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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已颁发《证明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56425个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4-25  浏览:302

  关于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粤农函〔2012〕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县(市、区)农业局,顺德区社会工作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给该组织颁发身份证明,是当前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配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去年以来,各地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下称《证明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照“全省要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证明书》颁发工作,2012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扫尾工作”的目标要求,全省总体进度仍不理想,各地进度也不平衡,有的地方甚至仍处于零发证状态。为鼓励先进,鞭挞后进,现将全省《证明书》颁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未含经济联合总社和股分合作经济联合总社):

  目前全省已颁发《证明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56425个,占应发数的64.31%,其中经济联合社(含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下同)18822个、经济合作社(含股份合作经济社,下同)137603个,分别占应发数的94.22%和62.24%;全省已完成审核但未发放《证明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3157个,占应发数的21.85%,其中经济联合社2083个、经济合作社51074个,分别占应发数的9.39%和23.1%。

  全省颁发《证明书》进度较快的有:东莞、佛山、江门、汕头、揭阳、肇庆、韶关等七个市,其综合发证完成率依次为100%、99.71%、99.06%、98.32%、96.2%、95.61%、95.23%。其中,经济联合社发证完成率依次为100%、98.09%、99.72%、98.32%、96.2%、90.08%、100%,经济合作社发证完成率依次为100%、99.89%、99%、—(汕头没有经济合作社)、—(揭阳没有经济合作社)、96.01%、94.79%。

  全省已完成《证明书》颁发任务的县(市、区)是:广州天河区、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南沙区、从化市,珠海金湾区、高新区,汕头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韶关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乳源县、新丰县,河源龙川县,梅州梅江区、梅县,惠州大亚湾区,汕尾华侨区,江门江海区,佛山三水区、南海区,湛江徐闻县、廉江市、遂溪县,肇庆端州区、广宁县、四会市,清远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潮州饶平县,揭阳榕城区、东山区、试验区、揭东县、普侨区,云浮郁南县、云安县、新兴县。

  阳江、河源、梅州、汕尾、茂名等5个市《证明书》颁发工作进度较慢,其综合发证完成率依次为14.14%、29.77%、40.77%、50.34%、52.87%。其中,经济联合社发证完成率依次为50.28%、41.82%、87.22%、44.86%、54.59%,经济合作社发证完成率依次为11.44%、29%、38.18%、51.46%、52.77%。

  全省颁发《证明书》进度在50%以下的县(市、区)是:韶关浈江区(15.03%)、武江区(11.06%),河源源城区(5.59%)、连平县(9.54%)、紫金县(0.87%),梅州兴宁市(3.73%)、蕉岭县(5.63%)、大埔县(40.97%)、丰顺县(2.68%),阳江江城区(24.75%)、阳春市(19.2%)、海陵区(22.08%),湛江开发区(16.05%)、赤坎区(47.73%)、雷州市(11.29%),茂名化州市(40.32%)、电白县(44.69%),清远阳山县(2.15%)、佛冈县(0.20%),云浮罗定市(27.10%)。

  全省颁发《证明书》还处于零状态的县(市、区)是:河源和平县、东源县,梅州平远县,汕尾城区、陆丰市、红海湾,阳江阳西县、阳东县,清远清城区、连南县、开发区,揭阳大南山区,顺德区。

  请各市、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证明书》颁发工作任务。目前进度较快的地区,要组织“回头看”,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土地所有权证书的需要,做好各项后续完善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还没有完成颁发任务的地区特别是还处于零颁发状态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歼灭战”,尽快扭转工作被动局面,确保不影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特此通报。

  附件:

2012年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颁发月进度表(3-6月份表式)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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