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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安县工商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10  浏览:78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新安县工商局以此为契机,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宣传优惠政策。通过在电视台打流动字幕、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以增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过程中,该局采取设立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措施,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手续齐全的当场予以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派出业务骨干指导其做好筹备工作。三是推行名牌战略。该局积极指导帮助农民懂商标、创商标、用商标、护商标,且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使商标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四是指导合同签订。对合作社合同的签订、履约、争议调解提供全程服务。五是加大维权力度。各工商所成立维权工作小组,对合作社维权案件,优先处理,且定期对合作社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以提高法律意识。

  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注册资金1000余万元,参股农民227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共发展大粒樱桃种植面积5000余亩,中药材种植面积3000余亩,朝天椒种植面积15000亩,蔬菜种植面积12.7万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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