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利用对江苏省205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数据, 采用Logistic 模型及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表明,大多数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 合作社成员构成的高度异质性和缺乏成员广泛持股的产权结构及社员民主治理机制不完善是影响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的主要因素;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向产前、产后拓展对于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利益机制 影响因素 江苏省
作为用户所有、用户控制、用户受益、以使用者为导向的特殊企业,农民合作社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独特价值在于改善分散经营农户的市场地位, 增加农民社员的经济收入,而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和盈余返还的利益机制是带动农户增收的关键[1].按惠顾额返还盈余是合作社区别于股份公司的本质特征之一,表明了合作社是真正代表社员即使用者或惠顾者利益的组织(徐旭初,2003),这一制度安排既体现了合作社增进成员利益的组织宗旨和目标的客观要求, 又有利于推动社员与合作社发展业务关系,是合作社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主要按照交易量(额)返还社员盈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十七条还强调了按照交易量(额)分配盈余的比例不得低于60%, 这些规定保证了农民社员作为分享合作社利益的主体。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发展,至今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规模,然而,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机制不健全一直是合作社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担负着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历史使命,尽快建立、健全以“惠顾返还”为核心的利益机制,既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户增收绩效的客观需要,也是合作社自身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目前,关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的研究文献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对于利益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分析,这类文献主要以立法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研究对象,在研究方法上大多进行描述性分析。二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及影响因素的理论探讨,如黄祖辉等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机制主要涉及合作社与其成员的利益关联方式和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其中,利益分配是关键[3];米新丽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的性质和分配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社应坚持按交易额(量)分配和资本报酬有限的分配原则[4];冯开文对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合作社分配制度进行了考察,认为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受产权、内部治理等内部因素和法律、其他利益主体、经济发展水平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5].总体上,已有文献对立法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机制研究较少,尤其缺乏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的深层原因和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成果。在此以江苏省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计量分析,对立法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一、分析框架和研究假说
自愿和开放的社员资格、社员民主控制和经济参与是国际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社员经济参与原则强调社员公平出资和合作社盈余按交易额返还社员以及资本只能获取有限报酬。可见,合作社由社员公平入股建立,社员所有、民主控制、按交易额返还盈余以及资本报酬有限是合作社基本的制度特征和本质规定。
“按惠顾额分配盈余” 意味着社员以惠顾者的身份掌握了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是收益索取权分配的依据[6],因此,“按惠顾额返还盈余” 的分配制度要求合作社在产权安排上将财产所有权赋予给每一位惠顾者社员,合作社要求社员公平参股为其独特的分配制度提供了产权基础。另一方面,索取权只是个人分配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索取权的实现还要依赖相应的控制权,效率最大化要求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安排应该对应(Milgrom 等,1992),否则就会产生激励扭曲。因此,社员要凭借惠顾额分享盈余,就必须掌握合作社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以保护社员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和实现激励约束相容。可见,社员民主控制原则是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实现的必要条件和权力保证。
另一方面,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是对农户分散经营制度的替代和创新,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创新理论,这一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是农户和其他参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制度变迁的源泉是产品和要素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同时,宪法秩序、技术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知识积累、政府权力介入、现存制度安排、社会规范性行为准则等因素都对制度变迁产生重要影响和制约[7],因此,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制度变迁是组织成员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成员的素质、结构和宏观体制、法律法规、行政介入、相关主体、合作传统和区域文化等制度环境因素从内、外两方面共同决定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制度、运营机制以及发展路径(黄祖辉等,2002)。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的形成受组织外部环境、成员构成和合作社产权安排与治理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其中,社员公平参股的产权制度和民主控制的治理结构是影响“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和运行的关键因素。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是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和服务功能的拓展而逐步形成和演变的,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时间的长短和服务功能方面的差别也可能导致其利益机制的不同。此外,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村委会等不同的领办主体,这些个人和组织作为合作社发展中的关键力量也可能对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利益联结和盈余分配产生影响,因此,不同发展模式的合作社其利益机制也可能具有明显差别。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有待检验的假说:
假说1:合作社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竞争状况、政府政策和行为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具有显着影响。 假说2:发展模式、成员构成、服务功能等合作社自身发展因素对利益机制具有显着影响。
假说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对利益机制具有显着影响,社员所有的产权制度和民主治理结构越规范,合作社与成员农户的利益联结越紧密,“按惠顾额返还盈余”的利益分配机制越健全。
二、数据来源和描述性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基本情况数据来自于2010 年1~9 月对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已经运行2 年及以上并且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活动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一是根据江苏省全13 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分别选取20~30 个合作社作为调查对象, 并通过各市农工办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300 份,收回185 份, 剔除了主要性指标缺失和存有矛盾的样本,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37 份。二是根据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情况,按照行业分布、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在全省选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合作社进行实地访谈和典型调查,完成了68 份调查问卷。问卷调查的对象都是合作社的负责人(理事长或社长),典型调查访谈的对象还包括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社员和合作社所在的市、县或村镇干部。调查工作共获得有效问卷205 份,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见表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和产权结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个人投资和龙头企业或农技部门等团体成员的投资。在205 个调查样本中,有45.4%的合作社有团体成员投资, 其中29 个合作社团体成员投资在50%以上,占全部样本的14.2%.在社员个人入股方面,仅有105 个合作社要求普通成员入股,占全部样本的51.2%,说明约占一半的合作社缺乏健全的成员股金制度。合作社股东数占成员总数比例的分布状况及股金集中状况如表2.
由表可知,大多数合作社由少数成员持股,合作社股金主要集中于个别大股东是普遍现象。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的基本状况和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多种多样,在调查样本中,实行保护价收购社员产品的合作社占59.1%, 为社员提供无偿或低偿的信息、技术服务的合作社占85.7%,在产品购销环节给予社员价格优惠的合作社占42.9%,实行按惠顾额(量)返还盈余和进行股份分红的合作社分别占65.5% 和67.5%.这表明,大多数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实行盈余分配及保护价收购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在调查样本中,有158 个合作社近两年进行了盈余分配,占77.1%,其具体分配方式见表3。
由表可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很不规范,相当部分的合作社股份分红的比例过高,部分合作社在分配中甚至完全“公司化”.合作社利益机制的核心问题,不仅是使社员得到农产品原料的收益,而且得到加工和销售环节中返还的一部分利润,进而改进农户的经济利益,因此,产品购销实行价格优惠或保证社员分享合作社的大部分盈余是合作社利益机制是否健全的基本体现,而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合作社与农户之间没有建立价格优惠的利益联结机制,67.1%的合作社没有建立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合作社的股金普遍集中于个别大股东和团体成员的情况下, 合作社在盈余分配中过度向资本倾斜,大多数农户很难凭借业务惠顾获得明显的合作收益。可见,大多数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系仍然较为薄弱。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设定作为成员自我服务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基本利益需求是获得优惠服务和参与盈余分配,因此,选择以下4 个被解释变量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机制,分别用Y1~Y4 表示。表4 列出了所有被解释变量的具体含义及其统计特征。
相关影响因素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外部环境因素。结合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状况,本文主要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合作社面临的市场竞争状况、政府对于合作社的财政扶持、贷款优惠、财务检查和领办人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来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因素。主要包括成员构成的异质性、发展模式、成立时间段、服务功能四个方面的因素。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允许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加入, 这些组织是与农户完全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此,用团体成员数来反映合作社成员构成的异质性。三是产权安排。成员公平持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安排的基本特征,因此,主要用普通成员是否入股、团体成员投资占比例、最大股东股金占总股金比例三个指标来反映。四是治理结构。成员民主控制是合作社治理的基本原则,由于实践中相当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机构设置和民主管理方面流于形式,因此,主要用合作社理事会的成员构成、监事会的监督状况以及合作社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原则和决策方式反映合作社的民主治理状况。
上述四个方面因素的具体解释变量共有23 个,解释变量及其含义见表5。
(二)检验模型考察合作社建立价格优惠和盈余分配利益机制的状况,结果只有是、否两个选项,因此,采用二元Logistic 回归模型对Y1、Y2 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将因变量的取值限制在(0,1)范围内,并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对其回归参数进行估计。logistic 概率分布函数的形式是:
多元线性回归方法是分析一个随机变量与多个变量之间线性关系最常用的统计方法,由于Y3 和Y4是具体的比例数值,因此采用多元回归模型检验其相关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影响因素的分析模型表示为:Yj=f(环境因素,组织发展因素,产权安排,治理结构)+随机扰动项,其中j=1、2、3、4、5.
(三)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运用SPSS15.0 统计软件对Y1、Y2 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采用向后筛选法:首先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 进行回归系数的显着性检验;其次,根据偏似然检验的结果剔除变量,具体方法是筛选出Wald 检验值不显着的变量,再对这些变量的Wald 检验值大小进行比较,剔除Wald 值最小的一个变量,之后重新估计回归方程并进行各种检验,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方程中所有变量回归系数的Wald 值基本显着为止。
对于Y3 和Y4 进行多元线性回归, 在分析过程中采用向后回归法: 先将解释变量一次全部纳入模型进行回归, 然后根据标准删除一个最不显着的变量,再进行回归判断剩余变量的取舍,直至保留的解释变量都达到要求为止。
对Y1~Y4 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如下:
1.对Y1“价格优惠”机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
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进行Logistic 回归的结果表明, 模型拟合优度较好(卡方检验值Chisquare=40.809,p=0.024),对数似然值(-2 Log likelihood)为245.3285,说明自变量整体上对Y1 有显着性影响(p<0.05)。运用向后筛选法进行优化检验和筛选,得到Y1 影响因素的最终检验结果(见表6,下页)。
模型估计结果说明,价格优惠利益机制的影响因素有:政府财政扶持和合作社决定盈余分配方案的民主性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团体成员数对于价格优惠机制的形成也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这可能与这类合作社通常由龙头企业或其它组织带动,团体成员通过价格优惠方式在产品购销环节直接让利于农户,不仅操作简单,也有利于吸引农户与企业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获得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原料来源;而产权结构对Y1 影响不显着, 说明价格优惠利益机制与合作社产权安排没有明显关系。
2.对Y2“是否进行盈余分配”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
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进行Logistic 回归的结果表明, 模型拟合优度较好(卡方检验值Chisquare=139.691,p=0.000; 对数似然值-2 Log likelihood=为77.059), 说明自变量整体上对Y2 有显着性影响(p<0.05)。运用向后筛选法进行优化检验和筛选,得到最终检验结果(见表7)。
由表7 可知,合作社是否进行盈余分配受较多因素的影响:在外部环境因素中,政府财政扶持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组织发展因素中,以购销服务为主和以产品加工、贮藏服务为主的合作社更多地进行了盈余分配;产权结构对Y2 没有显着影响;在治理机制因素中,决定盈余分配方案的民主程度和监事会的民主监督状况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方式的民主程度对Y2 有显着的负向影响。
上述结果表明,在合作社股金普遍集中于少数成员甚至第一大股东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的合作社在分配中面临按股分红和按惠顾额返还盈余的突出矛盾,因此,民主治理对于合作社是否进行盈余分配的影响较为复杂。
3.对Y3“按惠顾额返还盈余比例”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
将所有变量引入回归方程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的估计结果表明, 模型拟合优度较好(F=14.958,p=0.000;Adjusted R Square=0.689),说明自变量整体上对Y3 有显着性影响(p<0.05)。采用向后回归法进行优化检验和筛选,得到最终检验结果(见表8)。
由表8 可知,对合作社按惠顾额返还盈余比例有显着影响的因素是:在组织发展因素中,团体成员数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合作社中的团体成员数越少,惠顾返还比例越高;在产权因素中,普通社员是否入股有显着的正向影响,社员广泛持股的合作社,在盈余分配中按惠顾额返还盈余比例越高;在治理机制因素中,监事会的监督状况、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机制、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方式的民主程度均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外部环境因素对“惠顾返还比例”没有显着影响。从标准化回归系数看,普通社员是否入股对Y3 影响最大,监事会的监督状况及合作社决策是否以一人一票为基础影响较大,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的民主程度和团体成员数影响相对较弱。
上述结果说明,社员广泛持股的产权结构和合作社的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是建立主要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机制的主要决定因素。
4.对Y4“股金分红比例”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
对Y4 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表明,模型拟合优度较好(F = 17.932,p =0.000;Adjusted R Square =0.759), 说明自变量整体上对Y4 有显着性影响(p<0.05)。采用向后回归方法进行优化检验和筛选,得到最终检验结果(见表9)。
由表9 可知,对合作社按股分红比例有显着影响的因素是:在组织发展因素中,建立时段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合作社建立时间越短,按股分红比例越高;在治理机制因素中,理事会构成、监事会的监督状况、决定盈余分配方案的民主性、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的民主程度均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可见,合作社的民主治理机制对于抑制合作社分配上的“股份化”具有决定性影响。
从标准化回归系数看,决定盈余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对合作社按股分红比例的影响最大, 其次是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产生的民主程度及监事会的监督状况,而理事会构成及合作社建立时段的影响相对较弱。
5.对实证结果的总结和讨论根据模型计量结果可知,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的因素有:
第一,民主治理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对合作社的价格优惠机制、盈余分配机制以及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分配机制的形成都具有显着影响,建立健全合作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对于合作社强化与成员的利益联结和形成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 产权安排对于合作社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分配机制的形成具有显着影响, 由全体社员持股的合作社惠顾返还比例更高。可见,建立健全社员股金制度是形成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机制的重要基础。
第三,在合作社自身因素中,服务功能对于形成盈余分配机制影响显着,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产品加工、贮藏服务为主和以产品购销服务为主的合作社更倾向于进行盈余分配,这一结果与实践经验和理论预期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团体成员数对合作社的价格优惠机制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对于按惠顾额返还盈余的分配比例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这说明,各种外部力量领办的合作社倾向于通过价格优惠机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但是,随着成员异质性程度的增加,合作社面临的按股分红和按惠顾额返还盈余的矛盾加大,更难以形成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
第四,在外部环境因素中,政府的财政扶持政策对于合作社建立盈余分配和价格优惠机制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但政府政策对于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分配机制的建立影响不显着,合作社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对于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和领导人的奖励对利益机制的形成没有明显影响。
上述实证结果表明, 前文提出的假说三成立,假说一和假说二部分成立。
政府通过立法建设、政策扶持等为农民合作组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8].进入21 世纪以来,江苏省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多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分配机制的形成并未发挥显着的引导作用。这里认为,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目标存在偏差和支持手段、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错位。一是扶持政策过分追求合作社数量的增加,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视和引导不够;二是主要偏重于采取财政支持的方式直接给予合作社资金扶持,而对于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和监督管理都非常薄弱。从本次的调查结果看,在205 个样本中,获得了政府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占66.3%,获得优惠贷款的合作社仅占11.2%, 而且它们获得的优惠贷款额普遍较低。在财务检查方面,由于受人力、机构、经费等条件的限制,目前政府主要检查合作社是否独立建账和建立财务制度,并未开展专门的财务审计,财务监督还停留在形式检查的层次。在金融支持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这些政策措施自然难以发挥重要影响。三是各项政策措施主要向少数示范性合作社倾斜,而对于示范性合作社的评选体系尚不完善。2004年以来,江苏开展“四有” 组织(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创建和评选活动,由龙头企业、科技部门等外部组织带动的合作社凭借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大规模而更容易获得“四有” 组织的称号,在对于合作社各项制度的实施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必然导致一些形式上比较规范但实际运作由外部力量主导甚至控制的合作社成为“四有”示范性合作社,并因此获得政府的各项政策扶持,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各项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
四、结论与政策含义
对立法后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机制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表明,大多数合作社利益机制不健全, 没有形成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成员构成的高度异质性和缺乏成员广泛持股的产权结构及社员民主治理机制不完善是影响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机制形成的主要因素;政府的财政扶持和完善合作社的产前、产后服务功能对于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
以上结论的主要政策含义是:
第一,应从参与主体、股金设置和治理机制方面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与规范。首先,既要鼓励龙头企业、科技服务部门等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合作社,又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适当限制团体成员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以保护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其次,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股金制度, 限制团体成员以及个人拥有的最高股金额,逐步形成成员公平参股、以农民为主体的产权结构。最后,引导合作社建立成员民主控制的治理机制,如建立健全社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坚持以一人一票为基础;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使社员民主参与制度化。
第二,积极扶持合作社完善服务功能和参与市场竞争。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合作社改善交通、通讯、保鲜冷藏等基础设施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和加强产前、产后服务,提高合作社的盈利能力和对社员增收的带动力。
第三, 调整和完善政府的各项扶持政策和手段。
各级政府应从根本上转变重数量、轻质量的发展思路,各项扶持措施应主要向管理规范、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合作社倾斜, 尤其要加大对以农民为主体、在分配中实行按惠顾额返还盈余为主的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为了使各项扶持政策真正惠及农民和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管部门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时应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对真伪合作社进行判定和识别;同时,应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审计制度,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分配进行定期审计,以保证农民成员是合作社的主要受益主体。
参考文献
[1]孙艳华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增收绩效研究---基于江苏省养鸡农户调查数据的分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2 期,第22~27 页
[2]国鲁来:《合作社制度及专业协会实践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1 年第4 期,第36~48 页
[3]黄祖辉徐旭初:《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制度安排》,《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4期,第15~20 页
[4]米新丽:《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兼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 年第6 期,第89~96 页
[5]冯开文:《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分析》,《学海》2006 年第5 期, 第22~27 页
[6]杨瑞龙周业安:《企业共同治理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年,第125 页
[7]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第295~323 页
[8]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1 年第6 期,第63~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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