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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鸣:合作经济组织是三农的“借箭草船”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5-14  浏览:64

  近些年来,不少地区好容易摆脱了不是“买难”就是“卖难”的循环,又陷入了“越是丰收越笑不起来”的怪圈。农民往往很难摸准和适应市场的“脾气”,屡遭“种啥啥便宜”而“啥贵啥没种”的尴尬。还有的因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用量日多及价格上涨,走入“种地越多,越挣不着钱”的境地。

  其中原因,可谓纷繁。但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散”———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形态上的“散”,不仅注定了他们在国内外市场和某些权势单位与人物面前的好欺负;也注定了会从根本上造成农业与农村的相对弱势。即使在发达国家,莫说大农场主,就连那些从事跟“农”字有关(或无关)的生产经营与服务贸易公司,为顺利进入市场并成功获利,都要组成各种协会、商会,以团队力量去合力打拼!

  江、浙、鲁、粤、皖等不少地区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在国内甚至国外组建的“大农业”概念公司、行业协会和商会,以及在农民与政府、与市场间添加的“经纪人”中介组织环节,因能按消费需求和发展信息开发大受市场欢迎而经济效益好的“绿色”“金色”农业,节地型、无土型、观光型、设施型以及“劳动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农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吸引了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扶植出能为当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并已将品牌打响了的企业。

  这些新型的三农“合作经济组织”,不仅造就了大批令农民就地“360度”转为“农业工人”和城镇市民的岗位;更因实力雄厚,使“农民”不再势单力薄而易遭“箭”伤,反成善于“借箭”而获更多发展资源的“草船”。

  当然,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和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各级政府若能搭建一个类似科技进步“星火”或“火炬”计划那样的大型系统工程“项目平台”以示范、引导,那么,各种利于农民“就地转化”而不一定都涌向大城市的“合作经济组织”,势必能更加稳健快速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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