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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吾县工商局学习宣传“三步走”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5-25  浏览:4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伙企业法(修订)》分别于2007年7月1日、6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是两部法律实施五周年。近年来,新疆伊吾县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市场主体迅速发展壮大,在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效,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与了解,新疆伊吾县工商局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采取集中与自学两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再次学习。

  二、印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伙企业法》宣传单,由注册科在服务大厅进行发放,监管服务责任区干部在巡查监管中向经营者发放、宣传。

  三、积极与农业部门沟通协调,部门联动,增强效果。5月23日,伊吾县工商局联合农经局在淖毛湖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向各合作社进一步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伊吾县县委、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仔细询问各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想办法,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排忧解难。

  前上报地区局企业注册科合伙企业法(修订)》学习宣传周活动,此次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科学有效地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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