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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654家农村合作组织给力“强村富民”
作者:记者 王会信     来源:2012-04-19 张家港日报     日期:2012-04-24  浏览:128

  “2008年5月,我们村成立了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截至今年3月,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已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750亩,其中钢管大棚500亩、露天蔬菜250亩。2011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750余万元,净经济效益200多万元,平均净收益接近3000元/亩,扣除社员分红1250元/亩、折旧和公积金部分,村集体控股经营份额可增加40多万元收入。”乐余镇闸西村党总支书记张永清昨天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我市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开展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为内容的“三大合作”改革。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54家,其中社区股份合作社188家、专业合作社26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03家,形成了集体经济与农民共享资产、资源增值收益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有力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谐。

  “2004年,我市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工作。至2004年年底,全市完成了9个行政村的改革试点。2005年,市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05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基本建立起产权明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集体经济管理体制。” 市委农工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全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全面顺利推进,我市提出了“确定股权、量化股值、按股分红”或“确定股权、界定社员、不量化股值”的分类实施办法。至2007年底,全市共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88家,占全市村(社区)总数191家的99%;实行确定社员股份的34家、实行确定社员资格的55家。2011年,我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分配总额0.96亿元,其中按股分红0.29亿元,福利分配0.67亿元。

  我市通过采取鼓励多种模式、引导水平提升、支持品牌建设、开展创建活动等,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目前,全市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63家,工商登记率达100%,合作社入社农户共4.2万户,带动农户7.5万户。

  创新突破,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改革稳步推进。据市委农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起,我市开始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改革,至2009年年底,全市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74家,入社农户4.2万户,入股土地8.67万亩。2009年,合作社实现总收入9800万元,实行分红总额5700万元。共吸纳农户职工4182个,其中入股农户职工3844个,入股农民工在合作社打工工资总额2800万元。至2011年底,全市以村为经营主体或控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增至203家。

  我市还积极探索新型土地股份合作改革。2010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用4年左右时间完成组建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经营主体或控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工作,实现村村建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目标。《意见》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以村为单位组建,也可跨村组建;经营形式可以由农民以承包土地、村以资金投入合股经营,也可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村以农业综合服务站直接经营。为推进这项工作,我市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明确规模经营流转补贴镇级经济薄弱村从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市级经济一般村提高到每亩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凡以村为经营或控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造农业设施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在金融保险、用地、税费优惠、项目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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