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采访发现,由于大型乳品企业垄断区域鲜奶收购,这一地区生鲜奶收购价持续在低位徘徊,导致很多奶户入不敷出。当地奶农被迫杀牛。有养牛户表示,现在当地一斤奶价钱卖不过一瓶矿泉水。
照理,市场经济中,双方自由交易,既然大型乳品企业压价,奶农完全可以将鲜奶卖给别的收购方。但遗憾的是,在双鸭山市,该大型企业已对当地奶源实行了垄断收购,舍此奶农无处可卖。由此可见,在与收购方的博弈中,奶农连一丝一毫的话语权也没有。如果但凡还有出路,哪个奶农舍得将多年养育的奶牛杀掉呢?
笔者认为,由于收购垄断带来的“奶比水贱”实际上折射了生产环节农户的巨大困境。由于无力掌控加工和销售环节带来的定价权,奶农往往受制于人。尽管这是由于奶农处于有着生产、加工、流通、产业链中末梢位置决定的,但当奶农与加工企业获利悬殊时,有关部门完全不应漠然视之。
应该说,政府拒绝对垄断收购实行行政干预,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招商引资”的地方出政绩的考量,因为,一个乳业企业是否落户当地,能够带来不菲的GDP和税源。地方政府自然是呵护有加。尽管追逐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本能,但如果仅仅是企业一厢情愿的市场操控,未必就真能如愿以偿。不难设想,假如市场监管者能够真正担责,做到秉公执法,维护公正的市场规则,如此的“霸王”收购条款本不该在该地畅行无阻。另外,一味压低奶源收购价,有明显的市场操控行为的企图,明显属于不公。因此,地方职能部门都不能等闲视之。这或许正是“奶贱于水”这一悖论背后的答案所在。
因此,笔者认为,打破垄断收购模式,关键是政府要有所作为,在保护市场公平前提下,出台各种政策来帮奶农规避风险。还可以从政策上帮助组建农业合作社,减少个体风险,保障奶源质量,同时合作社也成为保障奶农权益的有力后盾。可见,避免“奶贱伤农”,除了打破收购垄断,同样也需要形成零散奶农的合力,从而增强其博弈能力与实力,建立其势均力敌的对等博弈机制。唯有如此,“牛奶贱于水”的吊诡才不会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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