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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等:农民合作组织的金融、服务与营销特色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5-29  浏览:80

  日本:金融特色明显

  日本农业合作社,即“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以“农业者”(包括农户以及小规模农业法人)为主体,由农民自主经营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日本农业合作社(农协)作为世界范围内公认的最为成功的农业组织形式之一,对于以小规模农业经营为主要特征的亚洲生产模式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日本农协主要从事农产品的销售、农业生产所需肥料农药及农机器具的采购、金融、技术与经营指导等活动,也提供日常生活资料,开展存贷款等信用事业、共济互助事业以及老年人的福利、健康管理、旅行等多种事业。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农协的金融体系,由基层农协收集社员的储蓄,而农林中央金库则负责具体运作这些资金,已成为全国的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基层农协将社员的部分存款用于贷款,其它部分用于有价证券投资或寄存于县信用联合会;基层农协存于县信用联合会的款项即为县信用联合会所吸收的存款,它把其中一部分用于贷款,其余部分则用于购买有价证券或存于农林中央金库。农林中央金库可动用这些存款进行各项投资活动。这样,农协把农村资金吸收到城市,又把城市和海外收入利率之间的差额返还到农村。

  韩国:服务各个环节

  韩国的农民合作社称为“农业协同组织”,即农协。韩国农协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性推行的,在政府的保护、扶持和控制下,农协逐渐成为一种垄断性综合农协,并且成为实现农业产业纵向一体化的核心主体。

  目前,农协的业务范围已扩大到指导、农业生产材料购买、生活用品购买、大米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农业政策金融和互助金融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每个环节。

  组织农产品进入市场是韩国农协为农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农协在全国建立有20个农产品销售中心、10个农产品超级批发市场,并不断提高其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以良才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市场经销的农副产品,从粮食、果菜、水产品、畜产品到加工食品1200多种,其中绝大部分由农协生产。主要销售方式一是采购销售,即农协直接从农民那里采购,然后进行批发和零售;二是委托代理销售,即农协接受农民的委托,代销产品,只收取少量手续费,绝大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由于采用合作社的模式经营管理,无论批发或零售,价格一般都比普通商店便宜30%至40%,很受采购商和消费者欢迎。

  台湾:注重品牌营销

  台湾农业合作社业务涉及农林渔牧业的生产、加工、储藏与运销,就其经营形态可以分为专业经营与合作经营两类。专业性的农业合作社可以分为果菜类、禽畜类、鱼产类、青果运销类合作社、产销班。综合性的农业合作社则为合作农场,其业务项目除农业生产及运销外,也兼营农产品加工、销售、公用事业及其它地方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宜。

  台湾合作社十分注重品牌建设与推广。以云林东势果菜生产合作社为例,它生产的红萝卜在百货公司设柜,针对卖场的陈列方式还会有一定的要求,如要注意包装和产品之完整度和新鲜度,产品上架后,需随时注意是否有发黑、干枯,还建议切1厘米正方小丁请客人试吃。  (裘一佼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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