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一部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之后,又一部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对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将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推动基层管理民主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抓住法律颁布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依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们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 000 多个,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发达省区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起步晚、规模小、带动能力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顺利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通过召开会议,举办专题讲座,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组织送法下乡,开展知识竞赛,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乡土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切实抓好法律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合作社负责人增强依法办社、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各级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和服务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把握实质,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规范,在实践中要切实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三个正确把握”.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始终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要正确把握发展方向,帮助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正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正确把握法律规范,创新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要按照法律精神,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抓发展,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和农业的思想,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依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逐步规范,使其更好更快发展;对新组建的要大力支持,降低设立门槛,允许多种形式,发展为先,在发展中规范。通过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强领导,为确保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条件贯彻实施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件利国利民、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要求,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来抓,努力营造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重要工作目标,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建立起指导和服务的工作机制、工作规程和工作责任制,以满腔热诚的工作态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抓紧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和规范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总结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步伐。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法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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