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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巴黎公社思想对毛泽东的影响——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为中心的分析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6-03  浏览:298

  摘要:迈斯纳认为,中国人对巴黎公社的特殊兴趣,以及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政坛对公社的利用,是毛泽东思想与行动中富有神秘色彩的特征之一。他还认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坚持认为毛泽东继承了巴黎公社的经验”,并在他的文章中论述了巴黎公社同“文革”有一定关系的。

 

  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Meisner):美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学研究学者,美国历史学会会员,亚洲研究协会会员。中共党史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着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邓小平时代》等。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一书中,有专门的一章来介绍巴黎公社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联系,其中的观点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一巴黎公社思想在中国的启蒙作用

  巴黎公社对最初的中国共产党人产生的启蒙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当然是公社成员的牺牲精神对包括毛泽东在内的早期革命者们的鼓励,这成为无数党员为之奋斗的目标;另外,就是那首广为传唱的《国际歌》,伴随着无产阶级的思想,一直传到当时社会的各个角落。可以说,巴黎公社很好地唤起了人们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指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出路。

  但是,意义也只能是“意义”,而且这种意义很可能还是有限的。在迈斯纳的书中有这样一段阐述:在考茨基以及一般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巴黎公社是革命历史上的“一次英雄事件”,但它已被过去埋葬了;在适当的场合,固然可以纪念它一下,但它已于当今的政治无关了[1]114。这也反映了一种态度:在迈斯纳看来,巴黎公社在许多地方已经被遗忘。“在法国,1871年巴黎公社已被马克思主义者忘掉一半”,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却一直在纪念它”[1]118。也正如马丁·布伯指出的那样,马克思对于巴黎公社所赞扬的东西,既不是马克思主义运动所追求的,也不是它所能达到的。为了能够论证这一论断,迈斯纳举出了列宁的例子。在列宁1918年之前的文章中,还可以看到巴黎公社相关论述;但在之后的文章中,列宁实际上已经不再提及巴黎公社,而且迈斯纳认为“这种情况也绝不是偶然的”。

  然而,这种情况在中国却不存在。在毛泽东时代,所有的毛泽东主义者们都认为“巴黎公社是一个可以模仿的革命模式”。诸如那时的“北京人民公社”被红卫兵们引用毛泽东的言论所称赞,称其为“20世纪的巴黎公社”。巴黎公社的思想从一开始就影响着马克思主义者们。中国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多是在列宁影响下的“继承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初期,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是最有影响的共产主义的文献之一,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也正是通过这本书对巴黎公社进行了最初的认识。这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是“第一印象”对中国的革命者们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他们看来,革命就是同反动者的斗争,就是流血牺牲,这或许同日后党内“重斗争”思想形成有密切的关系。巴黎公社成了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遗产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有所改善。

  二巴黎公社在中国的政策意义

  如果说前面所论述的是巴黎公社对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的话,那么下面就要对“巴黎公社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们的具体政策”进行讨论。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从迈斯纳的叙述来看,毛泽东思想中对社会的构建同马列主义中的巴黎公社思想的关系似乎是看不到的。迈斯纳提到几点:一是马克思在对巴黎公社的叙述中,热情的颂扬了城市无产阶级革命的主动性,但是这种做法同毛泽东热情地信任农民群众的革命创造力和长期不信任中国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能力完全相反;二是就毛泽东的理论而言,中国的历史状况决定了中国只能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形式---新民主主义社会,这同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不一样。因为前者是联合专政,后者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按迈斯纳所说:“在1949年之前,毛泽东对无产阶级专政是比较含蓄的,而巴黎公社并未真正的被人们所重视。”[1]121

  必须值得谈论的是,毛泽东在后来所推行的人民公社,也不完全是对巴黎公社的模仿。建国后的各种问题,迫使毛泽东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做出各种思考。施拉姆在《毛泽东的思想》中就提到,“毛泽东认为原本联合的阶级也变得不再那么可靠,甚至是原本革命的阶级内部,也存在着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风险”[3]221而这些又是同“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潜在的敌对力量。”迈斯纳认为,在这样的时刻,与现存国家政权不同的公社治理方式就被毛泽东重视起来。由此,在毛泽东以及毛泽东主义者的推动下,中国社会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70年代一直盛行的词语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与“斗争”。

  当公社化成为一种运动时,马克思主义者们就开始断言这是一种“同巴黎公社差不多”的组织。其实,根据迈斯纳的描述来看,这更多的是一个政治性的、农村基层组织。可以做这样的对比,原本巴黎公社是一个在城市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这其中有几个特性:城市、无产者、专政。马克思在关于公社的论述中,加入了农村的元素,其描述也是非常详尽的。但是,在迈斯纳写的关于中国人民公社的段落中,能看到的只是关于公社在农村中的状况,公社变成了一个乡社合一的政治体制,成为国家控制权“下乡”的重要措施。这同毛泽东刚开始时分散权力给人民的初衷又矛盾起来。

  三巴黎公社对毛泽东社会构建思想的影响

  在第一部分,我们已经谈到了巴黎公社的内容伴随着最初的马列主义进入中国后,对最初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影响。比如说,斗争和革命的思想就一直贯穿于党的革命和实践的各个时期。建国后,这些思想也影响了毛泽东构建社会主义的理想。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影响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到,由人民自己选举并可随时罢免的人民代表取代旧式官僚来管理国家,使人民代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向他的选民和人民负责,定期向人民汇报工作,由人民来决定他们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决定他们的去留。这其实就是马克思对社会主义选举制度最初的规划与设想。在迈斯纳的书中没有很多地提到中国的人大制度,只是讲到“毛泽东主义者关于把政治权力分散到人民公社的思想与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分析中所存在的‘联邦’倾向之间,也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1]124。这种联系正是上面那种人民选举的原则。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第五年,终于建立起了依据以上原则并符合巴黎公社分权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纵使迈斯纳没有太多的论述,我们也能看到,巴黎公社的人民公选原则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影响。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和他的战友们强调:第一,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方面工人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但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不能继承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是要建立真正的工人自己的国家。第二,公社是工人阶级“执掌政权的形式”。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无产阶级的政府是什么类型的,公社提供了范例。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的意义,还在于工人组织了自己的政府,以此代替了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形式,即“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也就是不同于“三权分立”的“议行合一”的政权形式。

  毛泽东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同时,还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这一政权的领导阶级是中国工人阶级;这一人民民主专政的任务是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解释。

  (二)对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影响

  在迈斯纳的书中,他提到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是不热衷于“公社”的,但是根据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中国的革命是发生在经济文化政治比较落后的封建、半封建农业社会,由于封建主义官僚国家千年历史遗毒没有得到彻底肃清,人民的政治觉悟、文化素质和组织管理国家的经验几乎为零,旧的官僚国家官僚特权问题在革命力量夺取国家政权后不同程度在这些国家被继承或者遗留下来了。特别毛泽东主义者认为,中国的官僚机构中出现了许多“走资派”,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因此就会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的“巴黎公社原则”就是“工人阶级社会主义国家崭新国家建设的根本原则”[4]327,这些原则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彻底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把官僚国家改造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崭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式国家。

  劳动人民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共产党领导下自己当家作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而毛泽东试图解决这一重要历史任务,因此在他发动人民群众进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场社会主义新的革命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旧式官僚国家官僚特权的问题。

  四巴黎公社与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的不同

  我们谈了如此多的巴黎公社对毛泽东思想的影响,不等于就承认了两者是完全相同的。在迈斯纳看来,毛泽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就比如说,在关于无产阶级领导革命、解放全人类的构想来说,无产阶级绝对是核心。而在毛泽东主义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只是由那些具有“无产阶级”觉悟的人来实现的。在关于公社方面的理论上,两者也有很大的不同。马克思在写关于巴黎公社的报告是就写到:“无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必然使得农村生产者接受中心城市的有理智的领袖的领导”[1]132;但在毛泽东主义这看来,只有在农村人民公社的基础上,革命才能生存和发展下去。这仍然是一个谁是中心的问题。

  迈斯纳在论述毛泽东城乡观时就提到,毛泽东对待在平衡城乡差距时,不是传统的“以城带乡”,而是希望将农村中的不足用城市的高峰来填平。即使他是做出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宣言,也没有改变毛泽东心中对农村的重视。所以,在迈斯纳关于巴黎公社和中国人民公社关系的论述中,也就没有关于人民公社在城市的内容。这同巴黎公社就有了不同。

  在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中提到:“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是消灭不了的。”相信这些永恒存在的原则,也正是给了我们现在虚无社会以充实的理想,从这点来看,巴黎公社在现在也是有用的。这是迈斯纳所没有提到的。“毛泽东作为20世纪举世公认的最为重要的政治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之一,对现代中国之思想、制度和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5]因此,对毛泽东本人及其思想体系的研究己经成为一个具有持久意义的学术领域,关于巴黎公社对他的思想的影响只算得上其中很小一部分。

 

  参考文献:

  [1](美)迈斯纳。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M].张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法)高达乐(ClaudeCadart)。法国式毛主义的类别与兴衰:1966-1979[J].二十一世纪(香港),1996(37):24-33.

  [3](美)施拉姆。毛泽东思想[M].张宁,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马克思。法兰西内战[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5]萧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关于毛泽东及其思想研究的趋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6):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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