、物流、示范引导等各种服务难以有效满足;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土地流转、农村能源、村级财务管理等各种服务不到位甚至缺位。综合服务中,农户所需生产信息的78.5%和资金的76%,从亲朋好友、邻居处获得。单项服务中,70%的种植户是自己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三是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总体效果欠佳。被调查农户中,对提供良种、灌溉、病虫害防治、产品销售服务表示满意的占比分别为34.5%、43.5%、25.4%、9.3%。满意度较低的主因是服务水平较低、服务项目少、覆盖面不足。

 

  (三)环境要素约束

 

  既有利益平衡和分享机制问题,又有诚信体系建设问题,没有体现服务环境的互利互信。一是部门化运行,行政性倾向。被调查的基层技术人员中,50%参与政府日常事务,35%搞经营创收,不足15%从事推广服务。在运行机制上,普遍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激励、惩罚机制,县乡机构运行、管理和人员还是“老三样”,导致重经营、轻推广、失监管。与部门主导的体系结构相联系,表现为组织生成的强制性变迁。合作社被调查样本中,发起者为乡政府、村委会、经济技术部门或科协的合计占72%。由县、乡、村和部门干部、企业法人、农技协负责人担任理事长的占75%。二是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服务资源互补、互通受阻。尤其是改善市场便利性的服务设施投资不足,增加交易成本,降低市场效率。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利于农业社会化资源的优化组合,服务成本居高不下。三是市场体系不健全,缺乏诚信、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损农、害农”事件屡屡发生,影响到农户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而在合同农业中,经营组织和农户之间缺乏信任机制。四是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五个缺乏”:缺乏法规实施细则支撑,缺乏政策资金支持,缺乏产业基础,缺乏普遍认同,缺乏规范指导。

 

  分析结果表明,ASSS不健全、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根源在于构成要素积累不足和要素配置不合理。前述所说的不对称变化是表象,其实质是服务功能、目标、组织结构的异化,以下事实是必然的内生逻辑:服务机构重官办轻民办,缺乏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服务内容重产中轻两头,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尤其滞后;服务机制重指令轻市场,与农业生产需要结合不紧;服务效果重眼前轻长远,忽视社会服务综合效益。由此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产业体系的发育和农民增收贡献能力的增强。

 

  三、建设路径

 

  从政策和制度效应看,支持ASSS就是支持农业发展,支持农民增收。通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方面消费者获得物美价廉的农产品,消费者剩余增加;另一方面农户扩展生产边界,增加产量,且由于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结构调整及科技进步的作用,产量扩大的收入效应大于价格下降的收入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即农户收入增加。因此,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已成为我国农业政策体系的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从改进ASSS建设的基本前提出发,制度设计应强化利益上的互补,协同创造服务体系整体优势,这也是创新建设路径和实现系统成长的重要机制。

 

  (一)培育服务主体

 

  以壮大服务组织为目标,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重在推动一个多方参与合作的开放式结构,促进主体间的耦合互动与配套协调。单一供给模式过于“碎片化”,改革应推动一个多方参与合作的开放式结构,通过统筹协同的一揽子方案,强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重要实施主体,完善龙头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功能,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主体构建要依托产业基础,满足农户需求,从薄弱环节着手,坚持一体化服务方向,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服务主体培育,在相互促进中实现共同发展,在相互合作中形成多样模式,重塑服务体系的组织基础。

 

  (二)整合服务资源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主线,坚持存量和增量并重,重在统筹各种服务资源,将精简提升普遍服务、优化改造重点服务与突出加强引导服务结合起来,协力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整合政府涉农机构力量,完善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创立农业自助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创建农业市场化服务平台;统筹城乡服务资源,建立城市资本与服务下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搭建,培育、凝聚和涵养资源,强化资源集成和共享,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发挥体系的整体功效。

 

  (三)创新服务机制

 

  以强化服务激励为切入点,坚持改革与发展并进,重在消除要素优化组合的制度障碍,合理设计连接机制,促使各类服务要素、各子系统组成一个有机系统。完善激励机制,实现服务能力与履行职能相匹配,优化服务供给;创新投入机制,如支持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提高服务效益:创新参与机制,包括科技进村入户、村企共建、农民参与等机制,创设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条件;创新金融保险机制,建立针对合作组织和农户的金融制度,消减体系建设的资金瓶颈。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各类主体为农服务的激励.促进服务资源的有序流动,推动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改善体系的运行绩效。

 

  (四)优化服务环境

 

  以改善服务条件为支撑,坚持“软件”和“硬件”并行,重在促进组织与环境的沟通,形成促使服务功能强化的环境支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政策保障体系,协调服务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进服务手段;完善市场和社会环境,维系服务秩序。通过服务环境优化,在各类主体间形成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相互信任的契约关系和社会氛围,保障体系的有序运转。

 

  四、结语

 

  现代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把一些每家每户共同的重复性的生产环节分离出来,从事某些专业性社会服务工作。健全ASSS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引擎,这既是一个实践探索的过程,又是一个理论创新的过程。基本的结论是,ASSS是一个由形态、结构和性质各异的子系统构成的多元化系统结构,多种类型构成要素在系统内发生关联与互动,通过功能属性和协同效应,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ASSS作为一个整体有效运行、发挥整体功效的独特机制是:把服务主体的互联、互动、服务资源的互补、互通和服务环境的互利、互信融合在一起,实现系统动态匹配。分析结果还表明,当下发展面临的约束,源于构成要素积累不足和配置不合理。从ASSS建设的基本前提也是创新建设路径的关键点人手,强化利益上的互补,协同创造整体优势,须改进相关制度设计,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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