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体制,规范乡村旅游发展,重庆探索成立西南地区首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黄水人家”。合作社成立一年来,已吸引132户从事乡村旅游服务的农户会员。这些会员共接待游客食宿8.6万人次,实现收入620万元,不仅使入会农户年均收入接近5万元,还在重庆打出了“黄水人家”乡村旅游品牌,拉动了地方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对接供需,实现“旅游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近年来,重庆乡村旅游呈“井喷式”发展,滞后的接待能力却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游客需求,在高峰时期,常常出现“一床难求”的局面。而与此相对的是,库区移民虽然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小洋楼,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增收困难。为了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供需对接,2010年12月底,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政府开始筹建“黄水人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将当地水库移民组织起来,盘活住房的闲置资源,发展乡村农家乐。
据重庆市旅游局介绍,“黄水人家”实行“六个统一”,进行标准化、规范化运营。主要体现在统一规划布局,邀请星级宾馆专业人员统一设计客房标准,让社员有样板可学、有章可循;统一形象标识,在全县范围内征集“黄水人家”形象标识,涉及合作社入社宾馆的招牌;统一宣传营销,借助县旅游宣传资源,在公路广告牌、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上对“黄水人家”品牌进行整体宣传营销,为入社成员提供客源保障;统一接待用品,为入社成员统一配发印制“黄水人家”标识的接待用品;统一服务承诺,编制“黄水人家”服务承诺书,各社员签字后悬挂上墙;统一管理培训,对社员进行技能培训。
“黄水人家”还建立起分级评定标准,组建以社员代表、群众代表、机关干部为主的评定工作组,从硬件设施、服务态度、合作精神、违纪情况等方面对入社宾馆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将社员评定为1-5星级,以星级为标准制定最高限价,并在接待中心备案以供游客入住时参考,同时将评分结果作为准入退出的主要依据,对评分不满60分的社员进行整改。
收入提成、年底分红,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起科学分配机制
“黄水人家”实行收入提成、年底分红的管理机制。乡村旅游合作社主要由两个渠道进行收益:一是统一购置公安住宿登记系统,游客入住前到接待中心进行住宿登记,“黄水人家”按照每位客人2元的标准进行提成;二是统一购置浆洗设备,社员每洗一套床上用品上交2元。此外,“黄水人家”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税后收入由入社农户所得。
重庆市旅游局分析认为,乡村旅游合作社与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有本质区别。“公司+农户”模式是农民给公司打工,旅游合作社则是以入会农户为主体,不仅发挥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农民以土地、房屋、劳动力等多种形式入股,建起“开门是店,关门是家”的农家乐,在降低农民投资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农民分红的收益。
35岁的马良曾经是万胜坝村的农民,搬迁以前,马良一家完全依靠种植黄连维持生计,搬到移民小区后,马良多次萌生外出务工的念头,后来在政府的动员下,马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向亲戚朋友筹资10万元,将自家的四层小楼房改造成为16间标准客房。“整个旅游季节,我们接待了1500人住宿,收入12万元,当年就实现了盈利,以前别说种粮食,就是种植药材的时候,行情好的年份盈利也不足2万元。”初尝甜头的马良还准备进一步扩大宾馆的规模和档次,他说:“今年争取实现收入15万元以上。”和马良一样,“黄水人家”社员以前基本以务农为主,户均收入不足2万元,将自家房屋改为农家乐,加入乡村旅游合作社后,他们不仅自己致富,还解决了当地400多农民的就业。
“两个突破”为乡村旅游合作社未来发展提供保障
“黄水人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顺利运行一年的背后,是重庆多家政府部门尝试的两个突破。
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范局限。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范仅限于种养殖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经销等,而没有明确可以经营乡村旅游。因此,在工商注册目录上无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这一类别的情况下,重庆市工商部门破例支持“黄水人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身份,为其特许了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
行业管理由多部门负责变为多部门委托合作社负责。黄水镇人民政府介绍,发展乡村旅游,开办家庭宾馆,需要到多个部门办理多重审批手续,这对于刚刚“洗脚上田”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民来说,是一项既耗时又费力的系统工程。为帮助乡村旅游合作社尽快投入正常运营,重庆工商、公安、税务、卫生、旅游、供销等部门采用为合作社统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的方式,委托专业合作社对入社农户的经营行为进行准入把关和日常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将本该为100多家入社农户进行的管理,简化为一个合作社的管理,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降低了入社农户的经营成本,同时,强化了专业合作社对入社农户的管理力度,保障了入社农户为游客服务的质量和诚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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