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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做好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研究网     日期:2012-06-12  浏览:298

黑农委函〔2012〕138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机局:

  为了更好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完善章程

  已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完善章程,把“国投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社员”写入章程。要规定合作社成员占规模经营区村民户数比例在80%以上,土地入社面积占核心区面积的80%(旱田在5000亩以上,水田在3000亩以上)。以上内容新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必须在章程中体现。

  二、 要实行经营情况报表制度

  每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项目、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利益分配情况进行统计报表,报表分半年报和年报两次。

  三、 名称确定

  2012年在原有种植合作社基础上新组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了简化办理手续,要把原合作社的名称变更为“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例如:“宾县丰田玉米合作社”,变更后为:“宾县丰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允许一个合作社有两个营业执照。

  四、建立档案

  县、(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合作社档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包括法人、社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技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情况。

  (二)各项制度包括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机具库存拖拉机、农机具的种类、品牌、型号、数量、状态等情况进行建档。

  (四)合作社经营情况包括合作社的作业项目、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利益分配情况。

  建档工作要从2011年组建的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始,6月30日前建完。2008年至2010年建设的合作社12月15日前完成。2012年新建合作社的必须建档。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 题 词: 农机 合作社 通知

  发送范围: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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