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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乐源合作社土地入股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10  浏览:130

  内容提要:本文调查了新疆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过程、土地流转情况和管理方式。在调查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该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特征、与生产队的区别、成功的特定条件及其普适性。

  关键词:土地流转 管理方式 农业生产合作 普适性

 

  一、乐源合作社及土地流转情况

  乐源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乐土驿镇,2007年3月由该镇周家庄村9户农民发起组建。目前有社员218户,其中以土地入股的社员65户、现金入股社员187户,入股资金846万元。在产前、产后方面,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供应,以及西红柿、棉花等农产品销售服务。在种植环节,则通过组建农机作业、田间管理队伍开展农业合作生产。此外,乐源合作社还组建了节水灌溉材料加工厂和塑料颗粒加工厂。

  目前,乐源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14500亩,主要采取了两种流转方式:一是租赁经营,约9000亩。每亩租金500元,租赁协议一年一签。二是土地入股经营,约5500亩。与租赁流转相比,以土地入股的农户待遇有如下区别:每亩固定租金同样为500元,但要等到作物收获后支付,一般在每年11月份,即这500元租金留在合作社使用10个月;除固定租金外,入股土地按每亩500元的股本参与年终分红,保底分红比例为12%,2008、2009、2010年的实际分红比例分别为12%、21.4%和31%,预计2011年可达到50%以上;以土地入股后可以成为合作社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也有权成为负责生产管理的田间管理员。此外,还有4户农民的70多亩耕地以托管形式经营。在托管形式下,合作社负责统一滴灌、打药、施肥作业,其他田间管理由农户自己负责,而且托管耕地上收获的农产品归农户所有。

  由于土地集中连片开展大规模合作生产,合作社在种植环节降低了成本,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一是机械化作业节省人力,降低成本。如机采棉花每亩比人工采收节省140元,机收番茄每亩节省160元;机械施肥、打药每亩节省20—30元。二是专业化生产管理到位,产量提升。据测算,由于成本降低、产量提升,同样是种植一亩棉花,单个农户经营纯收入为1300元,而合作经营纯收入可达1900元。

  综合看,乐源合作社以土地入股开展农业合作生产实现了多方共赢。一是外出打工的农户可以稳定获得500元固定租金及100元以上入股分红。二是参与种植环节生产的农户则可以在租金及分红收入之外再获得劳务收入。2010年,有近160名本镇农民在该社从事季节性务工,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8名以土地入股并参与种植管理的农民年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4万元以上。三是合作社可以在统一农机作业、统一农资供应中获得盈余而壮大实力。四是农作物种植的专业化、规模化,避免了耕地粗放经营和撂荒现象,可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农产品。

  二、乐源合作社的具体管理方式

  对于统一经营的土地,乐源合作社主要采取推选田间管理员分片经营、专业化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分片的主要依据是耕地的灌溉系统。当地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按照

  成方成片的原则投资修建了田间滴灌系统,老百姓把这种滴灌系统称为“首都”,包括水源、电机、水泵、过滤系统等各个部分。一个“首部”可灌溉土地面积1000—1500亩,该合作社统一经营的14500亩土地分为12个“首都”,具体经营方式如下:

  实行“六统一”管理。合作社负责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红等。

  民主选举种田能手负责各个“首都”的田间管理。从2008年开始,选举12个种田能手负责各个“首都”的田间管理。这些田间管理员年初与合作社签订“农业种植承包协议书”、“田间管理协议书”、“滴灌系统管理协议书”,明确田间管理员的作业质量要求、亩均产量要求及超产奖励、减产惩罚措施。

  田间管理员负责跟随机械作业并雇工开展春播准备、春播作业、夏季田管及其他田间作业。对于可以使用机械完成的种收等环节,由合作社统一联系农机作业,田间管理员的任务是跟随机械,确保作业质量和田间滴灌设施的完好。对于需要人力完成的环节,则由田间管理员负责雇请农民完成。为确保各项作业质量,合作社与田间管理员签订的协议中对移栽成活率、杂草剩余率及达不到要求时的处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三、几点认识和思考

  乐源合作社具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特征。与一般专业合作社相同,乐源合作社统一提供产前、产后的许多服务,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重要的特征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农业生产的产中环节,尤其是田间管理作业由农户负责;而乐源合作社则是在土地入股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生产尤其是田间管理的合作经营,民主选举田间管理员、统一下达作业指令、统一核算种植成本收益、统一参与合作生产的利润分配。这种生产环节的合作经营,已经改变了农户家庭经营的生产主体地位,是一种新型农业生产合作社。

  乐源合作社与农村改革前的生产队有本质区别。与生产队一样,乐源合作社也是将土地集中起来,共同组织人员开展合作生产,但又有许多本质区别:一是产权结构。生产队经营的基础是耕地“共同共有”,分配是按人头平均。而乐源合作社经营的基础是耕地入股经营,是“按份共有”,分配体现的是按地分配。二是退出机制。生产队的社员没有退出自由,而乐源合作社则坚持自愿入股、自愿参与管理、自愿从事生产“三自愿”原则。三是田间管理方式。生产队田间作业是统一调配劳动力,而乐源合作社体是雇工经营。乐源合作社土地入股的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预期收益入股。从该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方式看,租赁土地和入股土地的区别主要是选择年初付钱,还是年底付钱,如果选择入股,年底参与分红的依据正是每亩500元的租金,因此,参与入股的应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而且,与沿海一些地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同,乐源合作社成员土地入股每次只以1年为期,在年初时由社员临时决定,这也较好地保障了社员入股的自主权。但弊端是合作社的长期经营安排受到限制。这种短期入股制度的形成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新疆农户承包耕地较多且土地平整,不像江苏、重庆等南方地区,需要通过长期入股来稳定地块。二是乐源合作社从事棉花、番茄等大田作物生产,不需要大规模设施农业建设,因而也不需要通过长期入股来确保投入资金有足够长的时间得到回报。而在需要统一建设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以及发展林果业的合作社,入股的长期性就显得十分必要。

  乐源合作社成功的特定条件及其普适性探讨。一是有一个好的合作社经理,处事公正,能够得到广大社员的信任,调动社员积极性。二是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田间管理难度比生产队时期大大降低。三是合作社通过容纳多种土地流转形式,较好解决了社员退出土地对统一经营的影响。目前乐源合作社采取的流转方式共有四种:租赁、入股、托管、互换。由于合作社允许农户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也就使得入股社员退出时有了更多选择,而且这些选择如互换、托管等又不影响合作社统一品种和统一开展机械化作业。乐源合作社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如何防范经营风险。参加座谈会的上庄子村支书说:这几年风调雨顺,合作社收益好,拿土地入股的农民自然很多,但如果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合作社拿什么保障500元的固定租金和12%的保底分红;必须是有二、三产业,经济较好的村集体,才能承担起合作经营的风险;乐源合作社的做法对管理人员能力要求高,对于大多数村集体来说,目前最好的办法还是由农户自己搞田间管理,统一提供服务,农户操心自己的事情,集体不承担经营风险。

  作者: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北京 10037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新疆 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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