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提高职工自营经济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是当前垦区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工作之一。加快组建农业合作社,符合职工发展自营经济、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垦区职工自营经济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对此,笔者就组建农业合作社在思想认识上、在治理结构上、在组织管理上、在公共服务提供上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农业合作社,是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农户为增强市场交易地位而自主设立、自愿出资、自我服务、民主控制的新型农业产业组织。合作社经济的发展,在世界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在台湾也有100多个年头。在国内,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各级党委和政府也相继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闯市场。国内外经验反复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也是提高农民市场谈判能力和主动地位,实现“小生产”和“大市场”的对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最有效手段。
垦区职工自营经济要解决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农产品质量难保证,应对危机能力差,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低下等问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加快组建农业合作社是最有益的选择。
一、组建农业合作社是职工自营经济发展的需要。自上世纪90年代初,省农垦总局党委就将发展垦区职工自营经济作为促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重要抓手,使职工自营经济在垦区经济建设中撑起了“半壁江山”。但是,垦区职工自营经济除土地权属外,其经济性质、地位均类似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农户,本质上仍是“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孤立封闭的生产经营方式,受到“大市场”的严重打压,难以实现自身的最大效益。具体表现如产前服务无保障,农资供应利润流失;生产环节分散,各自单干,农产品的质量受到影响,离标准化生产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营销服务严重滞后导致亏损等等。比如,在农产品成熟销售前,由于缺乏对市场供求信息的了解和预测,不能形成符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采摘计划,坐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加之一家一户谈判能力不足,各自营销,形成不了统一稳定的销售市场和销售网络,主动权完成掌握在中间商手中,因此农产品销售价格时高时低,销售渠道时畅时堵,从而导致亏损。
二、组建农业合作社有利于促进自营经济效益最大化。整合提高职工自营经济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是当前垦区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工作之一。而垦区加快组建农业合作社,是符合农业合作社基本特征和运营模式的,更符合职工发展自营经济、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垦区职工自营经济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1. 农业合作社的“六大基本特征”:一是以社员出资入股或接受捐赠或经营积累形成资本金;二是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三是社员通过约定的程序控制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四是为社员提供约定服务,并实行惠顾返还;五是代理社员对外进行经营活动,追求利益最大化;六是社员有退出合作社的自由。
2.农业合作社的“五项运营模式”:一是代理了社员的部分生产要素和农产品市场交易过程,在保持农户家庭相对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同时又克服了单家独户经营的缺陷;二是农业生产过程由农户独立完成,充分体现农户家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三位一体的优势;三是合作社财产是社员权益,社员随时可以行使神圣的“退股权”,具有“安全感”;四是由社员依照民主程序控制;五是农户可以按照自愿原则,进社退社程序明确规范。
3.组建农业合作社有利于促进自营经济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农业合作经济的“合作效益”,既体现合作社集合农户需求和供给的“规模经济”,又体现专业农户空间上的“聚集效应”,它是“规模经济”与“聚集效应”的综合体。因此,垦区职工自营经济组建合作社组织将实现“六个有利于”:有利于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为职工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利于改变分散弱小主体的交易地位,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也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有利于带来产品的规模经营;有利于解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龙头企业办不了,农户单家独户干不了等许多问题,有效促进自营经济农户经营与现代化经营的对接;有利于促进自营经济生产管理形成产销多项统一,生产经营形成产业化发展;有利于保障经营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组建农业合作社应坚持“四个必须”。合作社作为“特殊企业”,在组建过程中,我们应在坚持“四个必须”上下足功夫: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垦区职工自营经济现有的产业、规模以及人员的实际,大张旗鼓宣传国内外农业合作社组织的成功经验,让职工农户自动地多看看人家,多想想自己,自觉地摒弃“船小好掉头”的小农经济意识,树立“船大好闯海”的发展理念,自我地从理念上形成加入合作社的迫切期望,依靠合作社让自身现有的生产资料发挥效益最大化,让具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且相对集中,有独立生产经营自主权,有自由支配财产权的职工农户尽可能加入组织。
二是在治理结构上,必须帮助合作社推行与现代公司类似的管理结构。建立由社员选举产生的代表所有者的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理事会决定聘请执行机构的经理,由执行经理负责合作社的运作,形成规范化合作社治理结构和委托?代理、激励?约束机制。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三套马车”各行其道,规范运行。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必须协助合作社认真推选诚实、守信、德行好、威望高、愿奉献、职工农户信赖得过且具有经济头脑的致富“能人”打理合作社的事务。由“能人”结合生产资料与市场需求的条件,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因阶段制宜,有选择地谋划生产经营,做大做强、做精做实合作社的“蛋糕”。
四是在公共服务提供上,必须坚持以自营经济职能部门“前台唱戏”、农场社区“后台支撑”的“两条腿”走路服务模式,构建各种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按照“生产专业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要求,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做到产权明晰,管理公正、公平、公开,利益分配机制共享,权、责、利共担,保证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二是完善配制体系,优化合作社的发展环境,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做到服务站点到社区,服务项目到农户,服务技术到田头;三是构建起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服务平台,打造农资供应、农业小额贷款、农业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培训和政策扶持等综合性公共服务体系,让合作社专心致意“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手段,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发展方向,切实打造更大的“合作效益”。 (作者单位:龙江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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