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推荐
上海青浦区金泽镇以组建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 完善粮食规模化经营思路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21  浏览:83

  针对土地转包现象严重和外来承包户较多且缺乏诚信等问题,今年金泽镇调整以往粮食规模经营扶持奖励政策,计划在部分村进行粮食规模化经营新模式的试点,鼓励支持非试点村参与新模式的探索。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规模经营行为,日前,金泽镇制定出台了完善粮食规模化经营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镇级粮食规模化经营扶持对象必须是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筹建对象)。其运行方式是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把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到村委会,享受固定收益(土地流转费),并优先获得合作社的劳务工作,在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前提下,村委会组建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该合作社把土地承包权分包给有技术、懂经营、守法规、讲诚信、经营情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合作社在运行中严格按合作社法要求,规范财务、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制度。并规定经营模式分为自我经营、委托经营和分包经营三种方式。经营期间不得转租、转包,并签订承包经营承诺书。

  实施意见还规定了经营者资质及选聘办法:村级合作社自主经营或委托、分包经营必须是本市户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且具有一定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要求配备中型拖拉机200-300亩/1台,收割机300-500亩/1台,仓库、晒场每亩3平方米)。如果自有条件不足,则一定要签订仓库、场地租用协议以及农机代耕代收协议。选聘办法必须按照“吃苦耐劳、钻研技术、善于经营”的标准,选择本地专业农民、种田能手进行经营。实施意见还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经营者,按照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在区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每亩补贴150元。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金泽镇要求各村(居)农业专业合作社要依法行政,规范运作。组建队伍,加强监管。创新对策,化解纠纷。强化支撑,做好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中心动态
资源共享
合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