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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祥进:农产品价值链发展现状与困境分析及对策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18  浏览:139

       现代农业的关键是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农产品价值链的建立、延伸和改造对用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现状农产品价值链收益不稳,农业生产波动性较大。农产品价值链纵向组织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益的影响,关键在于农产品价值链的驱动者和驱动程度。农产品价值链收益不稳突出问题是龙头带动能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不高,这些因素决定了农业企业的进入农业产业壁垒和退出壁垒相对较低的状况。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是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就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可能过度进入,竞争日益加剧,农业产业结构雷同现象普遍;农产品质量不稳定,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发生;资源转换频繁,效率低下。另外,农民兼业化普遍,农户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同样很低,更加剧了初级农产品生产波动性,造成“发散式蛛网循环”。所以,出现了生猪生产大起大落,一些蔬菜品种出现卖难而丢弃田头等问题。

  分析农产品价值链链条不畅,农产品价值实现受阻。农产品价值链条不畅突出表现为流通环节较多。流通环节的增加并不意味着价值链的延长,相反容易使信息失真、资源浪费、效益下降。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主要趋势是以大型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超市为主干,建立标准体系原料基地,生产无公害产品和绿色产品,再对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进行分级、整理、包装、储运、配送,形成现代超市农业体系。现行我省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农贸市场在农产品销售中仍占主导地位,超市仅仅是一个销售平台,还不能算是“超市农业”流通业态。在苏南等地区园艺农产品价值链中虽然价值链基础不牢主要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农民进入价值链,农民从农产品价值链中分享收益较低。农产品生产者在农产品价值链中普遍呈现出“承担较大部分农产品成本,分享较少的农产品利润”现象,对应的零售商或加工营销商却是“承担较少的农产品成本,分享较多的农产品利润”。在农产品产销成本中,土地、农业劳动力、有机肥、种子等农业内部成本所占比重低且增副小,来自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外部成本所占比重高且涨幅大。同时,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农民很难融入农产品价值链的生产以外环节。在发达国家,70%以上的农业劳动力集中于农产品的加工销售上,呈“凹”字型;我省农民在价值链上“凸”字型分布结构明显,直接制约农民从价值链中分享收益。

  对策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提高农产品价值链农户参与度。反哺农业不是反哺整个农产品价值链,而是反哺农产品价值链上价值增值不足甚至价值被“侵占”的环节及相关利益主体。在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进程中,设施投入成本大、外部融资困难、市场风险高、保险机制不健全、生产技术信息、农业科技知识不足等都制约农户参与农产品价值链。农业扶持政策的重点是降低农户从外部获得生产要素的成本和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农业生产者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提高农户参与标准化订单生产的范围和规模。目前实施的农业补贴政策、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信息工程等财政支农专项对降低农户参与农产品价值链门槛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从业技能,转移生产环节的农民到价值链的其它环节,使农民在农产品价值链的分布从“凸”字型向“凹”字型转变。做强链条牵引主体,转变农产品价值链驱动方式。着眼于改造传统的农产品价值链,加强下游环节的发展,提高加工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对农产品价值链的驱动力。在充分发挥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基础上,培植壮大一批起点较高、各具特色、具有强大辐射牵引功能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下,扶持农产品加工及食品企业群,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江苏食品工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江苏现代产业链条的延伸和现代农业产业水平的提升,创建具有扩散带动效应的“增长极”。坚持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农贸市场为支撑,以龙头超市企业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搭建网络促销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销售快速通道。

  创新农业组织形式,理顺农产品价值链联结机制。农产品价值链上主体地位相对称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联合并合理分享收益的前提。要完善以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核心,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经纪人为依托,涵盖农业生产、加工制造及流通各环节的多层次农业组织体系。通过组建各种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户在价值链上地位,增强谈判能力,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将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所需要的投入、技术推广、质量控制以及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的确定等活动统一起来行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参与农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让农民在土地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增值环节获得更多的收益。逐步建立某些环节由某一主体独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参与农产品价值链各环节的投资经营,而又与其他主体在某些功能环节相联结的“混合纵向一体化”的连接机制。

  (作者单位:宿城区罗圩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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